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喜歡過她,曾經她說她喜歡我,對我唱了好幾首叫做「我愛妳」的歌,用她所有略懂的語言。
曾經喜歡她的那顆長歪的虎牙。第一次對她感到心動的那天,秋日的陽光把她烘得暖暖的,她也笑得好燦爛。她笑的時候眉尾的傷疤會被撐開,她說那是十幾歲時捲入了一場幫派鬥毆,被流氓用掃把敲破了頭。曾經我也喜歡她那條傷疤,那條有故事的疤。
曾經喜歡她抽過涼菸後的氣息,有一點薄荷的甜,她把香菸遞給我吸過一口,卻跟我說:妳別學抽菸,抽菸不好。曾經喜歡跟她一起喝酒抽菸,覺得傷身也無所謂。她曾在酒店工作過,曾是個紅牌人物,一個晚上收入破萬都不誇張,她說。她說抽菸喝酒罵髒話混黑道都沒什麼,做酒店也不髒,髒的是那些看似文明的心機人。曾經覺得她說的話有道理。
但我發現她給我的夢是個謊言,我發現自己一直是她故事中的奇怪瘋狂追求者之一。她說身邊總有人自以為是她女友,送她禮物、請她吃飯、約她出遊。她說我當然要知道自己對她的意義不同,「妳以為我那麼隨便的嗎?妳以為我時間很多嗎?」她說她喜歡用我送她的禮物,因為我會讓這些東西有特別的意義,因為她想在生活中有更多想到我的片刻。但她這麼跟每個人說,每個人也都像我一般不特別,只是送禮、幫她結帳、替她辦事,找不到我她還可以找很多個別人,誰都一點也不特別。
再一次見到她已經是五年之後了,比我年長一點的臉顯得初老。抽菸喝酒夜生活,我一直都沒辦法融入她的世界,她說但那就是她的常態。她身邊的女人看起來體面,看起來有趣又聰明,也許她也已經變了。五年裡一定有許多滄海桑田,她開始喜歡閱讀並變得文雅。也或許是近朱者赤,都好。
我已經能微笑著樂見想像中她的改變,雖然我不刻意勉強自己祝福她。我不祝福她,因為她曾欺騙我;我不想原諒她,而我也不會忘記她。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時,她冷冷地給我一個有距離的擁抱, 她說:「以後妳會遇到很愛妳的對象,妳可以把從我身上學到的事情套用在妳們的關係裡。妳會好好的。」我一點也不覺得她誠懇。但所有的欺騙跟困惑跟生氣難過都過去了。
偶然間看到她的照片,在一家義大利咖啡店,想起那天她說她真後悔遇到我,她猜我也是吧。照片裡那杯咖啡好苦而且好燙口,我喝了好久好久,她早就離開了。那時候我覺得不後悔,我坐在桌前想,曾經覺得她就像一個迷人的未知世界。而現在我也不覺得後悔,畢竟我已經也已經走了那麼遠,畢竟我再遇到她時,也不會有任何委屈的感覺了。
又到了秋天,下午的陽光暖洋洋的,陽光下走過的每個人,看起來都特別美好。沒有誰更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