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打去了柯建銘的國會研究室 02-2358-6106
我:您好,請問是科總召的研究室嗎?
她:是
我:您好,我想表達一下我今天看到的一些資訊,有關婚姻平權另立專法這一說...
她:是
我:我反對另立專法,我覺得另立專法是一種歧視。
她:其實另立專法這件事不是柯總召的客人意見,是昨天和委員們開會討論出來
覺得如果不能修民法的話是否可以另立專法,而記者訪問他他就這麼說了
不是他個人的意見。
我:所以我可以表達我的意見嗎?
她:其實我個人是中立的,但是我並不覺得另立專法是歧視啊!
只是如果在不能修民法的保障下你們也能有另外的專法可以保障啊。
我:我請問您喔,您知道同志朋友也有在工作吧?
她:是。
我:再請問您喔,您知道同志朋友有在繳稅吧?
她:是。
我:那麼請問同志朋友是臺灣...阿..中華民國的公民嗎?
她:當然啊。
我:那為什麼有需要另立專法呢?我們沒有什麼不一樣啊,為何不直接修民法就好。
她:這是因為昨天的公聽會,反對方很強硬...bahla bahla(Sorry...我沒認真聽)
我:昨天的反對方,大部分是基督徒對吧?
她:是。
我:那請問您知道基督徒佔臺灣的人口比例有多少嗎?
她:我不清楚欸。
我:是百分之6.4%左右。我想請問這可以算是少數族群嗎?
她:應該算吧。
我:那為什麼不為他們另立專法呢?
她:啊?
我:幫反同的基督徒另立專法啊,宗教法啊!
她:小姐,我覺得妳這個想法不對啦,原住民也有專法啊,難道我歧視原住民嗎?
我:那妳的意思就是說,立了專法以後同志朋友以後考試會加分,可以領補貼,減稅嗎?
她:不是這個意思,是說對婚姻的保障。
我:如果只有對婚姻的保障那修民法不就行了?
她:所以說如果不能修民法的話妳們會至少有這個專法的保障啊。
我:我不接受,我覺得這是歧視。
她:小姐,我真的很中立(我OS.我在台中啦!),我不覺得這是歧視啊。
(以下我可以想見會無限跳針了,所以我馬上換了話題)
我:小姐,昨天的公聽會,相信您有聽說謝啟大女士的言論吧?
她把同志朋友類比為蟑螂...
她:我知道。
我:我現在可以告訴妳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宣寫著柯建銘等於謝啟大。
妳可以接受嗎?
她:網路上的言論我實在沒辦法控制。
我:對,我知道。但是您能夠接受柯總召被貼這樣的標籤嗎?
她:應該...完全不一樣吧?
我:所以你認為這是汙名化嗎?
她:...是。
我:您認為能接受嗎?
她:應該是不行吧。
我:那麼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接受被類比成是蟑螂,
而這樣的言論還能影響民進黨整個黨團的決策呢?
她:...
我:您能幫我轉達意見嗎?
她:可以。
我:好的,請幫我轉達我的意見。另外請一字不漏的加上下面這句,
柯總召真是機伶啊,風往哪吹就往哪倒;
不過我們的選票也很機伶,就看柯總召的風要往哪裡吹了。
請問記下了嗎?
她:(有點偷笑)是。
我:好的,謝謝您。
她:謝謝,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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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完了電話覺得跟萌萌對話差不多...
這些人是都受過無限跳針訓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