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審性別教材?北市藍議員意見不一
來源: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06394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國民黨市議員王欣儀提案,包含藍綠等24位議員進行連署,要
求性平教材進入校園時,家長應有教材的「最高、最後審酌權」,今日教育委員會排案審
查。但提案連署議員之一民進黨議員許淑華中途入場表示,原先提案「最後審酌權」用字
太強硬,應改為「參與權」,教委會無黨籍議員李慶元、民進黨何志偉皆表示同意,委員
會決議將此案送交大會決議。
王欣儀提案,要求家長基於監護權,有關性平教育教材、課程,應有最高、最後的審酌權
,應「交由各校家長會決定」,並且要求市府官員傾聽多元聲音,並重新檢討課程審查的
規定,以「確保性別平等教育之落實」。不過國民黨卻產生內鬨,昨王欣儀因另有行程未
出席委員會,同黨議員汪志冰批王的提案現實上不可行,應增加家長在校級性平會席次才
能對教材「把關」。
不過,教育局長曾燦金回應汪說,這部份「還在修法中」引起汪震怒,拍桌質問曾燦金為
何教育局可以將議會「三讀通過」的決議「當參考」、難道教育局可以否決議會決議,並
要求曾回答「是」或「否」。曾說,教育局和議會要「相互尊重」,他也有發文到學校去
「表達議會意見」,召集人應曉薇這時大怒說教育局把教材把關的單純議題搞成「政治對
立」,應對議會和家長道歉。
這時,原先參與連署的民進黨議員許淑華來到教委會現場,表示她和王欣儀討論過後決定
對提案提出「文字修正建議」,表示原先家長應有最高、最後的教材審酌權用字太強硬,
應改為「參與」,教委會民進黨議員何志偉、無黨籍議員李慶元皆表示同意,應曉薇便決
議修改提案文字後送交大會審議。
不過汪志冰憤怒表示,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性別平
等教育課程教學資源實施要點》早已載明家長可以參與校級委員會,雖然王欣儀的提案本
來就滯礙難行,但照許的意見改過之後提案等於白寫,對家長加強把關教材沒有用。李慶
元則說,教材審查具一定專業度,還是讓專家審查、家長參與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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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們玩什麼文字遊戲呢?明天換成國語數學英文科,也會開放讓家長對專業的教育教材
有所謂審酌權或參與權嗎?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民代被特定人士利用打壓性平教育,在引發爭議後又撤簽或改變說
法的情形。換句話說,要是沒有人民監督這些民意代表,性平教育可能就會在反同人士和
堪慮的問政品質下被犧牲。難道提案或連署前議員都不需要親自瞭解議題、做出適當判斷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