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總統府密集溝通 蔡英文傾向修民法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08:56
總統府密集溝通 婚姻平權蔡英文傾向修民法
上報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100
唐筱恬 2016年12月15日
立法院將於12月26日排審婚姻平權法案,法案主管機關法務部嚴陣以待,日前擬好一份專
法入府徵詢總統蔡英文意見,據知情人士透露,蔡英文私下表態不接受專法,認為應修改
《民法》,並傾向支持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出的方案,不動《民法》972條裡一夫一妻條
款,但增訂「同性婚約當事人為雙方」的條文,以平息社會正反爭議。
府方沒下達軍令狀。
關於婚姻平權法案,目前立法院有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
3個版本。3個版本都將《民法》972條的婚約當事人由「男女」改為雙方;另外尤美女版
本還在《民法》第971條姻親通則條文增設「平等適用」原則,同性或異性婚姻當事人皆
能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但《民法》第1063條除外,也就是「婚生推定」相關條
文僅限於異性配偶。
婚姻平權法案審查大限日在即,根據日前朝野協商結論,本會期結束前必須完成審查。黨
政高層分析這已經是民進黨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一種狀況是三版本並陳後送出委員會;另
一種狀況是繼續討論,不要送出委員會。據了解,府方這次沒有像要通過一例一休法案一
樣下達軍令狀,「沒有特別堅持」要不要送出委員會,態度仍然保持彈性空間。
對於同性婚姻專法派、民法派雙方僵持不下,身為執政黨的民進黨立委,深知兩邊聲音都
無法漠視,綠營高層內部積極研議「折衷方案」希望回應挺同團體期待,並解決爭議。
蔡易餘日前接受《上報》專訪指出,將在審查《民法》時提出修正動議,不更動《民法》
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條文,也就是不侵犯傳統婚姻,不刪除既有「一
夫一妻」制度;但在972條增訂「同性婚姻,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與異性婚
姻並列,讓同性婚姻儘速合法化,而同性婚姻的相關規定則由主管機關在辦法定之。
蔡易餘表示,他尚未正式提出版本,只是嘗試在《民法》修正的大方向下,看有沒有更好
的方式,謀取社會更多接受與包容,不要造成雙方繼續對立。對於黨內對修《民法》意見
仍然分歧,蔡易餘說,他會徵詢黨內立委意見,再思考要不要提出版本。
改革不能一次到位。
據了解,蔡英文告訴法務部,要朝修《民法》方向走,比較支持蔡易餘的方案,反對尤美
女所增訂的「平等適用」條款,認為改革必須循序漸進,不能一步到位,否則只會撕裂社
會。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原本預計明年2月提出專法,但現在情勢對立,目前不會
提出專法,採取開放態度,尊重各立委意見。
==
好,如果蔡表態不支持專法,那重點就在同志對於上次尤委員提到折衷方法,用立法技術列972-1「同性婚姻,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的方式是否買單,以及「相關規定則由主管機關在辦法定之」的具體內容有哪些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13:00
在民法裡面ok,如果換另一種寫法可以少去被抹黑被放大誤解的可能,但又達到權利是一樣的保障,那也不失為是一種折衷辦法。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14:00
重點在他不認同平等適用的條文,這裡面差別就可大可小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15:00
就是不知道「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這裡有無陷阱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18:00
如果只是包在民法裡的專法,嗯...
作者: st920624 (米漿)   2016-12-15 21:22:00
我覺得用民法在抓一個「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範有點危險,或許一開始爭議小,但事實上真正的權益握在主管機關手上,給很快、修掉可能也很快……
作者: ColiColi (☠Busy Life☠)   2016-12-15 21:24:00
我覺得只要在民法裡我都可以接受!!!!好開心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2-15 21:26:00
“主管機關”是法務部啊?那...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27:00
完全我個人看法我覺得小英不出聲是在避嫌,但我也覺得她應該無法容忍在任內推出歧視的專法,因為這是不容抹煞會記上一筆的歷史定位問題,但我直覺總認為她會在同志收養小孩這部分退讓立場,所以是否如此寫有機會不讓同志收養小孩?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1:29:00
ok啊 但由主管機關另訂辦法感覺就..我想法跟g大一樣 覺得可能在收養這方面會有問題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30:00
尤版不採婚生推定全部走收養已經是相對保守了,如果全捨棄的話...= =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1:31:00
感覺可能就只有配偶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而已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5 21:33:00
終於等到妳!但為何不能平等適用?先給噓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6-12-15 21:47:00
放在民法中的婚姻關係,但權利義務由主管機關規範,這...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52:00
說實在的愈想愈可疑,尤其以蔡喜歡誰都不得罪的性格= =
作者: effiee (lala)   2016-12-15 21:55:00
我們要爭取自己的權利 但也要顧及不撕裂社會 這樣做是很好的
作者: ooox27 (凸凸)   2016-12-15 21:56:00
我猜不能收養小孩但之後收養孩子這塊能走釋憲嗎?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6-12-15 21:58:00
同志本來就可以收養小孩 只是沒有婚姻關係不能共同收養可以釋憲 前陣子就有人提了 但成敗未卜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04:00
個人完全不想生小孩或領養 但想到現存沒有保障的同志父母會覺得很心疼就是了 如果這次修法不能解決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但蔡英文不接受專法 個人對他的信心稍微回來一點點點點點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12-15 22:08:00
這的確是折衷的方案,而同時也讓兩方衝擊變小,這個方案個人覺得有智慧及遠見,雖然無法一次到位,但只要能進民法,剩下來的路也不遠了!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0:00
我覺得護家盟們還是不能接受 動到“他們”的民法就是不可以都喊出“不立專法 另想辦法”了......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12-15 22:10:00
蔡易餘的方案真的不錯!XDD
作者: ColiColi (☠Busy Life☠)   2016-12-15 22:11:00
抱歉修改一下前面的想法,我漏看了權益另定辦法的問題,覺得這樣還是不妥,反正都得罪反方,就乾脆因此一次到位吧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1:00
盟系列本來就是什麼都反啊,專法只是拖延藉口而已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1:00
蔡易餘身為嘉義的區域立委可以這樣真的很難得QQ護家盟們看到蔡英文真的要動到民法可能會更崩潰
作者: dragonkiller (屠龍者)   2016-12-15 22:13:00
覺得可以想到這種方法也是很厲害哈哈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4:00
反正要睜大眼睛看,如果不願平等適用那八成已經準備打折了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4:00
是說這個方法尤美女第一次(?)公聽會其實就有提過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2:14:00
細想仍舊覺得怪,不平等適用,那若有數百條權利是訂在其他法律或辦法,是否那些法律或辦法只要沒有把同性兩個字加上去,同志就不能有這些權利?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12-15 22:14:00
個人覺得政治層面的事是,有些話只能做不能說,蔡易餘的方案過的機會大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5:00
蔡都說不能一步到位了...不期待“平權”了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5:00
Gabby說到重點了。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魚兒)   2016-12-15 22:30:00
民法裡的註記 還是空白的專法.....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32:00
樓上不要這麼真相XDD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2-15 22:33:00
守護尤美女 讓尤委員有空間跟籌碼去談.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魚兒)   2016-12-15 22:33:00
看來1226標語是 平等適用 修民法 不要空心民法...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35:00
XDDDD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36:00
明明就是藉著反同的藉口在吸納信望盟的政治實力罷了上次信望盟全台拿20萬票 不知道下次會幾票
作者: karalove (安安)   2016-12-15 22:41:00
那個“侵犯傳統婚姻”字眼有夠刺眼,侵犯誰了到底?
作者: memorytsai (memorytsai)   2016-12-15 22:42:00
感覺就是放在民法裡然後叫你去用專法...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2-15 22:44:00
覺得這版本還是很怪,就像在同條馬路,異性戀是汽車道,同志是機車道。
作者: karalove (安安)   2016-12-15 22:44:00
再者,相關主管機關定之不到底是定哪些?
作者: memorytsai (memorytsai)   2016-12-15 22:46:00
法務部的專法版本可能就是未來的辦法版本吧...
作者: jay86319 (Esta es la vida)   2016-12-15 22:48:00
這感覺就是藏在民法裡的專法吧...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5 22:54:00
希望至少要有繼親收養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5 23:02:00
XDD 那個標語可以"空白",不要"空心"比較好吧?無端去戳小英的點,沒好處。該罵的有罵到就好XD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3:09:00
空心.........XDDDDD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2-15 23:11:00
等下腦羞就什麼都沒有了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魚兒)   2016-12-15 23:11:00
蠻同意不要一直戳小英的 多希望這只是小英演的卡牌屋讓反方消失 減少對立 再偷偷通過XD
作者: orange7564 (star)   2016-12-15 23:13:00
已經完全執政 任內沒有過 下個四年也別想了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6-12-15 23:50:00
覺得ok欸,但萌萌還是會反對
作者: chsh110627 (炬灰)   2016-12-16 00:14:00
辦法很詭異啊,光是法位階就有問題了。婚姻權利義務的重要性是能放在命令位階嗎?異性婚位階在法律,而同性婚位階在命令,這樣叫平等嗎?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6-12-16 00:17:00
公投法修正案也在進行中(有點離題 XD
作者: anewone (拼命賺錢存錢)   2016-12-16 00:20:00
用辦法訂真的有點奇怪,法務部不知道會不會反對?行政機關來扛這麼大的責任,也是會想推給立法院吧?
作者: YCYShu (yao)   2016-12-16 01:07:00
到底為什麼要向充滿歧視的一群人妥協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2-16 01:23:00
沒有特別堅持、反對平等適用、不能一步到位...看到這些字眼,我還是希望可以通過尤委員的版本
作者: philbirdfly (惡露雞排)   2016-12-16 01:51:00
我也同意如果可以還是希望尤委員的版本
作者: ruincos   2016-12-16 02:27:00
不管怎麼退讓萌萌都不會接受的別傻了 不要這樣就被摸頭啊 只能接受尤委員版本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6 03:30:00
護家盟看到這新聞也是崩潰啊 蔡要兩面討好根本兩面得罪
作者: LoveJxJ (JJ)   2016-12-16 07:52:00
小英會這樣提折衷辦法應該是因為黨內反對聲音和柯老賊的關係吧
作者: loisk (默默)   2016-12-16 11:41:00
不懂大家為什麼對蔡總統這麼包容 …明明是他選前的政見 ,當選後漠視不理 ,看風向 ,玩兩面討好 …如果大家不堅持一次到位 ,依照台灣過去的黑歷史 ,覺得到最後只會被分化力量不了了之 ……不要再被政客操弄了 ……
作者: vicity (brand new life)   2016-12-16 13:29:00
推樓上 空心菜原來是真的
作者: pp25332002 (呆腦獸 dinosaur)   2016-12-16 14:21:00
為什麼要妥協
作者: Anglenew (å–ƒ)   2016-12-16 15:58:00
講的好模糊,為什麼還要主管機關另定……這樣跟專法有不同嗎?
作者: ssshturtle (小龜)   2016-12-16 16:00:00
失望啊 ,蔡也是看風向的政客。
作者: Anglenew (å–ƒ)   2016-12-16 16:02:00
看來蔡的歷史定位已經差不多決定了,失望
作者: abo520 (abo)   2016-12-17 02:01:00
噓小英,包在民法的註記,另立辦法?沒有真正的平權,歧視的歷史一頁也會註記妳的
作者: forelsket (Giphy)   2016-12-17 15:22:00
空心菜本來就是真的......居然現在才知檯面上政黨都很爛 年輕人要奮起啊
作者: montrita (小山)   2016-12-17 17:22:00
相比馬 我覺得蔡已經好太多了 在國民黨期間我們根本沒辦法想像會有能修改民法的一天該爭取的也要爭取
作者: BlueEeyore (尾巴呢?)   2016-12-17 20:17:00
說好的挺勞工 爭人權呢?蔡上任不到一年就淪落到和馬比爛了...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6-12-17 22:49:00
雖不滿意,但至少是漸進式的改革,畢竟一步到位的修法可能造成的反對力道太強大了。小英能主張修民法,真的已經是目前現況的最大可容許妥協範圍了吧
作者: LoveJxJ (JJ)   2016-12-17 23:36:00
為什麼包容?因為小英還是有完成其他該完成的政見呀,不能因為一件事就抹滅甚至忽略掉其他努力的事實吧?而當總統的難處誰能體會?所以我們才依然對她有信心,願意給她時間,至少她沒有轉變立場轉為反對同性婚姻對吧?要人家莫忘初衷,到底誰要莫忘初衷為何不投給KMT的原因?而且我們是民主國家,不想製造那麼大的對立是合理的吧?雖然對立都是反對方製造出來的= =所以與其責怪小英態度問題,不如認真每天打電話請立委支持婚姻平權修民法比較實在吧?畢竟修法關鍵還是在立法委員身上啊!我是覺得大家把總統的權力想的太偉大了,總統的理念如果得不到立委支持也沒用啊,想想當年的阿扁不就明白了嗎?畢竟立法委員是個體,有自由意識可以選擇要不要支持吧?我對那些說只因為小英態度問題而失望的才感冒,你知道小英上任半年來做了多少事情嗎?先去做功課吧...= =不要跟我說你都不知道,那是因為你平常都不關心其他議題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2-18 10:25:00
樓上的,大家都有關心很多議題啊,例如勞基法一例一休,蔡英文+民進黨背叛勞工喔~而且不投民進黨,大家可以投時代力量跟社民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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