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nkQQ (東毛)
2016-02-18 00:46:15我們在一起也要10年了
從18.9歲到現在要30了
妳說
「我要的妳給不起,
要隨時做好心理準備,
隨時會離開妳
我們無法結婚、生子
我想要有一個家」
對不起我真的給不起,因為我不是男人
無法和妳共組家庭
我只能養一隻小狗狗
我們也無法認養小孩、生自己的孩子
10年了,好多好多的回憶
現在我卻不能做什麼
只能等時間到,等你轉身離開
對不起你要的我給不起...
作者:
mjlove (AKI)
2016-02-18 01:03:00太悲觀了吧!我有拉子朋友共組家庭小孩都有了!!事在人為好嗎?!
作者: shobshob 2016-02-18 01:07:00
給什麼呢?不管什麼戀,關係都是兩個人共同付出、互相給予的。有這種肩負全責的逞強,辛苦的是你
作者:
DunkQQ (東毛)
2016-02-18 01:13:00但經濟不許可什麼都無法做...
作者: indulgentto (superki) 2016-02-18 01:42:00
我想要一個家真的是萬年不敗的分手好理由!一句話蓋過了不愛了的事實。
是多不許可?如果是經濟不許可成家,那跟是不是男生無關啊經濟問題也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她呢?她因為這種因素離開實在,..==
是啊,不愛了才是重點。我跟前任在一起十年,她一直都無法把我們的關係公開。後來哭著說她希望戀情可以在大家面前放閃的不要偷偷摸摸。結果是劈腿了男人。她沒有想跟妳走一輩子,放手吧,你會看到更多風景的,即便很痛...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6-02-18 07:28:00你應該慶幸你是同性戀,如果你是異性戀在你眼下的經濟問題之外,可能你還必須處理一個孩子所衍生的經濟問題,到時候你甚至沒有同性戀這樣的藉口來怪罪
十年......她講得好容易...讓她走。自己過得瀟灑一點,
經濟困難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也不是用逃避的方式去處理要想的是該如何改善
十年關係應該不是那麼容易完全切斷,如果有天發生了,或許你們關係轉變成朋友或家人也是不錯的?說起來好像很消極,可是我真的覺得在關係中拉扯,沒辦法好聚好散是很遺憾的事情
作者:
DunkQQ (東毛)
2016-02-18 13:02:00聽了各位所回應的我內心真的非常糾葛,捨不得放不下,唉…
作者:
n367556 (UU)
2016-02-18 15:01:00不愛了才是重點 看開一切就海闊天空 加油
作者: cxi1215 (MM巧克力) 2016-02-18 16:07:00
Let it go
妳的她ㄧ開始就知道的事,現在才來說...還愛不愛雖然不是別人說了算,但不否認變質也動搖了
作者:
OforU (待)
2016-02-19 02:02:00什麼都是假的 只有不愛了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