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還要等多久?中年男同志伴侶困境實紀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7-01 18:38:12
同婚還要等多久?中年男同志伴侶困境實紀
來源: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7-01/90760
新頭殼newtalk | 鍾孟軒 新北市報導 發布 2017.07.01 | 11:34
同婚釋憲已經過了一個多月,大法官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結婚違憲,即便大法官
下但書讓同婚最晚2年內實現,可惜不是每個人都能等,有些人甚至連2天都沒辦法等待…

長跑10年的愛情還能延續多久
為了慶祝結婚兩週年,勝翔和老爺兩人一同前往餐廳用餐。在離開之際,老爺突然雙腳無
力跌坐在地,勝翔因為著急而責備老爺說「為什麼站都站不好,怎麼搞的?」兩人的情緒
湧上,老爺也回嘴「我就是一個廢物,你怎麼樣!」爭吵夾帶著擔憂,兩人上救護車趕往
醫院檢查,但事情遠比想像中的嚴重。
「糟糕,這問題不小。」為了向家屬說明病情,醫師接著問勝翔與老爺的關係,「伴侶。
」勝翔如此回應,但醫師似乎不太能理解,「啊!就是你麻吉,現在的人都說什麼伴侶,
我哪知道是什麼。」便繞過勝翔前往病床和老爺說明。直到受訪當天,勝翔談起老爺病情
仍顯得相當焦慮,他緊握著水杯說著,「老爺得到的是血管瘤,長在小腦的地方,手術成
功機率不高,所以也沒打算動刀。從5月底確診,院方說可以活2年到5年,到最近病情惡
化,醫生說最多就2到3個月。」
胡勝翔與老爺潘世新是交往10年的伴侶。2007年相識的他們,一個是宜蘭人、一個是台北
人,住台北的老爺總是兩地往返約會。兩人不知不覺就有默契地彼此承認交往,老爺也搬
到羅東和勝翔開始同居生活。但老爺看著勝翔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同居半年後,便決定帶
著勝翔搬到台北住,轉換環境並尋求醫療資源。
這些年來,老爺一直陪伴著勝翔度過好幾度的憂鬱與自殺念頭。為了帶他散散心,老爺和
勝翔騎著車跑遍北部遊歷。在相伴多年後,2015年5月23日,他們公開結婚宴客,向親友
宣告他們將繼續牽手走一輩子。但是,已經邁入46歲的老爺,身體並不是那麼健朗。「苦
撐這麼多年,我逐漸發現他的身體開始不行了。」勝翔意識到,必須去面臨生活無常所帶
來現實權益的問題,但兩人關係在這段空窗期內沒辦法受到法律的保障。
釋憲未竟之業 延宕的修法進程
5月24日,就在老爺送醫檢查隔天,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
同性結婚,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消息一出,守在立法院外的群眾突然愣
住了一會兒,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直到台上主持人確認是《民法》違憲,全場躁動狂喜。
依照解釋文,立法院應儘速修正《民法》,終止存續中的人權侵害。2016年,諸位立委共
提出4個版本的婚姻平權修法草案,經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完成,剩下2個版本的《民
法》修正案進入二讀程序。然而,初審後至今,婚姻平權修法草案卻一直還沒排入院會審
議。又因為法務部在2012年發布的行政函釋,限縮了《民法》的婚姻當事人為一男一女,
戶政機關仍處於無法辦理同性結婚的狀態。
2年漫長 得變更函釋即刻保障人權
6月20日,勝翔和老爺一起到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就算結婚都已經
過了2年,但制度的承認仍然是面對未來種種的不確定性時必須的保障,當意外可能突然
其來的發生,誰也不知道「註記」會不會成為救命稻草。按照同婚釋憲的意旨,最晚在2
年內同性婚姻必須實現;但看著老爺的身體出了狀況,勝翔和老爺盼望著即使不是婚姻關
係,同性伴侶註記在未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仍可能事後承認他們實質的婚姻關係。
在大法官解釋下,有義務保障人權的機關並非僅有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在修法完成前,也
可以透過變更函釋的方式,儘速讓戶政機關得以為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保障同性伴侶平等
的權利。在制度修正前的人權保障真空期間,不是每個人都能等一直等。
作者: eere (孬踢)   2017-07-02 10:22:00
推,不是每個人都能一直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