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
我參加了台灣婚姻平權遊行。
我繫上多年前,穿著淡江高中制服時,在,公館愛之船買的彩虹圍巾。
那天很熱,我流了很多的汗。
擠在人群中,我也沾染了其他參與者的汗水
在,擦肩的時候。
我們喝了兩瓶水,後來累的再也走不動
索性撿了路邊的一個人行道就坐下了
舞台很遠,148的我168的她都看不到舞台的模樣。
只能用聽的。
在那之前,當我們抵達一號出口。
我們開始順著人潮往遊行走去時
有人遞給我一個板子,上黑底白字的寫著「同樣是人,愛也相等。」
他說: 給妳,繫著彩虹的妳。
我伸手接過,才發現手上都是汗。
等待的時候幾個記者前來詢問是否可以拍我
因為他們覺得「同樣是人,愛也相等」這句話很棒。
我說好。
雖然我後來不曾看過照片。
當天參與的心情很感動很激動。
心臟撲通撲通的
( 好吧,雖然有可能是因為我有人群恐懼症所以覺得很可怕 )
( 但誰的心臟不是撲通撲通啊 )
以上是我的小小參與心得。
謝謝那一天給我牌子的夥伴們。
謝謝那一天一起在街上揮灑汗水的夥伴們。
謝謝帶著小孩出席的爸爸媽媽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