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yLes ((拉板匿名投稿帳號))》之銘言:
:
我覺得這篇文章給我的感覺:
1.
這位同胞用「給女生婚姻庇護」這個說法,
代表你覺得婚姻是你給人好處,
但其實你正在做的事,
是用婚姻庇護為名來試圖獲取私利(免費的孕母)。
也就是你把利用人的動機,換句話說包裝成美美的。
當然這並沒有到「罪惡」,大概就只是觀感不佳,
但你卻硬說是平等與各取所需。
你知道,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
不存在平等這種事嗎?
更何況平等兩字還從既得利益者嘴裡說出…………
2.
你的回覆有一種「不爽不要接受」的感覺,
而且暗示了「你覺得剝削那我去找其他願意被剝削的人就好了不關你的事」。
大家生氣的點,就是結構壓迫女性,
然後你選擇搭這壓迫的便車,
被點出還不願反省硬拗。
這是一種「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感覺,
你沒有犯法、你也不會受害,
但你選擇忽視了「因為你的選擇而間接受害的人」。
任何女生看到這種文章,一定都會不爽。
(啊好啦,推文的聖母例外,那我想她可以自行回收如何?)
總結:
這是一種「反正我賣爛東西,你不買不必罵,
我陷害其他願意被騙的人就好」的感覺。
我覺得這種不爽感跟遇到奸商的感覺是類似的,
你可以試圖模擬一下。
反正在沒犯法的前提下可以盡量鑽法律漏洞秀下限,
畢竟法律不是你訂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