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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endigay (跳跳) 看板: gay
標題: [新聞] 同志伴侶不愛註記 「我們要的是結婚」
時間: Tue Oct 11 17:27:37 2016
同志伴侶不愛註記 「我們要的是結婚」
2016-10-11 02:23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桃園報導
桃園市開放同性伴侶戶籍註記,原本預估會有許多同志申請,但半年
多來僅152對,其中還有1對分手註銷。同志們表示,申請註記就是想
證明彼此關係,但註記作業卻只能採「隱性」處理,這樣和未註記有
何不同?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說,同志要的不只是保障,難道
我們次一等,不配擁有婚姻嗎?「政府作的,一直都不是同志真正要
的,政府明明知道同志要什麼,卻怎麼也不肯給。」
對此,民政局表示無能為力,因為民法、戶籍法都沒有同志婚姻規定
,除非修法,否則無法納入相關證書之中。
桃園市在六都中最晚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第1個月就有70多件,約占
至今總數的一半,明顯不如預期。151對現有登記的同性伴侶中,有
32對男性、119對女性,全採「隱性」註記,各類證書上都看不出來
。
民政局表示,同性伴侶註記後可發給象徵性的證明,有的同志視為「
結婚證書」,但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如果註記後願意切結提供給其
他單位運用,在伴侶發生緊急事故時,家屬如果不在身邊,有權簽署
手術同意書,但無「繼承」等效力。
「效力有限,但至少是個開始」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
說,全台目前約1000多對同性伴侶完成戶籍註記,已經踏出第一步。
但簡至潔也強調,法務部推動的「同性伴侶法」,她就不認同,「因
為那不是同志真正要的,同志要的是婚姻,政府卻只能給伴侶的名義
,結果支持同志的人不滿意,反同的人也不認同」。
桃園市陳姓女子和她的伴侶就沒有申請註記。她說,2人相愛卻無法
獲得世界認同,是很令人沮喪的事情,但她們很認真過每一天,計畫
未來。「如果哪天身分證上的配偶欄可以寫上她,我會馬上去(註記
)」。
市議員彭俊豪曾去了解同志想法,發現同志要的不多,就只是和一般
人一樣而已。
彭俊豪說,目前同性伴侶註記僅在戶政系統上可以看見,無論身分證
、戶口名簿或謄本都看不見,完全不符合同志需求,所以註記人數始
終不多,因為同志覺得大家看不見,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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