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yLes (人家會害羞 (拉板匿名ID))
2016-05-04 23:02:10同志是真的適用家暴法
這次在法院也真的引用
(雖然在警察局的部分令人非常不舒服>"<)
看著你為了脫罪的種種謊言
“早就分手 沒有動手 傷都是他自己弄的…”之類
而你的態度 讓希望聽到“對不起”可能讓我等不到
其實傷害是可以撤告的 原本也打算你若道歉就撤告
畢竟愛過...
可惜
開庭的情緒崩潰讓自己流淚打著撤告狀
檢座看著驗傷單還是對你提起公訴
可以給點意見嗎…
會告到底?還是放過這昔日的愛人?
告到底!最近也想開始訴求法律,把該要回來的錢還是那段受虐的生活全部討回來
作者:
deepdark (deepdark)
2016-05-05 00:11:00告到底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05-05 00:33:00告,讓他得到教訓免得別人受害
告啊,都到法院了,難不成之前都告好玩的?撤告就什麼都沒了,警察最討厭這種告一告筆錄做一做,隔天又牽手說要撤告的,沒有要告一開始就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既然法律給予撤告的權利,就有它的道理,更何況對方是曾經深愛的人,事情不是只有黑與白,原po辛苦了
作者: aroe0613 (朝陽) 2016-05-05 04:03:00
想一想到底是怎樣的傷害,讓妳決定鼓起勇氣走進警局、站上法庭,如果她的行為仍有一絲原諒的可能,妳又何需走到這一步?答案妳比誰都清楚,也只有妳有資格決定。
告到底,上去就鼓起勇氣去做,每個人都要負責自己的所做所為,不要讓他有僥倖心態,之後還是會有人被這樣對待
如果還是矛盾,不一定要急著做決定(若時間允許),建議找你的社工聊聊,或請社工幫忙安排諮商,慢慢釐清
作者: cat19940419 (catlong0419) 2016-05-05 12:35:00
同意 樓上 找妳的社工談談 ,找出妳認為最好的選擇,一定會很不捨,畢竟愛過,但要有自己的原則
作者: kuilin (失敗者) 2016-05-06 03:27:00
沒有人能對你過分兩次,除非你允許。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05-06 04:13:00有請(通報)家防中心社工協助你嗎?陪同受害者走完這提告所面臨的身心兼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