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報]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6-10-11 23:11:37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N_EvYMF ]
作者: unique2 (raymond) 看板: gay
標題: [情報]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
時間: Tue Oct 11 21:51:27 2016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072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所做的回應,簡單的整理
*許宗力(並為院長)
同性婚姻也是繫屬中個案,恐需避免表示意見。
關鍵在於同性戀究竟是必須治療、隔絕的病態,抑或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
不是不正常,不是病態,只是在人類歷史長河,因居於少數地位,而被誤解為不正常?
如果事實調查結果屬前者,我會傾向現行法只許一男一女婚姻的規定合憲,
反之,我傾向認為現行法違憲,違反平等。
註:簡單來說,就是要看調查來決定,如果是天生的就支持,不過看到前面的論述
還是有些不舒服,雖然他在法界的評價很高
*蔡炯燉(並為副院長)
目前國內對於性傾向有異於一般人之情形,其接受度顯然較過去為高,
有關性傾向權利保障(如同性婚姻)或可較以往有不同思維。
註:比較中立的看法,不過通常這種大概是反對吧XD
*許志雄
過去,婚姻以傳宗接代或養育子女為中心,僅承認異性婚,或可認定具有
追求重要公共利益的目的。時至今日,這種婚姻觀念已經遭到強烈質疑,
妥適性有待商榷。婚姻制度理應與時俱進,不具有一成不變的性質。
如果認為,婚姻制度的目的,係為兩人間的永續共同生活賦予法的承認,
不再以養育子女為中心,則有何理由將婚姻限定於異性之間?
過去同性戀被視為異端、罪惡,甚至構成犯罪。時至今日,憲法學已普遍認為
同性戀行為係人格權或自主決定權的行使,屬於個人自由範疇,不應受到歧視或處罰。
同理,同性婚寧非亦應受到承認?退一步言,如果仍執持傳統婚姻觀念,否定同性婚,
則至少應借鏡於德國的「同性伴侶法」。
*黃瑞明
同性婚姻亦僅限於當事人雙方之情感自主,對於第三人或社會無任何妨害,
國家應尊重及個人人格及情感自主權,給予制度性保障。
亦即同性雙方締結之婚姻與異性婚者並無任何差別,不得以性傾向為由而妨害其享受
平等的法律地位及有關社會福利之保障。
*詹森林
婚姻自由,雖未見諸憲法明文,但應包含於憲法第22 條之概括條款中
(釋字第552 號解釋參照),故本人贊成同性婚姻。
本人並尊重任何人對其個人之性傾向認同,
並絕對維護其依憲法第23 條規定所有之權利保障。
註:明白表示支持的,至少有三個,其他應該就算沒有支持,也應該沒有絕對反對的
應該是好的開始
作者: bekuchuchu (逼咕啾啾)   2015-10-11 21:57:00
加油~快通過吧!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5-10-11 21:59:00
許宗力老師的意見有點小失望,感覺還是有點避重就輕不過其他提名人都是正面態度,至少比起前幾任的好多了比較擔心的就是如果提名通過了,頂不頂得住邪教的壓力了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5-10-11 22:25:00
除了許宗力(院長),其他人的態度希望能一直保持。
作者: pan0800 (pan)   2015-10-11 22:52:00
有進步!不過院長候選人還要什麼調查? ...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5-10-11 23:06:00
借轉 lesbian 板,謝謝。
作者: rational (Hal)   2015-10-11 23:09:00
加油!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11 23:15:00
第一個……(好想拿論文砸他),同性戀早已去病理化多年了,怎麼還會有哪種論述……
作者: raune (raune)   2016-10-11 23:18: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11 23:30:00
推,比去年那四位以為自己要到法務部上班的好太多。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10-11 23:55:00
作者: iop753   2016-10-12 00:38:00
真的比去年好多了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0-12 00:39:00
推!
作者: Elisk (欸?)   2016-10-12 00:54:00
許宗力提的大概就是解釋文形成時的資料調查以及辯論主要戰場從過去許宗力老師所寫的意見書和著作實在不覺得他會反對,但礙於院長身分而模糊作答能夠理解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6-10-12 08:06:00
作者: LoveJxJ (JJ)   2016-10-12 09:02:00
哇,比去年好太多了,雖然有好長一段路要走,希望都可以頂得住反對壓力。
作者: eere (孬踢)   2016-10-12 13:07:00
好的開始,大家要持續觀注*關注
作者: emma6217 (emma)   2016-10-12 14:29:00
持續關心
作者: maillot (賣油)   2016-10-12 19:58:00
作者: eikogu (AliceGu)   2016-10-13 02:24:00
作者: Edwardlai (==)   2016-10-13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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