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2415388 (喬)》之銘言:
: 我有一個室友,差一點要走到一起了,在我跟他確認要不要在一起之後,他拒絕了,說
當
: 閨蜜就好。之後我開始上網找圈內人的群組,有出去玩,也有交到朋友。(我們會約打
球
: ,玩桌遊,唱歌喝酒……每次約都玩到23點,室友不高興)
: 最近室友突然說要跟我交往了,他很愛我,害怕我被別人搶走,之前沒答應是因為(講
一
: 堆原因……),但交往條件是我必須和那些圈內朋友斷了聯繫,他覺得這是必要的,必
須
: 避嫌。
如果當初那些朋友妳是基於尋求伴侶的目的結識的,她會有這個要求是可以理解,有些人
喜歡事前講清楚。
只是避嫌真的需要充分溝通並且了解自己為什麼而做,這是基於尊重彼此而做的動作。
不然只會變成「妳叫我做我才做」
很容易會成為事後爭吵的點。
: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不夠愛他才選擇不出來(或是他提出這個讓我不想和他交往了,壓力
山
: 大),還是被這樣要求選擇的感覺很差才不想選。請問各位大大會怎麼取捨?一定只能
捨
: 棄一方嗎?
妳們才剛開始要交往而已,是需要談到多愛?會猶豫很正常啊,妳就還在選擇的階段,要
不要跟眼前的人交往、還是認識的新朋友其實有更適合的對象,沒有太多的包袱,這些都
必須透過妳自己的經驗跟感受才能決定。
先預設妳們都成年了,選擇後續承擔的都是自己,參考完版友給的各方意見還是必須獨立
思考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