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好幾週的事了,只是最近媽媽又和我說了些什麼,突然很想將這些分享出來。
阿姨帶女朋友回家,也告訴大家這是他的伴侶,媽媽說他老早就知道阿姨喜歡的是女生,
所以一點也不驚訝。
但阿姨的媽媽(阿姨跟我媽是表姐妹)一開始當然超不能夠接受的,但並沒有什麼趕出門
啊鬧家庭革命的事發生,只是裝作沒這回事,那女生只是阿姨的朋友。
阿姨和女友過得非常好,聽說阿姨的女友送給阿姨一台車,不小心撞傷了阿姨的女友也沒
生氣,反正就是非常非常愛阿姨。
外婆在那天我們一家人上去的時候跟我們說,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啊,就算不是男女交往
,但是可以互相扶持互相信任也是很不錯。
看來距離我跟親戚出櫃又能向前邁進一大步了,雖然開路先鋒是阿姨,感謝他。
昨天,我媽突然貼了準大法官的新聞到我們家的群組,說:「我昨天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誰是夫?誰是妻?那不就又把人家硬框進異性婚姻的桎梏中了嗎?」
看見後我就立刻私賴我媽,問他:「你說了什麼?」
我媽說了一長串,其中幾句話是:「我就跟爸爸說:『我氣你的不是你的性向,不是你的
魚干,而是你花錢的態度。』結果爸爸說,說到同性戀,最近好像有在修法,說可以結婚
了耶?」
看到這邊我完全「欸?????」
一年前我爸知道我是同性戀後(被媽媽出櫃我有po過),他的態度一直是,我總有一天會
改回來,我不結婚沒差,但他只能接受我和(前)女友是手帕交。
結果今天他居然主動提到這件事,甚至他是有在follow的,因為當我媽說,你是說花媽說
的那個什麼註記喔?那又沒實質用處,真有什麼事,還是不能簽同意書的(其實好像可以
?)
我爸又說,不是喔!這次很像是真的有像結婚那樣的權利和義務的,不過又有人問說誰是
夫誰是妻?
我媽說:「有病喔?就是相互扶持的伴侶嘛?什麼誰是夫?誰是妻?平權不懂嗎?」
我超級超級傻眼又佩服的跟我媽說:「你居然懂耶!」
我媽說:「喂~~~我是人微言薄,没法爭平權,不是不懂,好不好?」
不過說真的,誰說你不能爭啊親愛的媽媽,如果你也加入,我們又增添了個生力軍不是?
但不管怎麼說,這次我爸我媽我外婆實在都太讓我感動了,啊,還有外公,他在十幾二十
年前就曾經看著電視劇情說過,同性戀有什麼,啊就談戀愛而已啊!還有生男生女是男生
決定的好嗎?婆婆打媳婦是有什麼用?還有,處女膜是會受外力撞擊破掉的,誰說一定要
做什麼才可以破處啊?
覺得外公才是最厲害的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