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和男同志合作婚姻或生育的經驗,
至少(但不限於)有以下田野資料可以看。
有考慮和男同志辦理結婚登記的板友可以看看一手的經驗。
洪于珊(2012) 是拉子也是媽媽~拉媽懷孕/生養歷程及困境因應之敘說研究
林思妤(2007) 台灣女同志媽媽的母職實踐
李惠珊(2008) 女同志家庭親子關係法制之研究
不少板友對於甲班同學來發徵求異性婚的文章反感,然而女同志有選擇和男同志進入異性婚需求者同樣存在。
就同志個人而論,同志約定進入有名無實異性婚多少出於無奈。在結構的問題未解決前,指責個人是很容易的,卻也無助於結構的鬆動、瓦解,或再建構。
就整體同志運動而論,此種現象對運動基本上是弊多於利的,趨勢愈少愈好。
但是站在板務管理立場,個人不認為有禁絕的充分理由;為此種文章特設格式,邏輯上也有些弔詭:擁有正式格式的文類,多少有板務賦予其地位的意味,反倒變成歡迎來發文?
因此個人建議維持現況,推噓隨意。
如果真要限制,至多規定特定時間方可發文(例如:週六日);或此類文章可保留之時限,時間到即須自刪或板主逕行刪除等方式。
最末,真心建議有進入異性婚姻需求者,花點時間看看上面的資料,再想想自己是否有條件處理那些婚後可能面臨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