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和一名年紀足以當自己母親的女同事出櫃。
這是我第五次的職場出櫃,
同時我也計畫逐步進行職場出櫃,
好讓自己不會在年近30時,得忍受同事追問何時成家的壓力。
出櫃的契機,是女同事知道我有交往對象,
八卦的好奇我會否想和現在的交往對象結婚。
我回:這不是想不想的問題,是政府不給結婚的問題。
同事大概不是會時時關注社會議題的人,
所以沒有意會過來政府不給結婚的族群是同性伴侶關係的人,
一臉困惑不明白的。
「我交往對象是女的。」
她這才理解前面那句話的意思。
「所以你有那個的傾向?」
「嗯。」我有同性戀的傾向。(不過我也有異性戀的傾向。)
「妳交往對象也有那個傾向?」
「嗯。」她只有同性戀的傾向。
「那樣很好,兩個人都有那樣的傾向…」
「可能兩個人,有一個沒有那樣的傾向嗎?」
「不一定,也有可能是雙性戀啊。」
「雙性戀不好嗎?」
「沒什麼不好,只是就……」
後面的但書,莫名的消失在她的嘴中。
這算是成功的出櫃嗎?
我也不明白,我只是慢慢逐步的,
讓身邊的同事,知道自己交往對象的性別而已。
希望當婚平法通過時,
我可以坦然不遮掩的將喜帖拿到公司發,
不需害怕同志身份帶來什麼異樣的眼光或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