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我跟我交往快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算是和平分手。
一開始先討論了一下我們最近的相處狀況,一起想想看發生了什麼問題,後來還是決定分
開了,互相當彼此心裡最重要的朋友。
難過了一個小時,我一直在思考著,到底分手為什麼要難過?難過的點又是什麼?
如果兩個人沒有交惡,也曾經一起經歷了很多美好的事情,只是現在緣份到了,無法再繼
續牽手當情侶了,但也沒有失去對方,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是捨不得嗎?
捨不得什麼呢?
這個人?
又沒有失去他,有什麼好難過的。
這段時間?
開心的時間如果還占大多數的話,也沒什麼好可惜的。
這些習慣?
養成了是會比較難改沒錯,花一些時間總是會消失的。
這些回憶?
回憶更不會消失了,尤其是快樂的。
還是只是突然生活不一樣了,本來安排好的事情可能無法完成了,才覺得可惜?
曾經看過一段話,"承諾,重點並不是在於有沒有做到,而是在於當下允諾時的那股真切"
,或許很多安排好的計畫就這樣打亂了,但未來還是你自己的,應該要過得更好才對。
或是可惜,錯過了這個人,以後不知道還有沒有?
的更好。
我本人是很感謝他,很珍惜這段感情,當初在一起,不會後悔,現在分開了,更不會後悔
,每件事情都有他發生的意義。
至少我現在還不是太難過,因為我還在細細回憶著我們經歷過的點滴,好好的把屬於我們
的回憶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