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時候,有一陣子偷偷地喜歡一個老師。
她是家政老師,高高瘦瘦的,皮膚很白,黑長直髮,慢慢說話的聲音好溫柔,多麼有氣質。
我第一次跟她的對話,卻非常不堪回首。那天是我蹺課好幾天後那週第一次到學校,左手上還有長長的刀傷,因為那前一天我還想著要結束自己剛滿17歲的生命。老師剛走出教室,看到我在洗手台對著傷口沖水,血水不停沿著排水口流走。好痛。我覺得傷口好痛,而那麼年輕就想放棄自己的感覺,更是難受。
老師走向我,站在圍牆邊,背著午後的暖暖陽光。她對我說:「手上的傷,是自己弄的嗎?很痛吧?想不想找人說說話?」
當時我在班上被視為邊緣人物,常常在上課時間溜出教室,到頂樓去、或翻牆出校,套了件寬鬆的T-shirt就找網友見面去了,打撞球抽菸,喝海尼根,皺著眉頭一副煩惱多得不知從何說起才好的樣子。
「少偽善了,妳是想輔導我然後表現出很熱血的完美老師形象嗎?妳的好意我感受到了,但我的生活都不關妳的事。」我這樣對老師說。
老師的表情變得更擔憂了。後來那兩節課,老師讓同學自己編幸運帶,她則陪我在學校的中庭散步聊天。我一開始還說不出心裡的話,漸漸卻突然像打開了藏著心事的匣子,把覺得委屈難過傷心的事情都告訴老師了。
老師說:「所以『大人』不一定都不在乎妳在想什麼,不是嗎?至少我在乎。」
後來這位老師變成我去學校的動力。到校後我都故意經過老師的辦公室嘻嘻笑著對她打招呼;如果我沒在辦公室遇到老師,老師也會走到我們班來,從窗口拍拍坐在最後一排靠窗睡覺的我,給我一些餅乾糖果。我開始越來越喜歡老師了。
特別是上家政課的時候,我跟老師說我看不懂打圍巾的說明圖,這條線穿過那條線,然後怎麼勾怎麼繞?老師便從我背後像抱著我一般,抓著我的左右手,示範兩三個針結給我看。我突然害羞得臉都紅了,老師問我:「這樣妳知道了嗎?」我還愣愣地傻笑著。
然後上了高三,我跟老師說我要認真讀書了,老師也看到我從校牌倒數進步到前幾名排行榜。老師說我只要努力一定可以的,老師告訴我我很有潛力,她說她很看好我。
漸漸地我發現對老師的喜歡並不是小情小愛那種喜歡,而是第一次感受到「跟自己不太相關的人」特別用心付出的溫暖。我開始學習老師那麼溫柔地對別人和自己,學著慢下來聆聽,學著不因為自己受過的傷而對別人一概冷漠。
後來我上了師大,跟老師說:「老師,以後我要當妳同事!這樣我們中午都可以吃午餐耶!」老師說她為我感到驕傲。但是......。
在我大一的秋天,秋天到了尾巴而天氣開始轉冷的時候,老師過世了。她還那麼年輕,她說話的聲音跟她的笑容都還那麼深刻地在我心裡,但她沒辦法撐過去。血癌。老師最後告訴我,不要放棄希望,她會一直一直祝福我,不管在多遠的地方。
每到11月,我總是特別想念老師。我好喜歡她,到現在也從來沒有忘記過她的樣子。能永永遠遠這麼喜歡一個人,也算是一種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