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Agnes:沈默大眾的姑息給極端護家盟機會

作者: quendigay (小蝦媽媽來掃地)   2016-11-22 19:45:34
Agnes Hsiao11月19日 23:47 · https://goo.gl/v25b6Q
是的,我支持同志成家,
就像我永遠反對任何一種理由的戰爭一樣。不會改變。
講一個小故事。
我剛到英國讀書時,英國尚未通過同志婚姻法案。
而我認識的第一個女性英國朋友Anne是一個腰部以下癱瘓的研究生。
Anne並不住在我的學校的鎮上,她住在隔壁小鎮自己家中。
一日下午,後殖民研究的課結束後,我們一起去tesco買菜。
Anne告訴我,今天很重要,她哥哥要帶「partner」回家。
我說,Partner?哇,那真好。「她」是什麼樣的人?
英文裡面,人的代稱有性別之分,不像中文對話可以含糊。
Anne毫無忌諱的糾正我:應該要稱呼「他」。
有那麼一秒,我有些愣住,
因為我手上還拿著一隻剛從冰櫃拿出來的羊腿,
手很冰,但心熱熱的。
「天啊,那要跟你家人吃飯嗎?」
(我確實在人家的出櫃後立刻喊了Jesus)
「是啊。不過今天任務重大,要跟爸媽坦承我哥的愛情了。」
「那你會很緊張嗎?你爸媽會反對嗎?」
「嗯....,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我媽不會反對的。」
「為什麼?」
Anne後來說的事讓我快哭出來。
她在大學畢業那年,與男友開車出遊。可是出了一場嚴重的車禍。
男友只是擦傷,她卻就此失去行走能力。
而不良於行的她一度非常沮喪。失去面對人生的能力。
但是是哥哥的「那個他」幫助了自己。
Anne家有一小小的農莊。有雞有牛。
是Anne哥哥的「他」以「好友」的身份,
在哥哥在外地工作,不在家的那段日子中,
陪她復健,陪她看心理師。
陪她化妝遮掩傷口,
陪她買衣服,告訴她,輪椅可以是個很美的配件。
甚至,
陪她一起建構起一套「身障人士也可以是個好農夫」的工作方法。
我曾經吃過Anne特地帶給我的自產雞蛋。
那是我在英國吃過最好吃的雞蛋。
我很難想像,她可以是個農場主人,靠自己養活自己。甚至,在畢業多年後,決定回來念社會學研究所,嘗試做身障人士與社會福利的研究。
是這個沒有血緣,深愛她哥哥的人幫她把靈魂自那個車禍現場討了回來。
也是這個人讓原本「失能」的家,重新踏上軌道。
Anne當時這麼告訴我:
「我男朋友離開了我。
而他卻對我如此照顧。
我爸媽都看在眼裡。
在我爸媽也身心重挫的那段日子中,
是這個愛著我們家每一個人的他拯救了我們。」
我記得我們是站在自助結帳櫃檯前聽她說這些。
我當時真的快哭出來了。
轉頭看Anne,藍色輪椅上的她紅著眼眶對著我笑。
Anne曾經談起哥哥長期受到的歧視與壓力。
她常常開玩笑說:「不要以為我們比較白就比較進步。」
那些說不出口的,無法揭露的都還存在。
即使英國已經通過同志婚姻法案三年了。
說這麼一個故事是因為,
昨日我寫了一個同志「離婚」文後今天收到不少勸世訊息。
勸我要正視家庭的重要,勸我不要污衊婚姻的重要性,
勸我正視異性戀才有辦法讓婚姻完整。
你可以相信你所相信的。
但問題在於,你剝奪不了同志想要成家的權利。
就像我說的,你可以期待同志成家幾年後,
就會有與異性戀一樣令人驕傲的離婚率。
因為,大家的愛真的都是一樣的。
一樣容易被婚姻生活拖垮。
以往,只有獨派會寫勸世信給我。
勸我不要當左膠,不要當左統。
殊不知左統根本不要我,畢竟這麼相信國家的他們
怎麼會想要一個連國家都不相信的人。
而雖然我對婚姻不抱期待與嚮往,
但想起Anne當年是多麼渴望這個早已是他們家人的「他」,
可以在法律上成為真正的家人,
回望台灣,我會說,同志婚姻法案是必要的。
把人們應有的權利還給他,無論有多少反對聲浪。
至於信中說要幫我禱告的,真的不用了,謝謝。
小女子我的菩薩聽不懂。
#真的可以unfollow我
#政治表態正夯
#這篇一定有同溫層我要點名
Agnes Hsiao 20小時 ·
關於反同志婚姻的光譜,把自己放進去之後,一切開始艱難。
    
剛剛看到明天會有一個直播節目找了護家盟主要運動人士與段委員就婚姻平權問題「對談」。我當然是期待這會是一個「對談」。不過,大家或許早已預見,沒有意外的話,明天會是由段委員壓著護家盟一掛人士打的場面。
  
在眾人期待的「大快人心」之餘,有件事還是值得討論。
  
關於反對,或對同志婚姻立場較為「遲疑」人士的光譜。
  
雖然我支持同志婚姻,也支持這是人權的一環。但我認為值得釐清的是,同志婚姻不等於進步主張。
  
不僅僅在於婚姻制度本身算不算構成另一種限制,壓迫或者是進步理路的素材。更關鍵在於,對應著同志婚姻的反對陣線,其實內部歧異性很大。
  
很多人不安。或許你覺得好笑,比如說,藝人張鳳書的無性別廁所恐慌症。但今天民視新聞拍了民生社區的民生國中,介壽國中與西松高中,恰恰展現了三種無性別廁所的存在樣態。
  
孩子們用得蠻愉快,民生國中校長笑臉盈盈地接受訪問表示目前狀況一切都好。
  
張鳳書無疑是保守派與幻想派的代表,她的恐慌來自於把性別界限的淡化與治安的負面效應連成一氣。那兩個孩子的媽呢?
  
兩個孩子的媽言論確實有點荒謬。許多人都很生氣,不過我倒是認為那是蠻真實的困境,困境在於「這社會還沒有準備好接住有同志或跨性別傾向的孩子的家庭」。
  
也就是說,同志婚姻挑動的與其說是對於家庭既有建構的敏感,不如說是人們始終難以把公共議題中所謂的「進步或正確路線」內化到自己的私生活中。
  
如同,許多人都自承假使自己是小燈泡的母親,或許會對自己的廢死立場有所動搖。而當「同性相互吸引」是一個事實,人們還未學會,也還未有一個完整的社會機制與文化氣氛可以在日常中接受這群人。
  
當我們把自己放進去之後,艱難便在心中慢慢挖出一個坑。
  
婚姻平權拉扯出社會人心中最普遍的自我矛盾:我們始終不知該如何面對同志與跨性別。一旦婚姻平權成為事實,縱使社會氣氛仍舊封閉,但法律保障確實會為渴望成家的同志朋友帶來出櫃的勇氣與空間。
  
可是,真實的社會生活空間明顯尚未被撐開。
  
 
婚姻平權引發的可預期狀況是,人們開始被迫要收斂自己的恐同情緒。應該說,歧視本身無論婚姻法有沒有修正,都應該被制止。但是,同志得以成家意味著所有人都要以「正面或相對平淡的態度」面對同志社群。
  
但社會文化的未及之處,導致了許多家庭其實持續恐懼同志。而真正的普遍恐懼或擔憂並不是現在護家盟的那種神主張OOO,神說XXX;或是兩個女人當雙親到底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這些都相對不重要。他們就像是統計學上那些落在信心水準95%之外的小點點。
  
普遍的恐懼在於,家庭們開始擔憂,他們該怎麼面對家人是個同志,甚至想要成家的慾望。那情緒是複雜的。我想多數家庭內部躊躇的不在於對於同性間的慾望流動樣態,而是,擔憂著「我們的同志家人該怎麼好好活著?而我又該怎麼面對這件事?」。
  
這是法律賦予同志應得的權利之後,真實社會生活中仍舊懸而未解的部分。而這塊或許與進步保守絲毫無關。人們或許可以自在地說他接受同志婚姻,但他實在不大有能力與有想像力去好好直面家裡有個同志,甚至,是個渴望婚姻的同志。
  
這是這個社會走得比法律慢的地方。而這或許是集體恐同癥候中最艱困的部分。當異性戀理直氣壯了那麼長一段時日後,同志也可以撐出一個平等的空間時,真正的平等其實尚未到來。因為,大家的集體認知仍舊處在極度不安的狀態中。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一個40世代的同志長輩告訴我,她絕對不要自己的孩子是同志。因為她實在不能承受孩子受到與她一樣的痛苦。錯不在我的前輩友人,但身為同志的她身上卻留有濃厚的恐同印記。是這個社會給她的。
  
這種傷是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所沾染。
  
英國通過婚姻平權法時,國會大廈場外的支持社群手持「some girls marry girls, get over it」看板,歡樂慶祝。我很喜歡這段話,因為這段話正是所有無論有無同志婚姻法的社會都必須處理的問題,沈默的大眾確實是恐同。一切或許不在於他們不夠「進步」,而是他們長期沒有必要與責任質問自己。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那位作家,所謂的兩個孩子的媽(我說的不是kuso版本)如此在意性教育問題。她真正恐懼的,其實不在於孩子會不會被「拐」成同志,如果有這麼容易拐,那就不叫「性向」,叫做cosplay。她真正擔憂的,我想是在於她自己都無法安頓好的認知與情緒,是要怎麼教給下一代。
  
也就是說,真正需要被拯救的可能不是下一代,或未出生的那一代。真正需要被幫忙的是我們自己與前面的世代群。在婚姻平權落實的可見未來中,有一種人必須被迫面對自己長期自我束縛的性別認知。而他們的不自在在於,多少已經意識到必須對同志尊重。只是,他們還來不及好好認識他們,就被所謂來自進步的聲音說:擁抱這群人。
  
換句話說,恥笑完或對那位作家發完憤怒之聲後,她還是恐同的一員。她可能會把自己的遲疑壓得更裡面,然後我相信這不是平權人士要的結果。
我不是要說,婚姻法要再慢一點好。該還給人家的,就要還給人家。但是,我還是很在意,我們的社會與文化氣氛是不是真的準備好了。
  
所有的同志與他們的家人都是在磨練中生出勇氣,那種堅強不是與生俱來的。而關於讓異性戀者與同志家人卸下對自己的世界觀的「理所當然」,我想,同樣需要經過一番荊棘。
  
這不是進步與保守的對峙。
而是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如何面對與處理自己心中怪物的戰爭。
  
這是沈默大眾說不出口的一部分,卻也因為他們的艱難沈默,不幸把麥克風交給了極端的護家盟之流。
  
同志等了很久,才可以上街遊行。而不論是同志或者異性戀者,都還在練習,彼此在街角相遇時,不再需要經歷帶有恐懼或狐疑的眼神交換。
 
 
#刷存在感完畢
#呼叫美玉
#我想我或許又挑戰一秒變保守派成功了
#這是最後一篇了
#其實是寫下來給自己留做紀錄罷了
作者: AJbriar (布萊爾)   2016-11-22 21:47:00
推...噢,真的寫得太好了
作者: rgbwine (wine)   2016-11-22 22:18:00
非常理性的一篇好文!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22 22:36:00
很厲害的一篇文章真想看異性戀也被刺刺,越快越好!!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1-22 22:51:00
作者: iamlesp (物以稀為貴)   2016-11-23 00:42: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3 01:16:00
非常喜歡這篇的觀點,這幾日在想運動或許需要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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