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同志家庭不能等,婚姻平權要全面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26 21:02:46
同志家庭不能等,婚姻平權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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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性別團體 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時間:2016年10月26日14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主持:呂欣潔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研究員)
出席:彭治鏐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
   鄧 傑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理事,律師)
   曾嬿融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
   Cindy & Lana (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同家會同志家長)
   林實芳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
第十四屆台灣同志大遊行的前夕,
立法院的執政黨與在野黨紛紛召開記者會,
表態支持修改民法,也都各自提出修正草案,
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已經正式提出的有三個版本,
分別是由民進黨的尤美女委員、時代力量黨團、以及國民黨的許毓仁委員提出。
時代力量選前就明白表示支持婚姻平權,也在選後兌現承諾,提出法案;
而上一屆反對同婚的國民黨團,這次也有許毓仁委員提案,
並有王金平等11位國民黨立委的連署,正式提案,
對於時代力量的言出必行以及國民黨內部分立委的平權轉向,
我們均予以高度肯定。
過去半年來,熱線、同家會、婦女新知等團體與尤美女委員不斷共同開會討論,
蒐集了許多國內外的同性伴侶、同志家庭相關案例,並徵詢身分法學者修法意見,
希望可以提出更完整、更符合同志家庭需求的修法版本。
而今這份提案已經獲得尤美女等立委提案、跨黨派的45位委員聯署正式提出,
此一進展令人鼓舞。
因此,包括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等同志及性別團體代表,
以及十幾位同志家庭的家長、孩子及同志的父母親,
在今日(10月26日)上午共同前往立法院拜會各黨團,除了再次表達
同志親密關係及親子關係不受法律承認的處境艱難,有盡速修法的必要性,
同時也希望可以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這段時間的研議,我們在尤美女版本中
提出的兩點重要訴求:
一、從民法親屬編通則開始,
使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的親屬關係獲得更全面性的平等對待:
目前同性伴侶彼此間關係、建立的家庭都並未受到法律的承認,
以至於在真實生活中已然存在、同樣也納稅、對社會付出貢獻、努力生活著的
同志家庭,卻從「生」到「死」,只要面臨身分判定的時刻,
就會被法律的殘忍地隔開彼此,無法享受與異性組成的家庭有相同的權利。
如同台大畢安生老師與其伴侶,在面對死別的時刻,無法主張
作為對方的關係人或「遺屬」的任何權利,這樣的情況一再上演,令人心痛。
而同志伴侶共同計劃生育子女,非懷孕的一方,無法申請育嬰假好好的照顧孩子,
也無法有任何身分,名正言順地以家長之名,擔任孩子親權的行使者,
明明是一個家庭,卻被法律冷酷地分開,無論親情關連如何緊密,
柤互間在法律上卻是陌生的人。異性組成家庭生養子女
可領受的社福、租稅等保障,同志家庭完全無法享有公平待遇,
如此分別,豈是合理?
這道法律的銅牆鐵壁以民法做為核心,連結了數千數百種
不同的法律、行政命令,我們希望透過在民法親屬編通則
加入「平等適用」條款的方式(尤美女版草案第971-1條),
打開原本只限異性戀架構「夫妻」、「父母子女」的限制,
讓不分同性、異性甚至跨性別的婚姻當事人,都能一體適用既有的制度保障。
這樣的修正方式,一來避免不同價值立場對法條用語
要不要從「夫妻」改為「雙方」、「父母」改為「雙親」的爭議,
二來同時藉該條所處體例的地位,作為所有法律命令界定身分關係的共同準據。
避免了民法或其他法規(如“家事事件法”等)用語修正若有掛一漏萬,
或因錯誤認知未及修正用語,即拒絕同性伴侶適用各法令得享權益,
而將其排除相關保障之外的問題。
二、涵蓋收出養媒合過程與訪視報告的「反歧視」收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012年修法後,
所有的「無血緣」收出養都必須透過媒合機構進行評估跟媒合,
有一定血緣關係或是收養配偶子女的繼親收養雖然免除了媒合機構的漫漫長路,
但也還是要經過法院裁定。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都曾跟
收出養媒合機構的社工合作研議同志收養子女的議題,發現同志收養者
在媒合的過程中,仍然很容易因為社會長期對同志的歧視與貶抑,
而無法獲得媒合的機會;就算是不需經過媒合機構的同志伴侶,
向法院聲請收養姪女或伴侶所生的小孩時,
也都被以「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造成子女性別認同混亂」、
同志伴侶並非「事實上夫妻」等等理由駁回。
在2011年伴侶盟公布的修法草案中,就已經在民法第1079-1條加上
法院不得因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歧視而拒絕收養的條款,
而這次我們則是建議再加上對於收養媒合機構,不管是進行收出養媒合,
或是提供法院收出養評估報告的過程中,都不應該出現對聲請收養者
性別歧視的「反歧視」要求,希望同志以及各種性別不符合主流要求的收養者
在收養子女時,此次修法能破除這些人們因為歧視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與障礙。
[1026團體拜會各黨團狀況]
  今天10/26上午我們共同拜會各黨團的情況,有令人振奮的部分、也有失望。
親民黨團由吳副主任接見各團體,吳副主任一開始就說明親民黨團
是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的,總召李鴻鈞委員曾經主持同志婚禮,
主席宋楚瑜選前也有拍短片支持同志婚姻。
因此親民黨支持修改民法,才能根本解決問題,親民黨對修法通過樂觀其成。
  
時代力量則由林昶佐委員與陳惠敏黨團主任接見各團體,
我們對於時代力量提出黨版表示感謝,不過也表示我們半年多來
有參與尤美女委員版本的討論,希望時代力量也能支持此版本,
時代力量回應表示將全力支持。
  國民黨團今天由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的許毓仁委員接見各團體,
許委員說明他在黨團大會中與其他委員對此議題的討論,
黨團決定開放由個別委員自行決定是否連署,所以許委員對
最後有超過十位的國民黨委員連署表達感謝,團體也對此表達肯定,
我們也由此進展看到國民黨的改變,希望未來有更多的
國民黨委員加入支持的行列。
  
民進黨團則由林靜儀委員接見各團體,林委員表示
確實有些委員擔心面臨選區壓力,但團體也肯定在黨內
有許多過去未表態的委員,這次都連署了法案,也鼓勵民眾
能夠表達支持之意。然而,民進黨身為執政黨與立院最大黨,
我們期許民進黨團能夠更積極的推動此法案,實現選前承諾。
整體而言,我們還是對於第九屆的立法院充滿期待,
希望台灣雖處國際逆境當中,卻能迎頭趕上承認同志平等
組成婚姻家庭的人權普世價值,盡快審議並迅速通過婚姻平權法案,
兌現蔡英文的選前承諾,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也希望本次修法不只可以打開同性伴侶進入婚姻的大門,
更能讓同性伴侶建立家庭、生育子女獲得完整的法律保障,
不再是法律上「最親密的陌生人」。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發言稿 理事 曾嬿融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是組織
同志家庭社群、維護同志家庭權益的組織。
我們在今年3月開始與尤美女辦公室、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婦女新知基金會等
團體共同討論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期間提供同志組織家庭的眾多經驗與實際需求。
同家會感謝尤美女委員不畏宗教保守勢力壓力,繼續相挺同志,
也感謝民進黨團以及跨黨派立委表態支持同性婚姻。
但是在立院各方角力的情形下,情勢仍不容樂觀,尤其法務部部長
邱太三堅持政策方向為「同性伴侶法」,這是視同志為二等公民的歧視性法案,
完全無視蔡英文總統選前高舉「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的公開表態。
我們不接受這種隔離而且不平等的錯誤政策,並為此深感遺憾。
同家會於2012年起,與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晏榕共同協助已經組成家庭16年,
並育有一兒一女的大龜與周周,向法院聲請收養。但各級法院固執僵化,
忽視大龜與周周已組織實質家庭多年的事實,以及大龜一直以來的家長角色,
甚至無視專業收出養機構對於大龜在親職能力、經濟能力、關係穩定度上的適任評估,
將現行民法曲解為「夫妻」僅限於一男一女,同性伴侶間就算有長遠共同生活事實,
仍不具民法婚姻形式要件的理由,駁回大龜的收養聲請。
此案凸顯出只有當同性婚姻被寫進法律條文中,才能真正保障同志家庭的權益。
對於同志家庭來說,法院對於現行民法「一男一女才能締結婚姻」的認定,
根本就是拆散既有家庭的惡法!
我們要重申:
反對同性婚姻、歧視同志家庭的人,總是用各種汙穢的言詞影射和汙辱同志,
這些人正是造成我們和我們子女痛苦的元兇!
請不要拿你們的歧視,當成我們不得享有婚姻權和生養子女的藉口!
同志家庭在法律上進入婚姻制度,更是實質體現了同志對於家庭價值的重視。
請不要以「守護家庭」為名,行破壞他人家庭之實。
教育下一代正確的、友善的性別平等觀念,才是穩定社會、讓下一代更幸福的關鍵!
此次修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將「男女」改成「雙方」。
幼稚園或國小孩童都知道雙方就是指「兩人」,
若有心人仍將此次修法曲解為「多P」(多人),大概是數學真的很不好。
歐洲人權法庭清楚指出同性伴侶關係及其家庭生活皆受到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的保障,
同時國家有義務要給予同性伴侶關係一定的保障。而立委尤美女辦公室的同婚法案,
正是符合國際人權價值的具體實現。更別說同性婚姻若不通過,
不但違反了我國憲法第7條和公民與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政公約)第26條的平等權規範,
還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3條對於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的保護。
將同性婚姻入法能帶給同志家庭在法律上的合法地位,
不但家庭所需求的醫療、稅務、保險、子女照顧等面向,都進入婚姻的制度性保障,
也能夠破除社會對同志的汙名和歧視的惡性循環,提升台灣社會的人權環境。
這將是對台灣社會具有重要貢獻的法案。
在此,我們期待朝野各黨派能共同推動此一重要的人權法案,
不畏保守宗教勢力,不讓特定宗教教義強加全民,
儘速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讓台灣的婚姻平權成為亞洲第一,
也讓同志家庭成員得到法律實質的保障!
【同家會推動婚姻平權修法聲明】
同家會自2010年參與伴侶盟推動伴侶法立法以來
(當時由會內小屋律師擔任伴侶法之發起律師之一),
對於同志家庭權益的爭取不遺餘力,遺憾未能於前次立法行動中集中資源一舉推進。
這次同家會與尤美女立法委員辦公室、熱線、新知等團體
共同歷經數月的討論而集思廣益,終於提出草案,同家會也欣見其他政黨
各提出婚姻平權草案版本。此時,正值歷史的關鍵時刻,眾人齊心,其力斷金。
同志家長Cindy發言稿
我記得上一次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時,
那時是快兩年前,婚姻平權草案進入詢答時,
我跟我的伴侶尤齡玉才在加拿大結婚不久。
而今天我們倆的雙胞胎寶寶已經四個多月大了。
所以不要再說同志無法繁殖後代,因為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是同志,我也有小孩。我們過著實質上的婚姻家庭生活,
但是在法律上我只是未婚生子,而她只是一起照顧小孩的室友。
我認為現階段不應再討論同志該不該生小孩,
因為事實上同志家庭早就已經存在,並且數量不少。
我剛剛算了算,光是我個人認識的同志家庭就有50多個,共有70幾個小孩,
我相信台灣遍地一定還有更多同志家庭。
我們要討論的是立法院要如何守護我們的家庭,
還給我們應有的平等權益。
很多人問我像我這樣的同志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
我的答案是目前沒有,我從不隱瞞自己的身份,遇到的所有人都很友善,
我跟一般剛結婚生子的媽媽沒有不一樣。但是我知道,
在很多行政上將有許多不便,或當未來遇到生離死別時,
我們是沒有受到法律保障的。
也有人問我,會不會擔心以後小孩被歧視、被霸凌。
其實我一點都不擔心,因為人生中本來就會遇到很多困難,
新住民的孩子、肥胖的孩子、有青春痘的孩子都有可能碰上不友善的環境。
我的職責是教孩子們怎麼去面對問題。並且當孩子被歧視或霸凌時,
我們該著重的重點應該是如何防止歧視或霸凌的存在。
昨天經過尤委員&許委員提案後,我們發現支持的立委們竟然已經高達57.5%,
這消息讓我們都非常感動,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不是次等公民了。
我懇請各黨團、各立委們儘快讓同性婚姻通過,讓我可以保障我們的小孩。
同志諮詢熱線會後新聞稿
去年十月底同志遊行前,民進黨黨中央外牆打上彩虹燈光照明,
蔡英文總統發佈一部支持婚姻平權的短片,「我支持婚姻平權」。
發行的彩虹小物,一萬八千份,瞬間秒殺。除了展現高度支持,
也表示同志社群對於這個議題的急切,分秒刻不容緩的焦急心態。
但選舉結束後,將近一年的時間,完全執政的執政黨卻一直沒有
針對婚姻平權再次表態。這段期間,像李天柱對同志的歧視言論
依舊在台灣持續發生;同志伴侶因為缺乏制度保障,抱憾離世。
前陣子,我們失去了畢安生老師。
哀傷的是,修法的前進,往往建立在一些最不幸的社會事件上。
畢安生老師的事件,對台灣社會帶來相當大的衝擊。
立法委員進行大法官人選審查時,同性婚姻變成一個重要的檢視指標。
緊接著,各個政黨的委員提出了不同版本的同性婚姻民法修法,
包含時代力量、國民黨許毓仁委員均推出各自的版本,其中民進黨尤美女委員
與民間團體合作的版本獲得最多委員的支持。
今天,熱線協同其他民間團體拜會各黨團,獲得相當正面的回應。
與上一屆立院的生態相較起來,顯見這屆的委員已經看見社會風向的轉變,
也更了解這個法律修正案屬於基本人權範疇。對於這點,熱線給予各政黨一定的肯定。
相信,同志社群也看見立院正在改變,未來立委若能堅持正確的修法方向,
同志社群必不會吝於給予所有參與修法的不分政黨的委員們掌聲。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各黨團代表均提及,
即便現在支持的人數較過往大幅成長,但還未過半。
各委員或黨團均面臨一些壓力,怎樣突破未表態的委員,
贏得他們的支持,這會是熱線以及其他民間團體未來必須努力的重點。
今天的拜會中,與會中同志的父母,同志父母(有小孩的同志)所講的生命經驗;
如,楊媽以自己現在在熱線接線提供其他父母諮詢的經驗表示,
同志父母一開始往往是對自己感到羞愧,如果可以通過婚姻法,
就可以打通很多環節;最微小也最重要的正是對自己不再產生懷疑。
楊媽媽及其他夥伴的故事,引起委員跟黨團代表相當大的共鳴。
有部分委員甚至建議,這類的生命故事,還有社會其他大多數人對於同志的看法,
將會是說服其他還在中間搖擺的委員的利器。熱線接下來,
將推出「讓愛自由故事大募集」,蒐集台灣同志社群
在婚姻、伴侶、親子等的真實故事,希望可以透過這些真實的生命故事
讓社會看見,同志因為缺乏婚姻平權的保障,在生活上所面臨的困境。
這些困境,正是熱線積極參與這次修法的原因,
也反映在這次修法過程中對於如何生養子女有更多的討論,
修法上增訂收養禁止歧視的保障。
熱線要問,為什麼始終要到有人被壓迫、被歧視、甚至離開人世,
掌握權力的人們才願意做點什麼?
回到畢老師的故事,在一般人眼中,畢老師的事件,或許只是「故事」,
但對熱線與同志朋友來說,卻是我們身邊一個個真實的生命與人生。
通過婚姻平權,對熱線來說,只是人權最基本的評量指標:
畢竟,只有安然長大的同志,才可以有能力去結婚。有許許多多的同志,
在成長的過程當中,甚至來不及成長茁壯,就被社會排除到最邊緣的位置
而離開人世。熱線服務台灣同志社群這二十年來,已經見到和親身經歷太多的悲劇。
熱線當然肯定,也非常樂見今日有許多跨黨派的委員願意簽署婚姻平權的法案。
這樣明確的行動,是在傳遞一種訊息——台灣,這個國家,
是有機會、願意看見並肯認同志的存在,更多的同志青少年會因此
有勇氣、有力量讓自己活得更好,這也是熱線站出來的重要初衷!
作者: thetenant (xxxyyyy)   2016-10-26 23:02:00
感謝分享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27 01:05:00
若法官因隱含的歧視而做出不利同志的心證是否也很難救濟?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27 06:57:00
以大龜和周周的例子,法官應該很難不觸及歧視敘述的做出駁回收養的判決。不過確實很難做到完全根除隱含歧視,例如過去討論離婚後的監護權時常看到「母親較易爭取到監護權」的說法,也可能隱含著對父親的歧視。不過法官的判決書不能像公司HR一句「我們覺得不適合」就打發應徵者,也不能像出養機構「以符合出養家庭期待為優先」做推拖之詞,所以要隱藏歧視心態和不觸及歧視敘述的駁回收養,應該也會相對困難?
作者: lezbefree (lezbefree)   2016-10-28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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