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開刀同意書與伴侶登記

作者: cjb (U)   2016-10-20 15:28:37
今天陳雪老師在FB發表了一篇文章,
醫療人員要求「具有血緣關係的人才能簽署開刀相關同意書」。
我記得他已與早餐人正式登記同性伴侶關係,
不知為何仍有此情況發生。
猜是醫療院所人員不清楚法規?
抑或現行法規根本不賦予同性伴侶簽署伴對方的醫療文件的權力?
板友的經驗是什麼
有沒有醫療界或戶政單位的拉拉可以說明一下呢
醫院現行的作法到底又是...?
http://imgur.com/zrTMigt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0-20 20:04:00
我打給該醫院社工室,註記伴侶可以簽、也可以陪開刀我有寫訊息給陳雪老師,希望可以爭取成功,也是給第一線醫療人員的機會教育orz 很多規定很繁雜,遇到才知道
作者: cjb (U)   2016-10-20 20:33:00
酷。所以貌似院內平行教育宣導還是不夠QQ
作者: WINDLEE (風仔)   2016-10-20 21:27:00
雖有公文,醫院仍持保守狀態...
作者: cutekellyyu (fish)   2016-10-20 22:09:00
我都給過同居人簽同意書了,同性伴侶當然可以~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0-20 22:45:00
更新!請示護理長後的確可以!https://goo.gl/TlXSua
作者: LaLaSoSo (拉拉手手)   2016-10-20 22:46:00
很多第一 的醫療人員不是不知道 可為什麼不敢!? 因為怕被家屬告啊
作者: cjb (U)   2016-10-21 00:31:00
陳雪本人說:「這是一種現身的練習,要耐性且勇敢」說得真好~謝謝b大加上更新連結
作者: LoveJxJ (JJ)   2016-10-21 00:54:00
本來就可以
作者: vivian711318 (vivian711318)   2016-10-21 09:23:00
以我們醫院來說,院方在去年已發公文更改簽署同意書內容,會以「關係人」的方式讓第二方去做為簽署同意書的動作,除非簽署人未滿二十歲,否則,只要「關係人」欄處填寫清楚,此份同意書就可算填寫完成。換句話說,此類條款,主要就是為了同性伴侶而作為更改,而我詢問過在其他醫院服務的朋友同學,這類公告也已大多發文實行,不知道是那位醫護人員的疏失,還是他們醫院還未發公文去作為更改。
作者: cjb (U)   2016-10-21 11:37:00
謝謝v大的說明!真開心聽到有醫院已經落實政策!
作者: vivian711318 (vivian711318)   2016-10-21 14:41:00
其實除了同性伴侶外,我們還是會碰到許多像不婚、獨居、無家屬,或外籍勞工的病患,基於對病患最高利益為原則下,在簽署手術同意書的範圍內,我們還是會以病患本身的意願為主,若碰到可能會有爭議的情況下,會請第三方在其他欄「見證人」的地方再做簽署,以保障病患本身的健康利益為主。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國仙丹)   2016-10-21 20:04:00
關係人是法律順位排在最後的,如果順位最前的直系親屬意見和「關係人」不同時,法律是以直系親屬為準,所以才需要真正納入婚姻關係,配偶排在直系親屬前面。
作者: cjb (U)   2016-10-22 00:58:00
感謝v大補充實務見解以及d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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