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這提案人
來回答20歲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的不合理原因
ㄧ. 必須 20歲年齡門檻
我是建議將20歲門檻下修為
年滿十六至十八歲者,須監護人同意。
十八歲以上自己決定
因應18歲有投票權,將視為成人看待。
因為青春期在第二性徵發育時期正好是12~16歲
如果能越早開始接受正規的HRT荷爾蒙療程的話
效果會越好,更容易適應社會。
如果MTF要等到20歲,
腿毛又濃又密了,肩膀骨骼長寬了,
肌肉線條粗壯了
之後要在接受HRT的話,效果就沒那麼好,
因為肩膀骨骼是不能在變窄的
所以我認為限制20歲是不合理的
二. 必須 精神醫師診斷
性別更改是人權,不應該被第三方決定
不論是HRT 或 SRS 療程都應該是自由選擇的權利
性別不只有兩性 也有希望同時具有男女特質的人
雙性化者(先天、後天) 擁有兩性兼具的狀態
或希望兼具雙性化身體或特徵..等
也有希望無性的人(先天、後天)
自願將性器官摘除的人..等
一個人不需要第三方認定,就能知道自己是男人、女人、雙性或是無性別。是從小就有的
認知
自我認同性別,家長先做好示範-性平教育
https://bcw3235k.pixnet.net/blog/post/264512672
自我認同性別跟醫療脫鉤,
不是說就不要醫療機構介入
而是能自主自由的選擇要不要接受醫療的權利
不是強制要接受什麼手術療程才允許人更性別身份
如果自己也願意選擇要接受醫療,
當然就照程序來,配合政府相應協助措施或是補助等等,是有銜接配套措施的。
然後在性別欄增添其他的選項
讓人能自由選擇自己是什麼性別
你說有會因為更改性別的條件放寬了
造成有心人士的出現
我也同意的,所以要有相對應的法條出新
是配合跨性別、多元性別的增修條文
才不會影響一些女性保障名額
或男性保障名額的漏洞
對具有爭議的項目比照奧運選手
測量睪酮、染色體等方式
性平教材也推行多年了
迎接多元性別的到來
應該汰舊的要更新
缺失的要修正
不足的要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