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遇過因為自己性向而被同事騷擾過呢?
正好最近就發生在我身邊-我的女友。
女友在一間平價服飾店工作,最近我們要去關島完成人生大事,於是向公司請了婚假,她
某位同事知道後居然對她說:妳們不會有家的!台灣政策(以下省略)...好,這只是個開
始,之後我們也沒有對那位同事如何畢竟我們還要忙著申請資料也就懶得跟她一般見識。
而接下來這個事情我就有點無法接受。
前兩天他的另一位某同事,拿著空衣架對著我女友準太太說:欸這個衣架很好用喔?妳們
要不要拿回家晚上可以用?
我女友還認真回:不用啊我們衣服夠掛。
那位同事繼續說:應該比手指好用吧~呵呵呵...
甚至拿衣架戳自己下體示意。
我女友當下傻眼!只是基於同事立場也只瞪他一眼。
聽完女友回家訴苦..
我 真 的 覺 得 超 噁 !
..到現在打文章的當下還是憤怒加反胃......
但是畢竟還要一起工作很久,也是只能隱忍!
唉,謝謝大家看完我的抱怨
只希望那個同事快點離職(泣
作者:
getout3q (hungrypig0508)
2016-05-02 23:53:00這太扯了吧,根本是言語霸凌欸,辛苦你們了,這種人以後只會自食惡果。
作者: shobshob 2016-05-02 23:55:00
這是性騷擾,請嚴肅制止他,不然他不會知道自己的幽默其實犯法
作者: itislove 2016-05-02 23:59:00
天哪好低級、沒水準到家了!
作者: shobshob 2016-05-03 00:00:00
[這些話你也許覺好笑,但這讓我覺得不舒服,別再這樣說了] 可以試著這樣說,劃下界線也給對方留情面了。如果後來他仍不停止粗劣玩笑,請讓他知道這是性騷擾,你們可以搜證提告
作者:
kind1990 (健康的膝蓋)
2016-05-03 00:00:00這個不能告嗎
腦弱秀下限的幼稚同事,不管是不是les,正常人都會覺得不舒服了,過頭的玩笑,就是白目,鬼門還沒開,妖魔鬼怪就一堆唉…
作者: Inside0723 (隱匿) 2016-05-03 00:08:00
這算職場上的性騷擾了有沒有考慮請那同事別再有相同的行為呢?如果一直是這樣的狀況勢必 是需要解決的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6-05-03 00:21:00好誇張......
作者: QuTarh (QT) 2016-05-03 00:24:00
討厭低級當有趣
作者: ilejmsomgmvn (叛客) 2016-05-03 00:30:00
建議 去買 針孔 放身上 錄下來 他 精神賠償告他
作者:
Yuri1314 (尋找湖泊的麋鹿)
2016-05-03 00:31:00好噁心!請蒐證,沉住氣蒐證錄音 ,也明確告知對方的行為是性騷擾 ,同性也是可告性騷擾喔
作者: camu 2016-05-03 00:33:00
低級當有趣!告死她!
作者: nailmonkeyya (黃釘子) 2016-05-03 00:43:00
職場性騷擾!可以告他!!!
作者:
deerlight (deerlight)
2016-05-03 00:44:00拜託告他 不要姑息垃圾
作者:
otto23 2016-05-03 01:11:00低級
作者: chung820128 (Chung) 2016-05-03 01:15:00
天啊......我之前也在平價服飾店工作不過同事都超好
作者: hanamuc (椎) 2016-05-03 01:28:00
告他,沒長腦還出來嚇人
作者: moon1006 2016-05-03 02:13:00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05-03 04:10:00噁心 同建議帶針孔蒐證告那個噁心的東西
其實是他自己需要吧? 想拿又不好意思說呵呵。 送他十個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6-05-03 08:28:00非常沒水準的同事,不需要對她們客氣。建議:把店名地址給出來,大家一起去『買衣架』! 熱情看完衣服後,就對那些白目說『可是,我只想買衣架,聽說,這很好用!』
作者:
a93618961 (huckleberry)
2016-05-03 08:53:00告
作者:
yetiec (雪怪)
2016-05-03 09:32:00曾經在逢甲某手工鞋店經歷性騷擾,但不是針對行向的的言語,是毛手毛腳,那對髒手來自當時的店長。當時年紀小只知道害怕,告訴家人也不怎麼理我,心裡非常受挫,最後戰神魂瞬間甦醒,下一次店長趁我不注意摸完我立馬對他地說:你為什麼要摸我?摸我你覺得很爽嗎?表現的像是充滿求知慾的孩子,ok他嚇死了呵呵。之後便對我保持距離也態度冷淡突然對我有好多莫名的批評,戰神我繼續當然繼續笑裡藏刀戰爆他,一週內離職後向總公司檢舉。p.s.當時沒有留證是因為錄不到,我也懶得花時間,直接改變自己的想法和態度,自己救自己我要說的是,告沒這麼簡單,光哭無法處理這件事
作者:
Imcathy (**美好的未來**)
2016-05-03 11:38:00蒐證告死他!!!
可以錄音錄影蒐證(花錢買密錄器更好),去派出所報案,搬出性騷擾防治法,甚至可以請派出所通知家防官。不要任意放過這種人。
作者:
tke (痞)
2016-05-03 16:20:00職場性騷擾無誤 妳可以選擇嚴詞制止或直接蒐證提告
作者:
AE0607 (綠茶)
2016-05-03 16:24:00蠻過份的..........
作者:
Meoi (貓帥)
2016-05-03 16:37:00好噁 整個職場性騷擾…不能跟主管反應嗎?
蒐證走法律途徑,這種人不用跟他客氣。麻煩請公布一下是那家,真生氣!!!
作者:
dafujuni (dafujuni)
2016-05-03 20:48:00可以告了吧
作者: grassland123 (MONY) 2016-05-03 21:04:00
建議提告非常之沒水準
作者: mikenathan04 (別給我響食天堂的懸崖) 2016-05-03 21:09:00
太過分了,這樣是霸凌了
作者:
newnewb (white)
2016-05-03 21:51:00回他說:原來你用過了啊!
作者:
jhujhu (!)
2016-05-04 00:16:00誇張
作者:
gj93jo3 (甩尾)
2016-05-04 02:14:00怒~職場性騷擾!
作者: ImTaiwanese (臺灣人) 2016-05-04 10:59:00
告他拜託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