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權] 【針對臺大校內性別友善住宿權利之聲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5-23 06:47:59
我向b大A大道歉了,但也不想被誤會,我就簡明列一下我能接受的到底是什麼。這樣就會很清楚
基本普遍大原則都一樣,凡入住者都同意合住,不同意合住當然就不用接受,
所以這個最基本大原則就不論了,只論「分成幾種宿舍」
幾個我能接受的方案,列清楚,應該是這樣的:
●第一種方案:『男生合宿、女生合宿、LGBT互相同意合宿者合宿』這三種分宿的宿舍。
這種我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學務處第(二)點,有一小部分是與學生會的第二點重疊而我可接受的哦,
怎麼說呢,例如「跨女與跨女合住」,
這情形既符合學務處的”相同生理性別”,也符合學生會第二點要求,兩邊都符合,
這也是我被的誤會所在吧,我多接受的是這一點啦*,這是剛好都符合各方要求的一個點啊。
所以台大若做得到這一點(跨女與跨女合宿*),是我所謂的可以接受。
最大原則應該是入住的每一個人都同意合住的話,就可以,
所以同理,那位跨女如果不同意與任何生理男生包括跨女合住的話,那當然我也認為就不要同意。
這點也是我被誤會了啊。
所以我才覺得「LGBT宿舍」(互相同意合宿者合宿)這種也可以成立啊,個人意願變得很重要,
也許有的跨女願意與男生同住,有的跨女不願意(就像這次的例子),不能一概而論
雖然分為這三種宿舍,但人數的關係,LGBT宿舍可能會是男宿或女宿的某一層或某幾間,尤其一開始。
跨女有兩種機會與女生住,這是其中一種方案。另一種方案是下面第二種方案。
●第二種方案:『男生合宿、女生合宿、但另有性別友善宿舍』這三種分宿的宿舍更好。
這算學生會第二點,當然就不用說,我當然接受。
原本要寫第三種方案加入男女合宿的”混宿”,國外已經有很多學校男女合宿,
但想想,其實性別友善宿舍的意義已經包含了男女混宿在裏面,
同住者互相同意同宿就可以了,性別友善宿舍意義是最廣的。簡單講這就是學生會第二點。
這當然更好。
如果學校連男女合住都不容許,那麼自然不太容易接受第二種方案,所以我接受範圍縮小在LGBT的第一種方案,
至少容許LGBT社群同住啊
下面推文之間08:39~09:14的這一大段,有我要說的重點問題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3 08:33:00
謝天謝地,對於生理性別和心理性別,您終於和我們有共識了。您提出的LGBT合宿方案立意良善,「跨女和跨女合住」大概是您與學務處唯一的交集,但一口氣要找到四個跨女很難,而這四個跨女就算遇在一起,學務處也只讓她們住在男宿,所以最終,我們和學務處根本還是沒有交集。另外不知您說的「台大已經有男女合宿的例子」是什麼?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8:28:00
所以我說你根本平行世界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5-23 07:44:00
那就是一開始我說的那句"可接受"說得太多了 抱歉但那篇後面也很好看得到我的意思 包括我說男女合宿什麼的我說男女合宿時就與台大學務處的方案不同 就不要再說我與學務處相同了 這樣ok吧查了一下,台大應該已經有男女合宿的例子了啊這樣學務處再規定什麼"相同生理性別"的話是自打嘴巴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7:33:00
你提的方案跟台大學務處提的根本平行世界……台大學務處提的方案,根本上已否定「異女與跨女」合宿的可能了。更正,是「順性別女與跨女」合宿的可能推文不能接受的人不能接受的點就是「限定『生理性別』一致」這不尊重跨性別心理性別的作法,且台大校方竟然還自稱這樣的作法是「性別友善」。X根本平行世界……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5-23 08:39:00
那就代表 台大不是真正擁有男女合宿的學校 這樣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9:14:00
跨女願意和生理男生≠跨女願意與[順性別男性]同住≠跨女願意以[男性身份]入住男宿通篇看下來,只覺得你自己的性別意識也需要加強,例如你似乎不自覺的忽略了bisexual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7-05-23 09:43:00
他就是不想跟男生住才申請轉宿的啊,可接受的人自然不會去申請,這跟個人意願什麼關係啊可接受的就繼續住原宿舍啊,又沒人逼他要轉不知道你在糾結什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