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和高中同學小聚。
我一直記得高中時她要我不要在她面前說起喜歡的女生,因為同性戀很噁心。
大學時她喜歡上一個女孩,掏心掏肺的,一愛就是十幾年,即使她從沒有得到她。
「欸,我結婚了。」
這是她今天的開場白。
我嚇得手上的湯匙都要掉下來。
「妳結婚了?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是問她什麼時候,但我更在乎的也許是為什麼?
「工作累了,生活累了,找張長期飯票,所以嫁了。我們去公證,也沒有宴客。」
她說性只是這段婚姻應付出的對價,我震驚得話都說不出來。
為了不用在這個世界上掙扎著求生存,所以找了一個男人,接受他插入自己的身體,即使
在心中有個梗著十多年一直放不下的女人?
我驚呆了,那於我而言根本是天方夜譚,但婚姻本來就充滿了相愛以外的其他可能。
她說她現在是幸福的。我也就祝福她了。
「妳放下她了嗎?」
我輕輕的,怕碰觸到某些傷口那樣雲淡風輕的問。
「不是戲棚下站久了就是妳的。」
她輕輕的,似乎已經看破某些人生那樣雲淡風輕的回答。
其實我們心裡都清楚的。
這一生,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在一個人身上了,在那之後,再也沒有愛的可能。
那麼至少,她現在是幸福的,歲月靜靜的流逝,有一天她會有幾個自己的孩子,然後關於
她的愛情,真相就再也不得而知,也不再是重要的事。
有永遠必須燃燒著,持續眷戀著滾滾紅塵的我,和像螢火蟲那樣燃盡了一生的燈火就永遠
熄滅了的她。
那個女孩也許一生都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幸運,曾被一個人,燃盡一生所有的愛情,這樣
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