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聊天,
覺得Taboo塔布(女同志夜店)也有父權社會對女性的規訓:
「當一個踢(中性女孩)在裡頭跳貼舞親吻人,大家可能覺得她風流倜黨,
但女生樣的打扮可能就不是了,多少標籤會瞬間被貼上?
愛玩、放蕩、不自愛、不檢點……」
週五當天穿著我白色小可愛背心露肚臍、牛仔短褲、網襪。
那一晚的確靠著不少人跳貼舞,也親了幾個互動對象。
據友人說,有一個對象以及其朋友看到女友走向我,
而我與女友熱吻讓她們瞬間傻住(腦內劇場:這人剛剛不是才在親吻我嗎?)。
(跟女友目前開放式關係)
我想起了百吻巴黎的作者,想起了群趴的小雨……
那些指責那些批評,女人真的悲哀,女人真的在這塊很可憐欸,空間比一個米粒還小。
(當然我也認同中性女孩也是女人,
但女同志文化下還是太容易將踢塑造陽剛、比擬異性戀中的男性,這點我很厭惡)
老娘就是想要成為獵人,享受被慾望的快感,
就是想要很騷的決定誰可以碰我,增加自信,散發魅力,不行嗎。
喂!
女人的情慾到底要被勒到什麼程度才能放過?
本文寫自:https://goo.gl/35s7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