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你回給讀者的信,最意外的是我竟是第一個毫無顧忌說你是「女朋友」的人,才想到\
對呀,我甚至連問都沒問你對這個稱呼是否有任何意見,擅自決定了你就是「女朋友」、\
「太太」以及「要跟我結婚不要嫁給我」。
我從來沒把你當成男人,不管是以往朋友戲稱你大仁哥,或我那段在社群上說你是偽人夫\
的時光,都不認真覺得你是男人,你只是做了很多男人在做的事情,那些事情在只有女人\
的時候總是得有人來做,通常是我。
我沒什麼懷疑也沒什麼猶豫,原因不明,大概是出於直覺,正常人都覺得你是女人,為什\
麼要假裝你有一根雞雞,何況受幻肢所苦的明明是我。
後來你說,有些T還會堅持自己是「男朋友」喔!我想起曾經有段日子,我總是拒絕朋友\
以父母取的名字喚我,想起我那位「表姐夫」;有些人會去改名,有些人讓家人喊他本名\
、要朋友喊他認同的名,有些人比方我,回到自己原本的名字,不管自己變成什麼樣子。
你喜歡自己的樣子和名字最重要。
你說你已經決定了不管發生什麼事就盡力配合我就好,於是在我無法思考只想逃離這個家\
搬去跟你住的時候只說了聲「好」,默默地攢著錢,不是浪漫派的你是個傻子,連個「要\
好好愛我」的條件都沒有開,換作是我就會說,第一條,每天醒來睡前先吻我十秒;第二\
條,每天都要休幹,見紅不休;以此類推。
你說你愛的是我能夠無所畏懼,欣賞你的所有樣子。我想你這句話等同於說我是個瘋子,\
稱讚意味的那種。我總是在想要在你身上抹蜂蜜還是奶油(巧克力太難清理),我總是在\
想該怎麼讓你這個鬼靈精覺得我這個人竟然還!可!以!玩!出!新!花!樣!!!!!
我不曉得就連「女朋友」這三個字都會是28一遇的奢侈,那些對我來說稀鬆平常的事情到\
底曾讓你懷疑自己的人生到什麼地步,我無法想像。也許是因為這個世界遠比我還要瘋狂\
的多,人們卻拼了老命在裝正經,你才會愛上這個早就樂在其中、會故意在路人對我們行\
注目禮的時候一直直視對方直到他自己別開眼神的白目的我。
你讓我擁有了這一切美好,我十分感謝並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