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7-09-27 00:22:18同性婚姻立法牛步 一對伴侶淪制度受害者
自由時報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04765
2017-09-26 12:1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同性伴侶梁宗慧與朱姵諠2014年至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辦理結婚登記被駁回,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期間大法官雖宣告民法未保障同
性結婚違憲,但立法無進展,梁、朱2人今日開庭,向法官陳述相關權利不受保障,希望
能透過司法判決給戶政機關法源依據,儘速讓2人完婚。
兩人的委任律師許秀雯指出,大法官已做出釋字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結婚違憲
,並要求相關機關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制定或修訂,但立法牛步,至今未有任何進展,已
有一名同志成為制度拖延下的受害者。
今年9月初,台灣一對同性伴侶前往西班牙度假,其中一人不幸溺水昏迷,卻因他的伴侶
不是名義上的配偶,無法簽名請求醫師積極治療,拖延數天,最後透過涉外單位才將他送
回台灣診治,目前仍無意識,在加護病房觀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受害的這對伴侶,當年與梁、朱等共30對伴侶
,一同赴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是在同性婚姻領域奮鬥的夥伴,今年5月聽到民法禁止
同婚違憲後,2人還興奮地不敢相信,沒想到4個月後竟發生悲劇,令人心痛。
梁宗慧說,因與朱姵諠沒有婚姻關係,所以無法在朱住院時留宿照顧,就算朱母已跟醫護
人員說明,仍受制度阻礙無法如願。
朱姵諠說,雖然與梁已在加拿大完成結婚登記,回台卻受限法律而無法成為正式夫妻,沒
有「婚假」可言,更遑論其他法律保障的配偶權利。
梁、朱指出,加拿大對同性婚姻非常尊重,2人在溫哥華拍婚紗照,路人經過均予以言語
祝福,希望台灣有朝一日也能落實婚姻平權,不論是社會或是法律。
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人員出庭表示,內政部已就此事發函,指2年內法制化完成前,同性婚
姻登記沒有法源依據。
今日開庭後,梁、朱、伴侶盟等在北高行門口開啟直播,呼籲行政院修法小組應盡速把法
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勿因主持人政務委員陳美伶身兼國發會主委就停滯不前,畢竟這不是
利益衝突的糾葛,而是攸關違憲、人權的重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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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事件當事人之一幾次,看到新聞報導特別感嘆。
面對修法進度停滯,有些人說政府不修法也沒關係,釋憲後兩年一樣可以登記結婚。然而
人生無常,不是每對伴侶都有條件等過這兩年;伴侶的權利也不只是就醫、陪診等層面需
要被保障,更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天。
有了釋憲,行政機關還是說沒有法源依據。如果被動等到可登記的那天,各個行政機關就能準備好了?難保不會用類似的說法繼續推拖。畢竟不修法,大概也沒哪個行政機關敢跑第一。除了登記以外,各種配偶可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義務,到底如何處理?行政機關不買(擔)帳(責),拒絕給保障,到那時大家再一對對上法院繼續訴訟嗎?
權益從來都是靠自己爭取而得,絕不會在沈默等待中從天而降。
本來就屬於你的東西被佔著、扣押著,難道你不希望早一點拿回來嗎?晚一點拿回來生不了利息不打緊,人生怕的不就是那個萬一嗎?我們還有多少同伴的幸福可以被消耗在爭取權益的戰線中?
現在局勢是好是壞,賴院長今天的共識說和這兩張圖,可以自行解讀。
https://imgur.com/NdA6cqq
https://imgur.com/jjgjM74
如果你不想繼續枯等下去,如果你覺得不公平、覺得委屈,你可以起身行動。用任何你能做到的方法,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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