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
一天過起來很長,一年卻一下子就過了。
回頭一看,也四年多。
從她、我,變成我們,再到她、我。
最後的日子和每對情侶都大同小異,即使我們知道,這可能是分開的前兆,
冷淡、疏遠,失蹤的親密感,無解的爭吵,還有減少的性愛。
但還是阻止不了它發生。
剛分開的日子,我很拉扯,而她也是。
總是想著要在這一團混亂中理出個頭緒,找出些解答。
哭喊著:「不是不愛了,那為什麼我們變成這樣?」、「到底哪裡出錯了?」
仿佛找出某個關鍵的鑰匙,一切就能一筆勾銷般,不斷反芻、再反芻,直到精神潰堤。
不論線怎麼繞,終究還是來到終點。
從我們的住家中替她搬離,載了一車的書跟衣服,
想著當我們剛住一起時,還不會開車,是一次次從她那慢慢的,
昨天多拿了兩三件衣服、今天留著書沒帶走,
漸漸的,保養品、化妝品、甚至貓。
累積那麼多,兩次車程就載完了。
更別說貓了,讓牠跟著難受。
看著貓離開家時的驚恐,到新環境惴惴不安,戰戰兢兢,
兩人分離,貓跟著苦。
沒想到這樣的進程也需要一個月,
原來愛著的分開,這麼難。
接下來的日子,返家時發現真的沒有其他人或貓的氣息,總讓我瞬間崩潰幾次。
在夜裡夢中驚醒,在白晝時閃過她的身影,
在房間裡看見貓的毛絮、遺落的貓砂,
她遺留的餐具、一雙襪子。
除此之外,我都很好,
在自己的工作上精進,人際一步步擴張,多了很多注意在自己身上。
還是會想念她、想念我們,也會哭泣,會因為分離而難過,因為無法碰觸而失落。
我想我們是碰到了某個時刻吧?
就是那個時刻,妳瞬間什麼都不知道了,只知道不能再這樣下去,
於是劃下了逗號。
愛她嗎?愛啊,那就愛吧。
想她嗎?想啊,那就想念吧。
我學會不要去抗拒任何慾念,抗拒會使妳痛苦,就讓這些,瀰漫在妳身邊,
讓美好的回憶平行前進,
讓愛成為滋養自己的動力。
之後的日子,我還沒走到,我無法掌握未來的走向,
逗號後面是什麼?會不會補成一個句號?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還會繼續愛人。
但現在我能有一段完全屬於自己的日子,好好專注在自我的覺察上,
好好審視自己,審視自己的愛與被愛,審視自己的不足。
讓時間當我的夥伴,成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