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大法官候選人7位中4位明確挺同婚 6位認可通姦除罪
目前有7名大法官候選人在立院備詢中,其中,大法官對許多事務的看法也引起外界好奇
,因大法官的態度往往可決定許多法令釋憲是否會通過。根據民間團體發出的問卷,7位
經蔡英文總統提名的大法官,除了黃昭元尚未回覆外,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和詹森林
等4位支持同性婚姻,6位均支持通姦除罪化。
面對同性婚姻的態度,許宗力和蔡烱燉態度回答保守。許宗力認為,大法官何時應採司法
積極主義,何時消極主義,不一定有定論,但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已明訂國家有消
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之義務,很明顯要求大法官在此應採積極主義,擔任
社會工程師,主導不合理傳統文化的改變,而不是消極當社會趨勢追隨者。
而對於同性婚姻議題,他說,同性婚姻是個案,恐需避免表示意見。關鍵在於同性戀究竟
是必須治療、隔絕的病態,抑或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不是不正常,不是病態,只是在人
類歷史長河,因居於少數地位,而被誤解為不正常?如果事實調查結果屬前者,我會傾向
現行法只許一男一女婚姻的規定合憲,反之,我傾向認為現行法違憲,違反平等。
蔡烱燉則說,性別平權與傳統文化的衝突,要如何調和,似應兼顧憲法精神及國民的法情
感。目前國內對於性傾向有異於一般人之情形,其接受度顯然較過去為高,有關性傾向權
利保障(如同性婚姻)或可較以往有不同思維。
許志雄認為,近年來性別主流受到重視,主張應該承認同性婚的聲浪此起彼落,惟反對的
力量也很大,彼此相持不下。立法政策上是否引進同性婚,當然應循民主程序討論、決定
。不過,從憲法的角度觀之,現行對同性婚的否定是否站得住腳?有無違憲之虞?其中,
主要涉及平等及婚姻自由(結婚自由)問題。
張瓊文則說,同性婚姻先天上和兩性的婚姻關係有其無法自然生育子女的基本差異,而此
為延續人類生存之根本方式,德國以特別法承認其有類似婚姻的共同生活模式,不失為折
衷之道。
黃瑞明表示,同性婚姻亦僅限於當事人雙方之情感自主,對於第三人或社會無任何妨害,
國家應尊重及個人人格及情感自主權,給予制度性保障。亦即同性雙方締結之婚姻與異性
婚者並無任何差別,不得以性傾向為由而妨害其享受平等的法律地位及有關社會福利之保
障。
詹森林則認同性別平等,他說,性別平等,乃憲法第7 條宣示之人民基本權利。因此,傳
統文化如有違反性別平等之情形,除非具有憲法第23 條所稱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
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均屬違憲。傳統文化,應與時
俱進,更不得違背憲法所表彰之基本價值。婚姻自由,雖未見諸憲法明文,但應包含於憲
法第22 條之概括條款中(釋字第552 號解釋參照),故本人贊成同性婚姻。本人並尊重
任何人對其個人之性傾向認同,並絕對維護其依憲法第23 條規定所有之權利保障。
對於通姦除罪化,許宗力表示,通姦罪除罪化也是政治部門的政策決定問題,司法部門不
宜表示意見。但即使通姦罪的立法目的在保護婚姻,且婚姻也的確是憲法保護的法益,我
們仍須進一步思考,通姦罪的追訴審判過程是否過度侵害隱私,且是否真的有助於婚姻之
維護。
蔡烱燉表示,許多國家早已廢除通姦罪,國內也有許多學者專家呼籲通姦除罪化,但目前
國內婦女似尚難以接受,惟審度國際趨勢,我國是否仍要繼續維持該罪,值得進一步省思
。
許志雄認為,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涉及法律與道德、性別平權、以及權利與制度等面向的
問題。不可否認的,通姦罪除罪化乃時代趨勢,主要原因出於法律與道德界線的考量,認
為婚姻外的性行為固然與道德有關,但道德不應無限上綱,想要藉由通姦罪規定強行道德
規範,難免陷入法律萬能的迷思。
有關性傾向權利保障及通姦除罪化,黃瑞明表示,本人認為凡涉及個人之生命、身體、情
感之領域而不干涉第三者者,國家宜採最少介入之原則。通姦罪是以國家之刑罰權介入私
人情感領域,對於婚姻或情感之維繫並無任何幫助。「除罪化」之同時應確立對於弱勢的
原配權益之保障,就此應可提高精神損害之賠償金額。(馮紹恩/綜合報導)
https://kairos.news/53162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0-13 19:12:00感覺也只有 黃瑞明 跟 詹森林打從心底支持.... 悲劇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0-13 19:51:00明朗?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13 21:33:00看已經回答的六人立場確實有樂觀的本錢(但也限於這六位)建議直接看被提名人的回答內容可以看出完整脈絡,各家媒體解讀都不是很完整,甚至有些刻意帶風向(話說這篇就是某X的風向新聞啊,不過內容還算持平)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回答偏保守可以預期,不過許說出若如何如何就是「違憲」的字詞,比蔡好一些;若按蔡的說法那同性伴侶法也是一種保障啊,迴避憲法層次的見解,還在「社會共識」上打轉,嘖嘖~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0-17 15:21:00恩恩。感謝。我發現我漏讀許的幾個字,才誤解。(艸)My b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