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板姊妹大大們好
原po為異男
最近有位跨性別朋友向原po透露正在交女友(Les)的事
(該朋友生理性別為男,心理性別為女,性傾向為bi)
又好巧不巧原po其實也愛上了一位Les
愛到想結婚,無法自拔的那種
於是一連串的疑問開始在原po腦內打轉了...
想請拉板前輩們替原po解惑
1.對方身體為男性,性別認同為女性
2.對方為跨性別女(同上再加已動變性手術)
3.對方為變性女但保留男性生殖器
4.對方身體為女性,性別認同為男性
姑且不論男方把女方「掰直」的可能性
上述四種情況,各位能接受哪幾種?
先在此感激不盡。
作者: vicky602107 (柴犬) 2016-08-28 09:25:00
不管別人接不接受,重點是當事人的想法吧,每個人的戀愛傾向都不可能一樣的啊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6-08-28 09:28:00每個人不一樣 你該不會在想什麼情況下對方會愛上你吧?囧
作者:
lilieye (指甲摳黑板)
2016-08-28 09:32:00我個人是1.2.3。有T跟跨性女結婚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6-08-28 09:42:00
你知道人喜歡一個人不完全是看性別嗎重點是你有沒有那個魅力吧wwwww
作者:
evanzxcv (å·¦è¦é¤ƒï¼Žæ˜“釩斯)
2016-08-28 10:11:00除了性別之外還有很多因素,我想很多人會把戀愛傾向依照性別來分,除了法律上和傳宗接代的考量之外,也是不同性別的個性會比較接近不同的一套刻板印象。所以做這樣的統計其實沒什麼意義,就跟統計你能不能接受對方養寵物/抽菸/喜歡聽搖滾樂/左撇子...是一樣的道理。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6-08-28 10:40:00認真回答,愛了哪管這麼多
3是什? 台灣目前沒有可保留原生殖器管的變更性別制度,你說的是國外以獲得法性別註記變更,但無進行變性手術(原性別性器摘除+異性別性器再建)嗎?
作者:
dunk44 (chris)
2016-08-28 11:12:00愛不到就是愛不到,想這麼多也沒用,他還是不會愛妳
作者: heavyone14 2016-08-28 12:06:00
同認為重點不是有沒有接受,而是有沒有愛上有沒有感覺而已
作者: schizosoul (教皇) 2016-08-28 18:36:00
都不行
作者:
LoveJxJ (JJ)
2016-08-28 21:23:00愛不分性別吧,這什麼膚淺的問題?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08-29 01:02:00說真心話,勉強2,其他免談,原po可別為此衝動變性吶!
作者:
suuns (海上的人。)
2016-08-30 00:56:00身為第4種情況,我問到的大多都是1234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