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板主teemocogs(上)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9-03 22:49:19
前言:
本文是針對板主提莫大人8月12日《[公告]關於板友justforyou0》一文的回應。因為直接
回公告文會觸犯板規,所以我以[板務]文類來表達我對有關板主及板規的意見。
在說明前,我要先講一下自己的心情。
首先,要請提莫板主理解,我必須使用這樣的標題,讓板主你感受一下,當我用你對待我
的方式來對待你的時候,你的感覺如何?
其次,你給我個人的幾句話,使用到【公告】?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
還是,我應該要高興自己有好大的面子?
我是有一些好習慣,例如,在去到任何板發文之前,會先把該板【板規】看得很仔細;又
例如,如果太久沒有進某個板,一定會使用搜尋功能,在「標題」輸入關鍵字「公告」二
字,查看板主近期有沒有發佈什麼重要的公告事項。
幸好我有那些習慣,否則,我不知道「提莫板主你明知我9月1日才會進板,卻在8月12日
【公告】給我個人看的建議事項」,若我沒看到,因而沒照著做會如何?在你對我極不友
善的情況下,我應如何看待此事?
有可能你是基於好意,在我有違反板規04「…相同目的文章云云…」之虞,於是你如此提
醒。
若是如此,類似這種建議,你用「站內信」是不是比較能達到提醒我的目的?
板規訂下「違規事項」的目的不在「挖坑給人跳」—處罰人—而在於建立一個有秩序的發
言空間。
因此建議你,若我有違反板規而你要【公告】處理,就請你勇敢去處理,只是,你必須把
我違反板規第幾條第幾點講清楚。
E板主在處理這種事情的時候,他的做法比較成熟,像有訓練過的執法者。不過,他上回
水桶我4週,雖然裁罰通知的說明架構比較好(例如,有引用法規),但是他的裁罰理由
不當。
若我犯規,我會接受板規處份,不過,如果我明顯感受到我被處份是出於板主的「惡意」
,我也會去檢舉那些和我犯同樣板規的ID,特別是二位板主的「好朋友」們。
所以,請要處份我前先看看他們有沒有類似的違規情形,還有,看一下自己有沒有違規。
亦即,如果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處罰我,請注意後果。
前面講那麼多,現在告訴提莫板主你,我看到公告的【感覺】。
我昨天(9月2日)一早去搜尋「公告」關鍵字後,看到自己的大名被寫成標題,還用【公
告】方式張貼……,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形容我的感受耶~該哭還是笑還是氣呢?
~用「哭笑不得」來形容好了~
希望我這麼講不會傷到你的自尊。
在職場,我一向喜歡跟男生共事。男生有一個特質就是,有話可以直講,想法也比較簡單
,不會鑽牛角尖。這男生比較能成就大事的原因之一。
一個能「被講」的人,在社會上比較容易成功。
女生不一樣。女生感情比較細膩,感覺很多,你看看你這個公告,短短幾句話就可以引發
姊姊的長篇大論,你體會到「男女大不同」了嗎?
姊姊說男生不適合在拉板當板主有姊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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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接受你對我發文合併文章的建議,小說《恐怖份子》已改進,不一天三篇,改一
天一篇且加小標題。
只是,今後文章要併要拆仍希望你能尊重我的考量。
因為我的文章幾乎字數都很多,而且內容飽滿,我不會浪費自己的生命發虛文充篇數、講
廢話賺P幣。
我在拉板發的文章幾乎全是一篇1P。小說《恐怖份子》最後應該會有十萬字,如今第90集
,只賺90P。
連寫《恐怖份子》這種小說類文章,我都會有哲學意義在其中,我很用心在寫,怎麼分篇
也都有思考過,不是隨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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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的小說先前要一天連三Po,理由有二(理由一不那麼重要,理由二比較重要)。
理由一:一天三Po是為了趕進度,誰叫二位板主莫名其妙桶我三個月,浪費我90天的時間
~~~
理由二:為了讀者。有人一看到長文就沒耐心,所以把長文按「主題」分篇。
若有誤入者,可以馬上看完,就馬上發現沒興趣,以後就別再誤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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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的小說1~87集,每集都可加小標題,之前不加,因為想搞神祕~~~這樣才像「恐
怖份子」。
另,我的其他分篇的文章即使標題相同,可是內容重點不會相同,因為我每天寫作的時間
很有限,有些文章會分篇是因為分次寫完,而且有時寫的時間相隔久遠,也不可能回頭去
編修補充。
例如本文,我花了不少時間寫,因為要講的東西很多,我仍會使用相同標題,分上下篇分
次寫完分次發。還請諒察。
不過,我會盡量照你公告的建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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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
本文重點在提出「不同身份的使用者」如何適用【板規】的見解,及有關「溝通」或「申
訴」的程序問題。
目的是希望跟二位板主溝通,也向所有板眾說明,如何在這種公共的公開發言平台行使發
言權時確保自己的權利不受侵害。
在下做為一個長期從事「公共服務」的社會人士,在PTT年資雖淺,但頂多是PTT的功能在
操作上不熟練而已,對於如何適切在拉板扮演好「使用者」的角色~~~「姊姊」絕對是老
鳥。
「姊姊就是姊姊。
姊姊不會明明不是姊姊還假裝姊姊。」
另外,期待大板主E板主您可以好好閱讀本文,因為如何能夠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又
維護「良好的討論風氣」,只要您仍是本板的板主,您就有最大的責任。
==========
以下內容有六大段:
一、言論自由。
二、【依板規,不依人】的法治精神。
三、回應T板主的【公告】文前段話。
四、板主行使裁罰權力,應依據板規而非個人好惡。
五、萬亂之源,源在板主。
六、「全民公審」是民主拉板最後防線。
在進行說明前,我要先定義文中「身份」及「使用者」的意思。
所謂「身份」是按角色功能來區分。
須受板規規範的使用者「身份」分別為板主、發文者、留言者三種。「使用者」則是指三
者的泛稱。
純粹的不發言「閱讀者」也是一種「身份」,只是因不受板規規範,所以非在本文說明之
列。
「板主」可以是發文者、留言者,如果去發文或推噓文時。
「非板主」板眾在發文或推噓文時,則成為發文者、留言者。
在此要特別一提「板主」身份的使用者。
本板有些年輕涉世未深又剛加入PTT的使用者可能不知道,所以姊姊在這裡告訴大家:
當板主在行使基於板主身份的「權『力』」時,板主同時也要受PTT相關規範的要求。
板主不能在這裡當惡霸、做大王,如有濫用權力一事,做為權利被濫權板主剝奪的使用者
,便可以申訴。
不過,要先向板主申訴,若申訴無效就可以向上跟組務板申訴。
這是本文以後會談的「程序」問題。
至於板主應遵守什麼規範,一般板眾不會知道,除非當過板主(姊姊也不知道,因為姊姊
沒當過板主)。
==========
一、言論自由:
只要未違反板規,任何人都應該有自由表達各種意見的權利。
在行使這種自由的權利時,切忌【針對特定對象為踐踏人格尊嚴的人身攻擊】,這是放諸
四海皆準的原則,也是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時最該遵守的規範。亦即,言論自由並非無限
上綱。
上述原則也是本板所有「使用者」都應該具備的基本認知。
不管你是板主、發文者還是留言者,針對「特定對象」(不用指名道姓,只要一講就知道
是誰,便符合定義)的人身攻擊甚至會涉及觸犯法律的問題,不只是違反板規而已。
至於要求「使用者」如何在板上行使權利的其它板規規定(例如:對發文者要求文章要有
拉點、不可注音文等等),反倒比較次要。
二、【依板規,不依人】的法治精神:
民主的台灣會有威權的拉板嗎?想必不會。
民主的拉板很民主,但豈能縱容如justforyou0之徒常常挑戰板主?當然不能。
但,為何二位板主權柄會倍受挑戰?想必有原因。容我道來。
民主自由必須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
而法治精神最可貴的地方在於【依法,不依人】。
但是如果【依人,不依法】就叫做「威權」。
上述精神應用在拉板,便是【依板規,不依人】。
亦即,【板規】最重要,而且板規應該人人遵守,包括板主。
因此,我必須在這裡指出,如果二位板主自己沒有留意「自己也該是遵守板規的一員」,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不但如此,還以不同標準,按自己的價值觀、偏好在裁罰與之想法不同的【特定人】。
這時,板主的權柄就會受到質疑和挑戰。
簡言之,萬亂之源,源在不遵守板規的板主。
一個ID是不是該被裁罰,一切是非判定的標準在【板規】,而不在板主自己的價值觀、偏
好。
這叫做【依板規,不依人】的法治精神。
三、回應T板主的【公告】文前段話:
承前述,本板的「使用者」,在行使發言的權利時,所憑恃的並不是【板主給予的恩惠】
,也不是【留言者的支持或反對】,而是要看【有無違反板規發言】。
若未違反,就可以放心自由發言,因為「表達意見的自由」是做為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因此,如提莫板主在公告文所言,在下本人我「已有充分言論表達之空間」嗎?
我不接受這項說法。
跟大家報告,我在PTT年資才將近三年,遇過E+T、E+X二組板主,但,細數我的遭遇:
我曾被板主警告、恐嚇、刪文、水桶、劣退、罰款、封鎖站內信、以公開方式或站內信向
他人散佈對我抹黑抹黃指控等等~~~
目前為止,我除了只差沒被拔過帳號,不知「死」是什麼滋味外,請問還欠什麼處罰沒經
歷過?
這樣的遭遇,說我「已有充分言論表達之空間」,請問若任何人是我,有辦法接受嗎?
請所有來看本文的板友們,您去使用PTT的查詢功能,看看在下本人我所有的發文,哪一
篇違反板規?
頂多就是想法(價值觀)和板主或某些留言者不合而已。
就算有批判時事,也是根據社會現況或歴史事實而批判,我絕不會針對特定人作批判甚至
人身攻擊。
所以發類似《姊姊好煩》那種文的人,你要當心被我檢舉。
請問大家,如果未違反板規,有什麼道理我應該接受板主「警告、恐嚇、刪文、水桶、劣
退、罰款、封鎖站內信、以公開方式或站內信向他人散佈對我抹黑抹黃」的對待?
所以,所謂我已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是因為「板主的寬容而給予的『恩惠』」嗎?
如果這種說法成立,為何今年上半年未滿5個月期間就被二位板主合計水桶3個月,還要被
罰1000P幣?
這樣的裁罰會不會太離譜?板主有很寬容嗎?沒有。本板板主最寬容的是「自己人」。
此外,這麼重的裁罰,枱面上的理由並沒有明確的板規依據,只有牽強的鬧板一說。
這叫做「已有充分言論表達之空間」嗎?
四、板主行使裁罰權力,應依據板規而非個人好惡:
法治的精神就在於【依法,不依人】。
試問,只要發文者沒有違反【板規】發文,需要理會板主講什麼或板主額外的要求嗎?
其實不需要。
如果去理會板主的額外要求,那只是一份對板主的尊重而已。
不理也沒關係,【板規】最重要。
尤其是,當一個發文使用者感受到被板主極不友善的惡意對待時,還需要尊重這種板主嗎

另外,我站內信向T板主你檢舉的案件,希望你依板規來裁罰一事,我要再度向你反應:
對於隨意就把「心證」拿來作為裁判的理由的你,我想你是誤用了板主擁有「心證」的權
力。
對於證據確鑿的檢舉案,應判為【是】者,以「心證」理由判為【不是】,那叫做【睜眼
說瞎話】。
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張紙是白色的,你說,根據你的心證,是黑色的,那就叫睜眼說瞎話

所以,「心證」不能濫用。
聖經[雅各書 5:12]有說:「……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
判之下。」
你之所以會被我向組務板申訴,而且我非常可能申訴成功,正是因為你落在聖經講的這種
情況下。
五、萬亂之源,源在板主:
接著,請容我在此直言比較E、T二位板主。
二位板主相較,T板主在執行板主權力時比較威權。(提莫板主你會被我向上申訴的根源
在此,我至今沒有打消這個念頭,我只是還在觀察,你是否有調整)。
E板主相對比較有民主法治的素養,對言論自由比較尊重,執法方式也比較正確。
這些我前面已講過。我還可以再舉出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只是又怕講出來會傷人,所以點
到為止。
這個「比較」不是在批判二位板主,而是希望二位對自己擁有的「權力」要自我節制,以
免為你們自己惹來麻煩。
我會講這些,目的是在使你們成為更好的板主。
為何要使你們成為更好的板主?
因為,有好的板主,其他使用者才會成為好的使用者。「上行下效,風行草偃」就是此理

==========
雖然我覺得E板主比較有民主法治的素養,但E板主唯一的問題是,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私
人原因」對在下我要求甚嚴。
這也是我非常想跟E板主你溝通的地方。
請你以站內信跟我溝通,讓我知道我什麼地方得罪你、虧欠你、錯待你……。如果有,我
能夠做些什麼彌補你?
如果沒有,你只是無故與我為敵,或只因我的觀念和你不一樣或阻止你去做對你自己不好
的事,你就把我當仇人,那麼,我對這樣的板主你還有什麼好顧念的呢?
我要向組務板申訴提莫板主的內容相當”精采”,不知道E板主你至今掌握多少資訊。
我一直未完成向上申訴的程序就是因為必須「公開發文」申訴。
而這份申訴T板主的資料,內容會提及你,情況很尷尬,會傷到你,還有你的好朋友們。
這些都讓我考慮再三、裏足不前。
我先前站內信和仁兄T板主溝通過,他直接給我幾句話說:無共識。同意我去申訴。
他很乾脆,可是我很傻眼耶~~~男生有時候可愛也在這裡。
在這種情況下,E板主你還不願意站內信跟我溝通嗎?
如果你拒不溝通,我不介意先在拉板公開發表給大家看,而且採用[板務]文類正式向你申
訴。你是本板大板主,必需處理,不能亂刪我的文。
我不知道你介不介意我用上述方式處理?
仍盼你站內信跟我溝通。若我有什麼錯必定修正,若有虧欠你什麼,倘若可行,必盡力彌
補。
六、「全民公審」是民主拉板最後防線:
最後,是跟所有來看本文的板友們講:
我如今還活著沒死,是因為一直遵守板規發文。而板主正因為是有經驗的板主,所以不敢
亂「殺人」。
如果我不遵守板規,很顯然對我極不友善的板主,再加上身邊一群板主的「好朋友」們,
會輕易放過我嗎?
我也直接公開在這裡講,前面講的檢舉案,就是這些「好朋友」們觸犯板規所引發。
我如果沒有採取行動,沒有積極先透過內部溝通,發覺溝通無效再採取必要的自我保護向
上申訴,甚至直接在本板公開發文訴諸【全民公審】,我的下場又會如何?
所以,現在沒死非因「板主恩典」,而是「板規護我」。
還有,我相信有為數眾多,明察秋豪的使用者(包括不發言的「閱讀者」)在看著,因為
有你們,所以我活著。
下一篇,我將針對所有「留言者」發言,目的是提醒同樣在板規規範下的「留言者」,請
務必留意自己的言論有無違反板規。
千萬不要仗著自己是板主的「好朋友」給板主添麻煩,否則,我會讓板主很忙。
作者: everfree (不犀利人妻)   2017-09-03 22:51:00
end
作者: vaseline (沒有人)   2017-09-03 22:51:00
你怎麼還在啊………
作者: jslov (~.~)   2017-09-03 22:55:00
妳真的太閒 根本討噓
作者: tklin (碎碎唸)   2017-09-03 22:56:00
真的…後面掃過去只有看到姐姐好煩。文章一篇1P是用錯方法啦~
作者: montrita (小山)   2017-09-03 22:59:00
妳真的太閒 版主沒有全部封殺你不要以為自己真的很棒棒全篇我看到最火大是妳的法理建立在聖經上為何不能理解大家噓你是為了什麼 大家都是版主的信徒嗎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7-09-03 23:00:00
作者: Bluejjcc (BZD)   2017-09-03 23:06:00
賺P幣?
作者: Patrick15386   2017-09-03 23:14:00
好煩!
作者: tasiyaju (揚羽)   2017-09-03 23:18:00
真是太有戲了!
作者: tigerpupu (溥)   2017-09-03 23:22:00
1.請 盡量無視 讓板主處理 2.請 勿人身攻擊
作者: billykin   2017-09-03 23:26:00
zzzzz……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09-03 23:28:00
end~先噓囉
作者: angel62020 (左左)   2017-09-03 23:30:00
這個人很煩拜託想申訴趕快申訴,不要廢話一堆
作者: jill413 (13)   2017-09-03 23:32:00
不要隨便使用版務好嗎?
作者: angel62020 (左左)   2017-09-03 23:32:00
我剛剛看到居然有個(上)等等有個(下)可以繼續噓嗎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9-03 23:34:00
您這篇真的寫太久,e板主已下台多時,請別再執著了好嗎
作者: dmxy (Barcssob)   2017-09-03 23:38:00
妳打這篇的字數堪比妳打小說90篇的總字數
作者: bobwalkerkao (鮑伯‧渥克‧高)   2017-09-03 23:39:00
《姊姊好煩》
作者: angel71   2017-09-03 23:54:00
妳真的神煩 一點也不想看你文章拆幾百篇狂發 看得懂正常人的建言很難嗎
作者: lovesonia (那樣的未來)   2017-09-03 23:55:00
天阿……
作者: tklin (碎碎唸)   2017-09-03 23:57:00
姐姐好煩超煩無限大的煩
作者: azul (天空與海洋的顏色)   2017-09-04 00:01:00
一篇抱怨可以寫24頁也太誇張
作者: YXH01 (台中陳灌稀)   2017-09-04 00:02:00
真的是時間很多欸 都不用做其他事?
作者: guaisoh (怪獸)   2017-09-04 00:13:00
後面(上)的意思是這篇文章還有中跟下嗎...............
作者: gogofool (傻傻)   2017-09-04 00:21:00
提莫靠本事選上版主,這也有你講話的地方?
作者: latte2016 (latte2016)   2017-09-04 00:29:00
實在很難看完全文....只能說版主辛苦了
作者: buffbear293 (本姑娘是熊掌)   2017-09-04 00:33:00
誰!?誰同意可以發幾百篇的短小說,說慢走不送有用嗎?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9-04 00:36:00
欸姐姐你有注意到這一篇嗎? #1PaShq0z
作者: yacian010 (豆豆)   2017-09-04 00:36:00
不懂妳的執著,為何要糾結板主,發那麼多字.....只有1P.....這個怎麼做的到?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9-04 00:37:00
www.ptt.cc/bbs/lesbian/M.1502726900.A.03D.html搜尋一下 esasin,的文章,她已經卸任一段時間囉!
作者: jalin0803 (我就是個神經病)   2017-09-04 00:42:00
你真的好煩!!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09-04 00:45:00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也有拒絕的權利,要申訴,要公審,都隨便!!快做ㄧ做~趕快結束這場鬧劇!!至少讓裁決出來,這樣就能閉嘴了吧!
作者: a0119043 (Ien)   2017-09-04 00:47:00
作者: jess6615 (jess)   2017-09-04 00:56:00
拜託快永久水桶好嗎!煩死了
作者: kelly10521 (那個)   2017-09-04 01:01:00
作者: grenouille4 (戀愛不戀愛)   2017-09-04 01:04:00
真心是發不膩耶
作者: Elisk (欸?)   2017-09-04 01:04:00
作者: zygomatic (阿寶)   2017-09-04 01:07:00
板務不是給你抱怨用的 不要亂用分類好嗎 e板主都卸任多久了 還發這種針對板主的文章看了都替你丟臉
作者: Livet   2017-09-04 01:20:00
重點摘要: 1.E板主請站內信我 2.T板主下台啦~~~叭叭
作者: s67890 (wayne)   2017-09-04 01:24:00
拜託不要有(下)!!(`皿됩版主可以不要讓她發文嗎拜託 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版面謝謝
作者: impules (Poohhu)   2017-09-04 02:19:00
誰來人快點把這位阿姨拖下去好嗎
作者: fxxkboy (大豬小豬肉一盤)   2017-09-04 02:24:00
手賤點進來只好給個噓在走,而且只有我覺得他吃飽很閒然後有長才不好好發揮來這邊鬧很浪費嗎,雖然我也說不出長才是什麼,大概是能寫出很多文字吧(?
作者: imagine155 (155)   2017-09-04 03:09:00
支持永桶
作者: Nishikino252 (にこちゃんのNo.1ファン)   2017-09-04 04:12:00
你把申訴寫成科幻小說就給你推
作者: cinpurp   2017-09-04 04:39:00
有完沒完?
作者: narutomax (@@)   2017-09-04 05:30:00
抱歉
作者: iuzdy0213 (uuiVV_J33209)   2017-09-04 06:11:00
真正的姊姊不會自認為自己是姊姊。
作者: far1215 (玻璃杯)   2017-09-04 06:49:00
妳的文字就是浪費空間而且空洞不實啊。
作者: sevenneko (渺)   2017-09-04 06:56:00
看到這種從事公共服務的社會人士還真覺得台灣沒未來,寫了這麼多字卻沒重點,除了護家盟就是這位阿姨了,也是滿厲害的,紅喜氣啦( ^ω^ )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17-09-04 07:22:00
早安喜氣
作者: shiauchi (饅頭)   2017-09-04 07:54:00
誰管你姐不姐,我知道硬是要裝年長來講道理壓人的人就算再老心智都是小孩而已,你可以行行好別再這樣了嗎
作者: l888597 (條兒)   2017-09-04 08:12:00
一早起來就有趣文可看
作者: vod800403 (chih)   2017-09-04 08:22:00
請去看醫生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9-04 08:35:00
vod800403 醫生沒辦法治療裝病(瘋)的人啊XDDD
作者: wittyloco (此帳號已遭移除)   2017-09-04 08:49:00
作者: NmoG (Mao Bao)   2017-09-04 09:34:00
end
作者: eggdai0407 (塵世中一顆迷途小蛋蛋)   2017-09-04 10:09:00
好長一篇完全不想看只想噓
作者: HedgeMax (波卡)   2017-09-04 10:19:00
又來
作者: ninewei (台中小秋嘖)   2017-09-04 10:30:00
神煩 這我一噓
作者: shiauchi (饅頭)   2017-09-04 10:39:00
發現自己推到了,只好補噓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7-09-04 11:08:00
又是你
作者: lesfu (拉茲夫)   2017-09-04 11:46:00
看三行就直接END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9-04 11:53:00
esasin 已卸任板主,沒義務收你的站內信,乖~
作者: tillybelic (tillybelic)   2017-09-04 12:12:00
娘子快來,奇文共賞
作者: xaxus516   2017-09-04 13:37:00
可惜無法折疊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7-09-04 13:43:00
阿拋都不是板主多久了……姐姐你醒醒好嗎…
作者: Onlyalone (小呆)   2017-09-04 13:44:00
哈哈哈 推用心 從上面看下來真的一片紅欸
作者: suncain (糸屯糸屯)   2017-09-04 17:16:00
ptt有提供黑單服務嗎
作者: zafara9W (琥珀色)   2017-09-04 18:45:00
姐姐,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提供給你研究一下
作者: cimia97 (肚肚)   2017-09-04 19:10:00
版務這個標不是給你用的
作者: miya520 (Ray)   2017-09-04 20:04:00
你神煩
作者: yanwu (yanwu)   2017-09-04 20:18:00
一個小說拆成數十篇再來說發多是趕進度(白眼無限)
作者: MrCrocodile (鱷魚先生)   2017-09-04 21:59:00
好莫名其妙 你的感受是你的感受 版主不需要特地為了你的感受服務 他的職責是確保版規與版的運行 就算你用這種方式意圖讓版主有同樣的感受 也不會成功的 更讓人對這方式感到好笑而已 不會有絲毫的認同忘了給噓,還是補一下好了
作者: BiSMer (拉拉)   2017-09-04 22:48:00
End
作者: vtlvtb (捲捲)   2017-09-04 23:30:00
哈補
作者: kanaco (流風迴月)   2017-09-04 23:58:00
妳為什麼不要好好當個人類?明天關門,快回家吧!干,不小心推到,噓回來
作者: hellangel2 (阿幻)   2017-09-05 00:21:00
可以不要一直自稱姐姐嗎?這真的讓人很反感,您並不不知道螢幕前的別人年紀比您大或小,這樣倚老賣老的講話方式並不討喜…= =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7-09-05 00:28:00
暗示女生細膩成不了大事?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7-09-05 01:08:00
板主除了你誰在挑戰 鬧事
作者: yy10322 (白豬)   2017-09-05 02:19:00
性別刻板印象
作者: thatsauce (醬汁呢?)   2017-09-05 03:20:00
你幹嘛不把那所謂的那些小說跟這篇一樣湊在一起發呢,留給版面乾淨啊
作者: anonymousJY (+yee火ㄐ肉飯)   2017-09-05 03:26:00
阿拉啦啦啦
作者: peggy91522 (鰻)   2017-09-05 10:21:00
到底想幹嘛
作者: st920624 (米漿)   2017-09-06 00:19:00
純推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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