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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要看電影,於是六點接完杉下班後,我們搭著捷運前往公館吃晚餐。原本打算吃臺一
牛乳大王旁巷子裡邊的豬排丼,怎知早已人去樓空,換成一間衣服飾品店了(所以搬去哪
了嗚嗚) 離開演時間還早,所以我跟杉就晃啊晃的,想著要吃什麼才好。雪可屋沒開、
漢堡店太貴、Sababa不在今天的慾望裡頭,後來她靈機一動,說她想吃飯,所以選擇牛洞
食堂,在羅斯福路上的那間。之前跟她吃過一次,也幫百合與她女友外帶過一次,雖然它
不像すき家那麼紅,但是它帶給我的印象總是好的。
走進店裡,正值吃飯時間人聲喧嘩,熱氣蒸騰,食慾也不禁滿了起來。畫著厚厚眼線與深
紅色口紅的店員前來招呼,把我們引至兩人小座的地方,遞上菜單後便再去忙了。我和杉
分別把身上的衣物一層一層地脫下,也順道把剛剛放在外套口袋的票卡夾與手機拿出,免
得等等穿回外套一個不留意,就會摔出來然後再哭出來。選好要吃的餐點後,站起來正準
備要去自助點餐機點餐時,那個店員突然冒出來,站在桌旁說:「欸!這個我有拿
到粉紅色的欸!」我看了只擺著票卡夾、手機與菜單的桌上,霎時還沒辦法會意過來她指
的是什麼,直到杉接話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是票卡夾裡的那張 LEGALIZE GAY
MARRIAGE貼紙!
我應答幾句後便去點餐,店員和杉似乎聊起來,點到一半她跑來,很熱心教我特殊的套餐
餐點怎麼按,將列印好的白色單據交給她之後,她便去忙了。我是一個超常拿出票卡夾的
人,便利商店、高鐵臺鐵、光南、美食街、麵包店等等,只要是能夠使用悠遊卡支付的地
方,我幾乎都會使用它來付款。而這張貼紙也放了少說半年有了,也許大家都沒看見,也
許有人看見但暗自發喜在心。雖然身邊的同溫層很厚,但把自己丟到社會現實上,有時候
不免地會覺得,好像只有自己默默地在支持,總覺得有點孤單啊。但是,今天,今天這個
留著圓圓短髮、妹妹頭瀏海的女生,看見了我,而我也看見了她。
吃完蒜香奶油牛丼後,我跟杉說等等我要跟她說再見,她好可愛哪。而當我們正一層一層
穿回厚重衣服時,她又咚咚咚地跑來說:「欸你們要走囉?」我說對啊,下次再來吃,妳
上班要加油喔。她笑得很開心,用力地揮手跟我們說再見,我很開心卻有著年長後的不擅
熱情與害羞,但也仍笑著回應她的熱烈告別。踏出殿後,跟杉說這段飯真是吃得出奇意外
,卻也出奇地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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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漏長的,其實就是被認親好開心啊!(但其實我也無法確定店員是圈內人還是直同志)
話說,你們有誰要是哪天看到我不要害羞RRRRRR覺得好久沒有在路上遇到同好惹
(雖然我會有點被嚇到就是,但還是很開心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