【快訊】臺中市政府:同性伴侶可簽署醫療手術同意書
根據中市衛醫字第1040068028號函,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已於今日函文各醫療院所,只要是
在台中市醫療院所,同性伴侶即可簽署醫療手術同意書。
該公文第三點,由衛生福利部解釋,第(三)項說明:「同性伴侶符合規定(指醫療法第
63條)及指導原則下,得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簽具手術同意書。」
編:過去未有明確解釋,導致眾多同性伴侶不只「沒有醫療決策權」,甚至「沒有醫療探
視權」,釀諸多遺憾。而今雖只是順理解釋,但明確表示「同性伴侶可簽具手術同意書」
,是一大宣示,更比身份註記來得更具有實質意義。
更多細節與高清版公文,詳見:http://www.gdi.org.tw/?p=4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