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錯事並不會因為對方也曾經如此,就成為獲得原諒的正當理由
覺得有點眼熟,所以回文表示一下自己對這樣行為的解讀:
既然妳不認為自己當初做的是錯事,
為什麼現在不能接受我做一樣的事?
如你覺得我現在做的事是錯事,
為什當初堅持自己沒有做不對?
人和人之間對等的關係經營,需要有「互動/相處」的共識,
如無共識》一方遲到是不可被接受的,另一方遲到卻是可接受的……
那這恐怕不會是什對等的關係。
同樣是爭吵,她過去選擇私下解決,妳現在選擇公開發文,
那日後她是否亦可選擇公開發類似的文章?
如這是妳可以接受的,那她一樣可以接受嗎?
如妳可以一味堅持她不能接受的行為,
那她不應該也可以如此?
相處/互動,沒有太多對錯,多是彼此是否都能接受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