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urs2015 (Mask)》之銘言:
: 請問最近版上的連署是為了什麼
: 大法官不是釋憲了嗎
: 兩年內未修法 自動生效
: 還是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 我上網查過資料 都沒辦法解惑
: 所以想請教大家
: 謝謝
1.專法與民法之爭
釋憲解釋文只有說同性伴侶不能依法建立長久共同生活之法定關係屬違憲,
但沒有限定此長久共同生活之法定關係必須要是民法婚姻篇的婚姻關係。
會這樣是因大法官釋憲仍想尊重立法自由,不想過度干涉。
而這造成的結果,就是可能會有同性伴侶無法依民法婚姻篇法規成婚的情形,
如立法院在二年期限內完成同性婚姻專法三讀,那麼同性伴侶就只能用專法成婚,
且專法權利義務保障範圍可能和民法婚姻篇的婚姻關係有所差異。
即使專法有明顯違憲爭議,依規定,我們也需再上數年時間,重頭跑一次釋憲過程,
才能確立新立的專法是否違憲。
然後目前萌萌想藉由公投否決同性伴侶適用民法成婚的可能性。
2.性平教育之爭
性平教育不在釋憲案範圍,但這影響非常深遠。
當未成年學子無法接觸到多元性傾向的資訊,只接收到單一的異性戀資訊時,
將使「性傾向歧視」的問題加劇,進而導致同志家庭子女與具同志性傾向的學子
遭遇歧視傷害的風險。
萌萌想藉由公投,將校園教育內的多元性傾向議題資訊抹除,
使校園教育內只有單一的異性戀資訊。
這會有什影響?
想想二三十年前,那些完全不理解,不知道,沒接觸同志,
沒受過性平教育的異性戀們,如今長成了怎麼樣的大人?
「我們學校才沒有同性戀。」
「男生就該有男生的樣子,女生就該有女生的樣子,男不男女不女的,成合體統?」
「同性戀不會生孩子,會害台灣生育率下降。」
「我不反對同性戀結婚啊!但是為什麼同性戀一定要來動我們的法律?」
想想那些還在校園內接受教育,無能抵抗社會的年輕孩子們,
他們之中,必然也有對自己感到茫然,困頓,迷茫的同志們,
如我們的校園教育只告訴他們什麼是異性戀,他們會怎麼看待不是異性戀的自己?
想想同家會那些同志家庭中年幼的孩子,當學校避而不談他們的家庭形態時,
不去教育同學尊重他人不同的重要性時,他們在學校的處境會如何險峻?
同志人權不只是可不可以成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