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性平委員為「同婚」問陳美伶:修法小組有無出櫃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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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驛淵 2017年07月04日
同婚釋憲後,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上周五(6月30日)首次召開大會,據轉述,會中多
位性平委員當著行政院長林全的面質疑,行政院跨部會組成的「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
組」缺乏同志群體代表與了解同志議題的專家,恐讓修法與現實脫節。
據轉述,性平委員、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甚至直接開口問身兼小組召集
人的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你們修法小組有沒有出櫃的同志?」台大外文系教授、台北
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董事葉德蘭也發言主張,修法應納入同志等「受影響群體
」的意見。
幕僚機關〉研議只是內部作業
不過,對於幾位性平委員提出的意見,行政院持保留態度,目前仍傾向由跨部會先行研議
修法方向,必要時再與性平委員討論。據與會者轉述,陳美伶在會中解釋,修法小組只是
行政院的幕僚機關,目前研議修法也只是內部作業,法案若真正送到立法院時,一定會有
平台讓民間參與討論。
陳美伶接受《上報》採訪回應,修法目前仍在幕僚作業階段,因此希望就行政專業來討論
;但修法過程的確也需要了解同志處境,因此她近期也密集與兩個已出櫃的學生,加上行
政院院本部的出櫃同仁交換意見。
反同注意〉釋憲後政院回不去
除了同志群體,陳美伶並透露,自己也加入了牧師的群組,聽取不同意見,她更明確告訴
這些反同者,她能體諒他們的想法及憂慮,「但我也有侷限,必須要在大法官的解釋下做
事,因此行政院不可能回到去年釋憲前的那個狀態」,後續的同婚修法討論更必須要合憲
。
身為同婚釋憲聲請人祁家威的委任律師,許秀雯上周五在釋憲後首度召開的行政院性平會
上提案,要求政院法制研議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針對同婚修法的方向、立法形式及期程
進行說明及報告,獲得多數性平委員連署支持。
據轉述,許秀雯在會中發言表示,過去幾周行政院法制小組討論的內容,例如結婚年齡等
,「多半是不具爭議性、且社會已有共識的內容」;但同婚修法,外界真正關心、真正的
「深水區」,是包括婚生推定、收養、人工生殖以及跨國同性配偶等問題。
踩深水區〉無關痛癢的別再耗
因此,許秀雯希望行政院不要再浪費時間討論這些已經有社會共識的內容,而是趕緊進入
深水區議題的修法討論。
許秀雯更直接在會議上發言問陳美伶,既然小組每周針對同婚修法討論,「那小組成員中
到底有沒有出櫃同志?」
她表示,若所有修法小組成員根本對同志的社會處境很陌生,也欠缺相關生命經驗,有可
能官員會糾結在一些根本不重要的問題,或根本不好意思問人,而耽誤修法進程;甚至還
曾傳出有小組成員問出「同志是怎麼知道自己是同志呢?」等問題,若無法理解同志處境
,後續討論修法時假設的情境很可能跟實務有落差。
許秀雯建議,修法小組除了跨部會官員,也應開放具有同志議題或性平專長、由政院遴聘
的性平委員列席,除了能適時提供意見諮詢,也能省下修法成本。
據轉述,葉德蘭在會中支持許的立場表示,談「實質平等權」這一塊,必須讓要「受影響
的群體」參與決策過程,而同婚修法直接影響、受益的對象就是同志群體,因此她主張,
必須讓他們有機會參與修法的決策過程。
實質決策〉受影響群體應參與
葉德蘭接受《上報》採訪進一步說,她理解政院修法小組目前僅是幕僚作業階段,但她強
調,所謂「受影響群體」,指的是政策直接受益、受影響的團體,例如處理家暴案,就必
須要讓受害人參與;而在同婚釋憲後,修法「已不是廣納共識的階段」,而是要走到法律
的執行面了,因此同婚修法直接受影響群體就是同志,理應讓他們有參與決策的機會。
對於性平委員的意見,包括陳美伶及法務部長次長陳明堂都在會中說明目前立場。
據轉述,陳明堂重申,一定會在2年之類完成修法。陳美伶則說,同婚法制化是要修《民
法》或專法,現在還沒辦法回答;目前修法小組未納入同志群體,主要也是因為仍在幕僚
作業階段,修法過程行政院絕對願意跟民間團體溝通,後續遇到一些爭議的深水區修法內
容,也會透過溝通平台來凝聚共識。
高層緘默〉歧視言論並非等價
許秀雯隨後則提醒陳美伶,大法官釋憲已揭示了「平等保護」原則,修法討論必須根基於
此;而所謂的找民間團體溝通,也必須注意「很多意見並不是等價的」,尤其是充滿歧視
言論的反同意見。她認為,同婚修法在釋憲後,已是「價值選擇」的問題,執政部門應儘
速做出政策決定。
據轉述,林全也回應,行政院未來若要找各方溝通,也一定會是在「大法官解釋的意旨範
圍內」來溝通。
許秀雯會後接受《上報》採訪表示,現在行政部門對於修法的進度及作為,看起來仍等待
「高層的政策決定」,因此執政黨及蔡英文總統應儘速負起政治責任、做出政策決定,才
能讓行政部門真正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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