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臉書上面打了以下這篇給我眾多親友看看
結果有朋友私訊我問了詳情
有為一些本來不懂的人解了惑
內心覺得感動
結果有人建議我把文章po到這邊來
如果大家覺得比喻的部分有道理也能說服人的話
就多多分享出去吧
大家加油! https://reurl.cc/73r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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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倒數最後四天
最近看到很多誇張的事情
礙家公投從一開始”立同志專法保障權利“
到”同性伴侶結合法“
再到最近的”同性伴侶共同生活法“
一開始是從”我讓你們結婚,但是不可以跟我用同條法律“
變成”你們不能結婚,只能結合“
現在是”你們可以同居變成室友“
用這些話和文字遊戲來誤導很多人
越看我火越大
到底是要結合什麼
關於修民法&立專法
我知道還有很多人不懂差別在哪
尤其礙家打著
”我們很尊重同志朋友,所以我們要立專法保障他們的權益呀!“
我就一直想好好舉個例子
想像你/妳坐在公車上
此時一個流浪漢上車了
他又髒又臭黏搭搭的,你覺得很不舒服
你不希望他坐你旁邊,甚至不希望空氣中有他臭臭的味道
那請問你覺得你有權利拒絕他上公車嗎
如果人家沒有危害到任何人
你都不能把他趕下車,對吧?
這就是尊重
即使你再怎麼不舒服,再怎麼討厭,再怎麼覺得噁心
他都還是有可以搭車的權利
你不能因為你自己的喜好去阻止別人做他可以做的事
現在礙家盟的想法就是
“哎呀!你們跟我們不一樣你們不能搭這班公車啦!
那不然我們幫你們安排另一台通通都是給流浪漢坐的車呀!這樣很公平耶!
你們一樣有車坐,一樣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
這樣有保障你們的權益呀!”
結果安排了一輛沒窗戶沒椅子沒冷氣的車來
那請問流浪漢可以因為車子比較爛車票可以便宜一點嗎?
“哎呀!那怎麼可以!
我們都有車子可以坐,票價當然要一樣呀!”
以上
我想問,憑什麼?
他們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
要是你是那個流浪漢,你願意這樣嗎?
律是用來保障權益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專法內容和民法一樣
那何必要浪費社會資源去立專法?
重立一條法律很麻煩
大家生活很苦了別再花人民納稅的錢去做這無意義的事好嗎
我想請問反對修民法的人
如果專法內容優於民法
那你們還會全心支持立專法嗎?
難道要是專法內容殘缺不堪,連婚姻保障都沒有
才會全心支持嗎?
那這心態是?
是不是不能接受平起平坐之外,也不能接受別人比自己好?
我希望大家用理性去思考這次公投
拋下你喜不喜歡,而是要去想應不應該
不要被風向亂吹結果不知道自己在哪
只好盲目的跟者走
人是活的,這個社會一直不斷在進步
腦袋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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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沒幾天了,一直很擔心
雖然知道擔心沒有用,但也沒辦法安逸
還是只能說
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