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公投發表會第10案-第三場

作者: ninexas (Anemone)   2018-11-08 17:15:28
第10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正方:裘佩恩/反方:許秀雯
https://youtu.be/hEpOSpNSTJo
辯論筆記:
(非逐字稿,也可能順序錯亂,有誤還請指正)
(姑且先撇開婚姻平權根本不是要達成共識才能爭取的這件事)
裘先生主張有三個爭議,沒達到共識:
1.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基本人權?
裘先生認為不是,且應交由民意自決
>大法官釋憲就已說明,根本不應質疑
另外"不是所有國家都保障同婚也就代表這不是人權"根本是謬論
(這說法被駁斥後又改口新說詞,參見第5點)
2.同志到底先天或後天形成,無法有結論
>那異性戀又是先天還是後天?
3.同志家庭對下一代影響未知,是把孩子放在社會實驗中
>同婚通過是完全不影響異性戀家庭一分一毫的。
況且家庭本來有多種樣貌,且已存在於台灣社會。
要對孩子好,應該承認其雙親並給予法律保障、而不是隔離或排除。
另外裘先生聲稱外國對同志家庭研究時間很短,
但像是西班牙就已研究到三代的程度。
(下面是後半場的部分,也延續列點方式記錄:)
4.認為走入同婚制度,會製造單親/非血緣單親這種不穩定的家庭
>雙血緣的孩子才是真的被愛嗎?
那領養與人工生殖的家庭也不被認可嗎?
應破除雙血緣的迷思,不應把愛看得如此偏狹。
5.裘先生認為
"不用因為人家說這是人權就做出什麼調整,
台灣不用追隨別人,台灣有自己重視的傳統倫理價值"
>人權的觀念本來就是會演進的,平等權也根本不是西方的舶來品。
況且這是分享而不是剝奪--幸福是一種分享了也不會變少的東西。
再說愛家公投強調的人倫到底是什麼?從未說明清楚。
總是主張守護家庭價值,
但一男一女的家庭本來就已經受到法制保護,
也不會因為同婚通過而受到損害,何需守護?
--
謝謝許律師
看發表會能學習到很多溝通的關竅
希望能好好運用,爭取更多人的理解與支持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8-11-09 00:46:00
許律師在第二段後半用釋字748本身來攻破反同一直試圖用"結合"來貶低、混淆婚姻平權釋憲內涵以及同性婚姻的惡意,非常精彩。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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