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sugi (spy)
2016-11-16 23:53:42今天,在進健身房之前,看見了妳的臉書轉貼了護家萌的反同志婚姻言論
妳在下面回覆,『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會有牧師挺婚姻平權』,妳不可置信的回了兩次
看到妳的貼文,我不可置信的讀了兩次
那個妳,多年前搶走我交往將近四年的女朋友的妳
那個曾跟我的前女友在一起好幾年的妳
如今妳已進入異性戀婚姻,是一個孩子的媽,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
每天看妳的臉書晒幸福晒孩子,每天在臉書上撰寫禱告詞,
那是妳的選擇,妳的權利,很棒
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當妳選擇成為異性戀,理所當然結了婚之後,
卻認為同志們沒有成家的權利?我不明白,為什麼妳沒有和同志們站在一起
曾經是女同志的妳,我以為妳會擁有更多包容和友善,因為妳也曾經經歷過那些愛情
而妳在某時期嚐盡的幸福,或許是來自於我放手的祝福
我拿起手機,解除了妳的臉書好友。妳已經走出的埃及,是我們幸福之所在。
明天二讀,一定會過。
還有,我單身缺女友。
作者: iop753 2016-11-16 23:59:00
二讀一定過!
看了你的故事,好難過QQ……那個人……真的是太自私、太可惡了!!!令人覺得噁心的"基督徒"莫此為甚,上帝聽那個人禱告的時候會吐吧……希望你能再找到和你走一生的伴侶~
作者: kercc6733 (ker) 2016-11-17 00:58:00
推 明天二讀一定會過!
作者: uimina 2016-11-17 01:08:00
二讀一定過!
作者:
dsncold (dsncold)
2016-11-17 02:21:00每一個審議跟讀一定過!!
作者: k9988584arie (arielsexy) 2016-11-17 06:09:00
簽名檔好好笑XD 推二讀過!
作者:
washoo (妖嬌的王小黑)
2016-11-17 07:13:00簽名檔XDD
作者:
FAYQQ (春春)
2016-11-17 08:14:00推承諾就像幹你娘 說的出做不到..讚~~~~
作者:
fge16 ( TT)
2016-11-17 10:10:00如果二讀過了 ,大概就真的會過!我這一票永遠投民進黨
作者: yellowles (klaus H.) 2016-11-17 15:52:00
正所謂「換了位置換個腦袋」
作者:
yes321no (yes321no)
2016-11-17 17:33:00簽名檔W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17 17:38:00媽媽是無辜的,何苦為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