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申訴:賴皮拉不是「拉」嗎?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0:23:26
致esasin大板主:
本人4月15日起被您判水桶四週,因無法【即時】按正常程序站內信向您申訴,只得待水
桶期過後,在有空的今日,以公開發文方式就教於您。
本文係經百般思量,在非常不得已的情況下所為,還望諒察。
先附上您的裁罰通知,如圖:
http://i.imgur.com/n1xQfZb.jpg
http://i.imgur.com/vdImB6S.jpg
http://i.imgur.com/7Sejbzt.jpg
針對您裁決本人違規事項:
1.已知發文特定對象,卻未使用站內信。
2.文章無拉點。
申訴如下,還望您不吝賜教:
1.已知發文特定對象,卻未使用站內信:
本人十幾年前寫下的《為你讀心經》一文,若,創作靈感來源當事人已逝,他魂歸何方我
尚且不知(為他超渡所唸大悲咒、往生咒、地藏經……不知能讓他靈魂安息何方……),
請問:我又如何能站內信他?
《密件》《痛感》《想念》創作靈感皆源於相同情境。
另,建議您,一篇寫得再爛的【創作】,都不要隨便以【不知所云】來評論。
因為您這樣做會狠狠的傷了一個人的心~~~
若那個人~~~他很傷心~~~這件事,連講都講不出來的時候……大概就是他要去死的時候了
……
願意講,還講得出來的人其實還好,代表他不會為這種事去死。
只是,以後他跟這樣的您講話的時候,如果態度很差,很失禮,很冒犯的話~~~請您不要
覺得奇怪~~~
人,應該要彼此相愛,而不是彼此傷害,對嗎?
期待別人如何待您,您就應該如何對待別人,對嗎?
2.文章無拉點:
見上圖黃線圈記處,
請問:本人何時自承無拉點了???「賴皮拉」不是「拉」嗎???
本人會笨到明知無拉點還發文來讓板主大人您處罰嗎?
有無拉點是看【內容】,而非看表面的【用字】。
會說【賴皮】拉是因為使用【la】字,而選用【la la】徐佳瑩唱的「喜歡你」則是配合
創作詩《失眠的夜,想看螢火蟲》來加強拉點~~~拉子間的感情交流~~~
請問:此【la】有何不對?
至於【已知特定對象卻未使用站內信】的問題,同上。
亦即,若此特定對象是無PTT帳號的潛水板友(例:是在下FB臉友),請問:要如何站內
信他?
==========
接著要請益很困難的,關於【拉點】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拉點】有二方面思考點,一是【身份拉】,一是【話題拉】。
【話題拉】當無疑義,以下主要是在講【身份拉】的重要性。
若按板規目前寬鬆認定的「拉點」來看~~~拉子間的感情交流~~~必先建立在有【身份拉】
的基礎上。
而若是【個人獨白】式的「心情」文,則【身份拉】的條件更是不可或缺。
因此,【身份拉】看似【非必要條件】,可是卻很【重要】。
因而,若有人身份【非拉子】,其所發的文便應以【有拉點】為充份且必要又重要的條件
,如此才能符合板規。
在上述前提下,兹舉一例請大板主您判定此文是否【無拉點】而違反板規,並且內容乍看
之下也符合【不知所云】的條件而應該删文,例如:《 [心情] 委屈請進 》一文。
或許,基於做人該有的基本禮貌及人情義理,板民在下我以上文為例非常冒犯,然而,身
為動輒無端被板主删文、劣退又桶來桶去的板民~~~
在下覺得,以此例斗膽就教於大板主,只是剛好而已。
==========
若板主無法理性看待板民言論,動輒濫權處份板民,嚴重影響板民在下我使用PTT權益,
板民將積極向上申訴。
實際上,在下已經採取申訴行動(申訴的對象不是大板主您)。
目前申訴進度暫時受阻,然而在下認為受阻是好事,因為在下一向是得饒人處且饒人~~~
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在下寧可息事寧人而非常不願意牽連無關、無辜第三者。
在下已採取行動的證據(如圖),特此知會:
http://i.imgur.com/bcaJq1n.jpg
http://i.imgur.com/MsbnBdi.jpg
http://i.imgur.com/h5XSdEC.jpg
http://i.imgur.com/v53bPYx.jpg
http://i.imgur.com/6j1pykG.jpg
本文發文後即截圖存檔,若遭删文,請告知係違反板規第幾條,若無端遭删除,將做為板
主濫權裁罰板民的事證之一。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0 08:21:00
給sandykao:「不知所云」的文章會被刪除,是因為違反板規3,與是否具有文學意境無關。另外關於拉點,建議您詳閱https://goo.gl/CbmJBO,您就會知道,並非「我是拉」就是拉點。根據該板規解釋,拉子發表心情文,應涉及「兩個女生的情感交集」,才算是有拉點,也就是不管是單戀、熱戀、分手、思念等等各種心情都算,因此心情文裡只要有「妳」,的確就算是有拉點了。但假如是其他的普通日記文,且無法敘明與拉子認同之關聯,則不算。
作者: avrilstyle (就是艾薇兒)   2017-05-20 08:08:00
sandy大蠻有道理的照這邏輯看來很多心情文都不能發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0 07:16:00
很抱歉,本人還真沒看過只有標點符號,無法朗讀的詩,毫無意境可言的新詩。
作者: mrdan0824 (蔚藍天空)   2017-05-20 00:33:00
沒拉點的話用同志身份當拉點,相信版主不會太苛刻,但點歌算什麼拉點?妳好咄咄逼人= =
作者: billykin   2017-05-20 00:35:00
◢▆▅▄▃崩╰(〒皿〒)╯潰▃▄▅▇◣▆▅▄▃╰(〒皿〒)╯▃▄▅▇
作者: zafara9W (琥珀色)   2017-05-20 00:46:00
作者: FafafaCY   2017-05-20 00:51:00
奇文共賞
作者: jalin0803 (我就是個神經病)   2017-05-20 01:08:00
委屈拉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7-05-20 01:09:00
張冠李戴,指鹿為馬,避重就輕,為何不PO出讓大家不知所云的那篇逗點文《密件》圖來說板主放板龜亂咬人。
作者: suncain (糸屯糸屯)   2017-05-20 01:19:00
出桶了喔
作者: jess6615 (jess)   2017-05-20 01:19:00
居然又出桶...
作者: yash (蚜煦)   2017-05-20 01:22:00
又來了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1:24:00
什麼拉點不拉點的……花時間計較這些幹麻?「拉子的觀點」基本上就有拉點。本板要講沒拉點的文,多的是~~~我咄咄逼人?過去就是對板主太客氣了,才會被桶來桶去的~~~請板主照板規合理看待每一位板民,即使意見與板主常常不合的板民在下我,也請合理看待。只要不是人身攻的言論,再不合板主「你」意的言論自由都該被保障,因我不是為討好「你」而議論,我是在不違板規的情況下,基於個人「良知」而議論~~~這回的四週水桶~~~不合板主意的板民是連創作文、心情文這種抒發情感的自由也要被剝奪嗎?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01:26:00
你到底在說什麼啊
作者: Bluejjcc (BZD)   2017-05-20 01:29:00
好好的「拉」點不講,硬要扯la...目前只有你la廠廠文章裡面質疑板主拉點判斷力,現在推文卻又說別人計較拉點幹嘛?那都給你講就好了啊神邏輯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1:42:00
不懂什麼叫「新詩」就不要亂講什麼張冠李戴,指鹿為馬的好嗎?《密件》那些……點點點……就是新詩格式的創意之所在~~~沒見過啊?這樣表達就是最有趣的地方,因為《密件》本來就不是誰都可以看的,寫出來連阿貓阿狗都可以看了還叫《密件》嗎?~~~個人興趣、專長不同,尊重創作的自由,可以嗎?!「飄飄飄飄飄……………………飄」這種詩,見過沒?相同的創意點~~~創作這種東西是很自由的,還找什麼碴呢?諸位。
作者: buffbear293 (本姑娘是熊掌)   2017-05-20 01:44:00
就是ㄧ個連板規都看不懂的可憐人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1:45:00
圍剿囉~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1:45:00
看不懂我在說什麼的,請不要來看,不然就好好多讀點書,以後自然就容易懂了。
作者: zygomatic (阿寶)   2017-05-20 01:46:00
不知所云是真的 suck it up
作者: ceemok (屁蛋了現在<3 )   2017-05-20 01:47:00
你真的好瘋喔,好適合上節目,哈哈哈哈哈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7-05-20 01:48:00
確實是沒那麼懂新詩,但我懂什麼是【惱羞成怒】這裡你討不到糖的啦XD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1:50:00
嘿!樓上~~~我一直想跟您多說兩句話耶~~~改天,看看能不能特別為你發個文^^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1:52:00
拉點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妳只是講話的內容這裡的人不喜歡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5-20 01:54:00
可惡,被插樓。我上面「想多說兩句話」的回話是針對ceemok大大。~~~討糖吃?!~~~拍Say,我怕胖,不吃糖。嗯~~~對呀,Sandy大,我懂^^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7-05-20 01:55:00
拜託不要,因為我看不懂,對,我對不起從小到大所有教授過我的國文老師
作者: ponpipaipi (胖皮派皮肚皮)   2017-05-20 01:55:00
~~~~~~~~~~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7-05-20 01:58:00
謝天謝地不是給我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00:00
樓上在講什麼?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7-05-20 02:02:00
路過,補血
作者: talisman (忞)   2017-05-20 02:03:00
果然,還是要有明確的拉點,確保在此留的文都與拉子有關。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03:00
我相信版主不會亂水桶別人依我看,有沒有拉點是多數決吧XD光是有女同志身份是不夠的,還要夠討喜才可以發文如果今天用shyles發文一定不會有這個問題或是心情文寫很多個"妳"也不會有問題
作者: Faultier (懶動物)   2017-05-20 02:12:00
2沒壞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15:00
多少篇心情文都只有"妳...",也沒有被檢舉啊?拉點明明就很值得質疑,大家卻執著於圍剿討厭的人,何不說說自己對拉點的理解?隨便一篇心情文都可以發現,根本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女同志,也沒有所謂拉點我相信版友們應該有理性探討這個問題的能力,為什麼同樣沒有拉點,有點文學意境的就沒事,"不知所云"的就會被桶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05-20 02:24:00
時間過得真快又跑粗乃玩惹不過樓上說的很有道理用這標準來看心情文很多都不能發惹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28:00
謝謝,我相信雙重標準是我們同志族群最不能忍受的東西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7-05-20 02:30:00
z 精華區 →16. Lesbian 板務/板規/懲處/備份→15. ‧ 違規備份→ 7. ◆ 無拉點文 (一週內)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32:00
我覺得大家一面倒先對人指責而不對事(此指版規)檢討,是很不理想的現象
作者: buffbear293 (本姑娘是熊掌)   2017-05-20 02:39:00
當初水桶是因爲明顯點歌是給特定人士,還一天多篇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7-05-20 02:57:00
一天多篇應該是有違規,是嗎?但是她說特定人士已經不在了,不能寄信,所以就給特定人士這個指控,我認為她是冤枉的不過我比較在意的是拉點的問題XD
作者: FafafaCY   2017-05-20 03:08:00
這帳號就是一直往板龜鑽空子,騎劫原本也許是預留彈性處理的空間,偶爾偷渡反同恐同的訊息,然後再裝可憐反咬被板友被板主不公對待,藉此再另外再po文討拍拍無限loop根本是鬧板SOP了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7-05-20 03:14:00
拿長中短篇小說、故事類限用的【創作】分類發心情文叫張冠李戴,指鹿為馬是板主對心經那篇只有刪文並沒開罰,開罰的就精華區備份那兩篇,板龜開咬不知所云標點文這與新詩創意是兩件事。*改發心情文→發文 (新詩、小短語.....等)
作者: leo96628 (角哥)   2017-05-20 03:57:00
誰來翻譯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0 04:33:00
推明顯。給原po:您好,「不知所云」是我根據板規檢舉的。由於《密件》係由讓人看不懂的點點點所構成,而且您也同意《密件》本來就不是誰都可以看(因此我們看不懂是很好理解的),所以用「不知所云」來形容它,我覺得是恰如其分的。如此一句「不知所云」讓您傷心、甚至想去死皆非我所願,但我不是「隨便」檢舉該篇文章,是因為顯然沒有人看得懂您的大作,才提出檢舉。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08:45:00
你的文章跟念書程度無關好嗎?看不懂直講還要被你酸?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妳刷什麼存在?
作者: machoism (一九八捌)   2017-05-20 08:47:00
如果寫文章的對象是FB好友,那為何不直接在FB寫寫就好?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08:47:00
妳還真有品啊,妳都不覺得自己打臉?妳找什麼碴?整串沒人阻止妳發文妳卻不准別人提質疑版主桶妳只是因為妳違法版規,還是說妳覺得妳偉大到不給桶?老自稱姊姊還一副自以為是的講一堆象牙塔概念沒人阻止妳
作者: okwill (ok)   2017-05-20 08:51:00
有些人講話實在很過份,被水桶沒關係啦,確實很多文沒拉點,你被針對才被檢舉,不要怪版主,我覺得你很勇敢,你繼續發點歌心情文,以後我只要有看到都會推,無論多符號密碼,不管你怎麼被水桶,桶出來我都繼續支持,記錄一下一生中到底幾支水桶,寫下你的傳奇。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08:52:00
但還讓一堆年紀比妳小的人來教訓妳妳妳真有臉?看妳的回文噓妳只是剛好,不被諒解只是妳的活該哈哈哈我覺得這裡的人對這奇葩夠好了,有種妳去數字版刷存在啊你是對咄咄逼人沒錯啊?版主對妳的言論自由在版規的建構下對妳很仁慈了但妳不放在眼裡你是哪個年代的老公主覺得得不到想要的就開始歡?
作者: tigerpupu (溥)   2017-05-20 09:02:00
吾日三省吾身,共勉之。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09:03:00
整串看下來妳要直說大家直說啊就只是因為自己被桶不爽找了一堆藉口啊,看完版規再發文很難?妳連最基本尊重版規都做不到就去發文被噓也只是剛好不要說妳看完版規,因為看妳回文的口吻不就是妳回應看不懂妳文章的版友「念多一點書就看得懂了」?
作者: HKDW ('H')   2017-05-20 10:11:00
◢▆▅▄▃崩╰(〒皿〒)╯潰▃▄▅▇◣
作者: Bluejjcc (BZD)   2017-05-20 10:24:00
~~~~~~選擇性回覆好棒棒~~~~~~
作者: mrdan0824 (蔚藍天空)   2017-05-20 10:47:00
02缺乏「拉點」之文章  範疇:本板係以「女同志相關議題」為討論主軸的板,而非以「女同志身份」發表各式與女同志無關的文章。某些文章可以發表在更適切的板面,也可以得到較多回響及討論。旨在避免與拉子無關之文章湧入拉板。(關於拉點,詳情請見 z-39-8-3 )#處分:明顯走錯板的文章,予以刪文。若板主未及時刪文,而形成討論串時,則鎖文處理(!記號)。空白文、火星文、不知所云文會直接刪除,二犯水桶二週。上述為板規二條文,以下略舉範例:○ 發文者 是 女同志,發表「與全體拉子有關」的文章 → 完美○ 發文者 非 女同志,發表「與全體拉子有關」的文章 → 歡迎╳ 發文者 是 女同志,發表「與拉子無關」的文章 → [分享]╳ 發文者 非 女同志,發表「與拉子無關」的非 [分享] 文章 → 簡直欠揍由此可看出,只要「與全體拉子有關」,即可合理發表在本板,而和「發文者是否為女同志」無直接干係。Q1 如何才能得知與「全體拉子」有關呢?A: 有拉點。(兩個曖昧/相戀女生所發生的情形,可作為全體拉子之借鏡與參考)   或討論/請益/涵攝的範圍,含 LGBT 其中一方,   即可稱得上與全體拉子有關。(LGBT同陣線,與之有關,等於間接與拉子有關)Q2 怎樣才算有拉點呢?A: 只要文中有涉及「兩個女生的情感交集」,即有拉點之存在。   只要認同自己是拉子,那她就是,別人是否定不了的。   這句話之所以涵攝的範圍很廣,是因為兩個女生的感情從無到濃烈,   是有不能一一舉出的多種情況,而我以此句定義,即包括了喜怒哀樂,或曖昧情愫等各種心情,即使有多位板友討厭心情文,仍須包容它的存在,   畢竟這裡是拉板,大部分的心情只有自己人才懂。例:我與閃光的相處情形(閃光文)、路過的女生好可口,真想跟她以交往為前提當朋友(花痴文)、 閃光睡覺會打呼,等她睡醒好好來懲罰一下(黑特文、十八限)、 我想跟圈內人一起吃飯、唸書、睡覺(活動、自介徵友、租屋文)、假如是完全與拉子無關,純粹想分享好康、折價券等等,則使用 [分享] 分類,於文中標明好康期限,並於過期後自刪,板友可自行忽略。※Q1-1 關於「與全體拉子無關」的部份,哪些會被砍文哪些不會?※A:具體而言,和女同志無關的「問題、討論」會砍(發文注意事項[話題] 所規範),※  板友好心的[贈送]與[職場]文,基於為板友爭取好康的立場,時效過後才砍;※  純粹想徵求女同志幹嘛幹嘛(需要在現實中見面的)也不會被砍。Q3 板主一定要這麼機車靠杯愛找碴嗎?A: 欸欸,妳都不知道我們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耶,假如板方開放「無拉點文」,拉板就不是拉板了。妳會不時看到這種文: [其他] 求救!!徵求英文高手幫翻譯[花痴] 阮經天好帥 >//////<[租屋] 女同志幹嘛都不跟異男住...[超幹] 買個宵夜也被狗追= =凸…………板友們,這裡是「拉板」耶。拉板從來沒有禁止任何「與拉子有關」的文章,任何人想討論/請益任何範籌,只要帶有拉點,即可發表。拉板曾出現的「檔車文」、「志願役文」,之所以會被鎖文,皆因 PTT 專板無數,相關問題可於更專業的板詢問,而非來拉板發表與此板無關的文章,即使妳認同自己是女同志。板規二之所以會存在,係因同志身為在社會上的弱勢、性少數,不能只是一味地兒女情長,短視近利,而應該追求進步、重視未來。若原po能點出該文對於拉子的影響,(EX:我從軍,閃光有什麼看法?「從軍」對我們之間有什麼幫助或抹殺?)附加討論價值,對拉子群不啻是一大幫助,也不枉費板規二成立的苦心。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0 10:54:00
你沒興趣回我幹嘛?(收餌你不要自己說自己的密件成功嗎哈哈哈你還真會給自己評分,若真成功不會有版友一發現妳違反版規就檢舉好嗎哈哈哈妳口口聲聲說對負評不在意,又再說自己被特定版友霸凌,所以妳真的沒有想過為什麼有些人(像我)講話如此不客氣?沒人吃飽撐著去對妳有其他歧見,只是偶爾看看文章推噓文,你想紅想出名沒人反對也不甘任何人的事,就是就事論事檢舉妳違規妳想出名、發無關的文章(那個密件),妳可以去經營自己的粉絲團、IG,而不是在這裡歡版規,那條規定不是針對妳設置,也不是只有妳被處罰過多換一點角度思考、少往自己臉上貼金、上面也有版友給你建議,啊妳不看啊只會吵自己被霸凌版主不公妳比我家樓上那個國小三年級的小妹還場場
作者: wittyloco (此帳號已遭移除)   2017-05-20 11:06:00
噓原po 推樓上們
作者: olive42110 (olive)   2017-05-20 11:35:00
又見妳
作者: Blancelove (小瘋)   2017-05-20 11:49:00
可以桶久一點嗎……看到都傻眼了按錯補噓
作者: daisy0625 (peiru)   2017-05-20 11:50:00
幫樓上噓,總覺得越來越偏向鬧板了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0 11:54:00
感謝原po正面回應在下的推文。依您所說,《密件》一文收到「不知所云」的評語是它的成功,但這裡不是詩板,是拉板,拉板板規寫明不接受「不知所云」文,因此就算您的詩作意境再高,當它確實「不知所云」,就違反板規了。在下因此公開檢舉您,板主也根據大家都應遵守的板規做出判決,這樣的判決緣由並不是價值觀互斥,而是您的行為與板規互斥了。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5-20 11:55:00
原po若不在意負評,那我說你的MV作品有違原唱本意,就站內警告別人之餘 還特別標示我,還真是好大肚量啊...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17-05-20 11:59:00
求翻譯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05-20 12:00:00
針對某樓版友的"老公主"一詞,敝人認為此引用相當恰當,僅僅只用了三個字便將一篇篇如老太婆裹腳布般又臭又長的雲端高論,詮釋的如此精闢,甚者,短短三個字又同時形容了J女士之網路形象令眾人不禁對該版友之妙語如珠而感會心一笑,一語雙關的用法實為令人驚嘆。相較於J女士,其造詣之高,乃目前之J女士難以望項其背之層級。因此本人在此呼籲,若J女士願意虛心求教相信世上會有其他許多的良師益友能給與您更大的進步空間及其相關之提升自我素質的成長養分。小妹斗膽請您放過拉版一馬吧!謝謝您
作者: mitoDNA (汎彼柏舟)   2017-05-20 12:01:00
硬凹 給噓
作者: idkwia (idkwia)   2017-05-20 12:18: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5-20 12:36:00
補血誰耐煩在拉板整天被你傳教?!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7-05-20 12:48:00
END
作者: Nishikino252 (にこちゃんのNo.1ファン)   2017-05-20 12:53:00
謝謝你讓這裡這麼熱鬧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0 12:58:00
再致原po:關於推噓文不得任意刪除所代表的深意,您說得很對,但您是否看到板規的下一行「若留言違反板規,須由板主認定後才可刪除」呢?違反板規的文章及推文被刪除,是為了維護看板秩序,也就是說雙方的言論自由都不是無限上綱、應受板規規範,這是我們身為板友應有的共識。您口中的大板主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懇切呼籲板眾應多詳閱板規(譬如#1OpgNOnW),希望您身為拉板板友,能體察板主用心,並共同維護板規才是。
作者: lovesonia (那樣的未來)   2017-05-20 13:00:00
作者: milk1994   2017-05-20 13:03:00
難以溝通 思路比較特別吧
作者: asheniere (a_shenn)   2017-05-20 13:28:00
你是多無聊啊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5-20 13:45:00
原Po這句"什麼拉點不拉點的……花時間計較這些幹麻?「拉子的觀點」基本上就有拉點。"原來您說的話就可以推翻約束眾人的板規啊~經營個人粉絲團即可,那邊規矩隨您定,何苦在這"受委屈"?
作者: xaxus516   2017-05-20 13:52:00
求放過la
作者: youaremydear (栽跟斗)   2017-05-20 14:43:00
作者: anonymousJY (+yee火ㄐ肉飯)   2017-05-20 14:55:00
滾啦
作者: jslov (~.~)   2017-05-20 16:13:00
…那麼多版 妳非得來這裡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05-20 16:42:00
純噓~拉板就是兩位板主共同分擔板務,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作者: purple987 (修寧)   2017-05-20 18:04:00
真心覺得超狂,被桶就被桶,還廢話ㄧ堆
作者: FafafaCY   2017-05-20 18:07:00
直接永久水桶吧...
作者: jess6615 (jess)   2017-05-20 20:41:00
坐等永久水桶,吵死人。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05-20 21:32:00
昨天在家剛看完大話西遊,看了這篇真的有種三藏的既視感,"喔你媽的頭啦!! 你有完沒完阿~我已經說了不行了~ 你還要喔喔喔喔~完全不理人家受的了受不了阿你!!你再喔~ 我ㄧ刀捅死你!!"超像der><
作者: yijoull (yijou)   2017-05-20 22:18:00
奇葩
作者: bio2133 (琤)   2017-05-20 23:25:00
滿頭問號,真的看不懂
作者: ppstyle7 (阿喵喵)   2017-05-21 00:02:00
我只想請問「飄飄飄飄飄……………………飄」 這段賞析?個人淺見 新詩雖讓人不易親近 但若您的文章末能加入賞析使人能理解你這樣敘述的用意 我想版友也不會認為不知所云 我想新詩的呈現有許多形式 密件字義上我想大家能理解重點是內容吧 我覺得你想表達的意義還是能稍微敘述的
作者: beanC (kuku)   2017-05-21 00:34:00
補血
作者: Patrick15386   2017-05-21 00:51:00
等永久水桶 再加1
作者: beauty988 (解不開的繩結)   2017-05-21 01:00:00
浮出)) 蛤 花生蝦米事?(狀況外)
作者: tsll (Persist)   2017-05-21 16:07:00
原Po不是來鬧版就是太自以為了 歹年當 搞肖人 建議po詩板 就不會玻璃心惹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7-05-21 17:13:00
公告已敘明禁言理由。欲申訴請自便。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5-21 21:56:00
樓上版主讚讚
作者: fisher858 (魚兒魚兒水中游)   2017-05-21 22:03:00
通篇看完,只覺得版主裁量公正客觀!
作者: she1015 (she1015)   2017-05-22 02:37:00
要申訴請到L-BoyMeetsGi依照規定公開申訴,我相信你是看得懂中文吧?我是覺得你不敢公開,因為證據都對你不利(?)
作者: tasiyaju (揚羽)   2017-05-23 02:36:00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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