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常在回想,
自己從幼稚園時就在教會上主日學了,
一路從國小到高中、大學,都參加教會的主日學或團契,
我的台語也是在長老教會做台語禮拜學的(雖然還是很破)。
以前的生活中,好多時間都在教會,
為了要在教會司琴所以認真練習、
為了要幫忙教會辦的冬令營或夏令營覺得期待、
禮拜六日我都很難跟朋友約,因為我要去教會,
因此當時也非常看重教會裡認識的朋友,
真的很喜歡他們也很羨慕他們很虔誠的樣子(至少看起來是)。
到了現在,當時比我年紀大三五歲的姐姐們都已經是執事了,
我記得小的時候,
教會裡一向避談同性戀等話題,
到2000年前後,
開始有《藍色大門》《十七歲的天空》《逆女》《孽子》等戲劇作品,
當時的牧師說,這些都是社會亂象,要青少年不要被迷惑,
不要走入邪門歪道,做上帝不喜悅的事。
我當時很難過,因為難得開始有關於同志話題的討論了,
但第一個提起的牧師卻好像帶起了反對的風氣;
後來才發現,整個教會對同志議題都是迴避的,
如果提到了,也是負面的反應居多。
我的母親是第一代基督徒,
她是那種每天發生的大小事,
回頭想一想,都會很認真地說每件事都是神的安排,
比如說買菜找錯錢,她會覺得是神提醒她什麼事、
比如說跟某位太太吵架了,她會覺得是神的帶領要離那個人遠一點。
至於我的性向,我喜歡女生,
媽媽則常常哭著說:
她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讓神這麼不喜悅?她犯了什麼錯?
我想媽媽的想法,大大地受到教會的影響,
要是教會的言論可以對同志更友善一點,
或許媽媽也不會那麼憂鬱。
而其實從我跟媽媽出櫃後,我們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疏遠,
現在已經是可能幾個月才說上一次話或見面,
見面時她會說,幫我禱告了很久,我應該要好好找一個男人嫁了,
不要辜負她一片苦心。
偏偏她的禱告都沒用,我就是喜歡女人,
長得越大,越確定我就是愛女人。
曾經在教會禮拜中聽牧師說,愛就是憑著誠實勇敢說真話,
我說了真話,我也夠誠實勇敢了,
我就是同性戀,為什麼這樣的真話完全沒有容身之地,
這樣願意去愛的我,被媽媽認為是罪孽難赦的?
我好想寫一封信,或臉書的長訊息給曾經輔導過我的那位教會姐姐,
現在她是執事了,不知道想法是不是也改變了?
我在大學的時候跟她出櫃,那之後我們就漸行漸遠了。
我一直以來,在禮拜後禱告的內容都是希望上帝醫治我,
讓我不要再喜歡女生了吧,好痛苦,我覺得自己好變態;
後來我的禱詞改為:如果我的性向就是這樣,我希望有勇氣離開這個環境。
之後,我果然離開教會了,甚至離開我家,
看似瀟灑,其實我沒那麼瀟灑。
我想跟那位執事說:妳還記得嗎,
曾經我跟妳出櫃,那時我才大二,
妳說:「這種事情我沒辦法回覆妳,以後不要提了。」
後來我出國留學回台,我們久別重逢,一起作完禮拜,
妳問我覺得出國後有什麼改變嗎?
我說我更確定自己的性向了,
妳半開玩笑地說:「這麼可怕的事情我不敢聽。」
那就是我最後一次去教會了。
在做禮拜的時候聽說過不要使人在信仰中跌倒,
也聽說過即使走丟了一隻羊,耶穌也會去尋找,
但為什麼我會是那個被放棄的黑羊呢?
離最後一次去教會參加團契或做禮拜也已經有好幾年了,
後來再回到小時候成長的地方,還是不時會經過教會,
想起很多回憶,想起好多次我想說但不敢說的窘迫,
那個明明時常在教會裡唱歌禱告、分享生活,
卻寂寞得要死的青少女時代。
教會裡一定還會一代一代出現很多同志少男少女,
他們是不是也都會經歷我的寂寞跟難過?
我好想寫一封信給那位執事,或現在的牧師,或是誰,
希望有誰可以聽我說話,
以前我說不出口的話,現在我多想慢慢告訴他們,
至少,我希望教會裡像我當年一樣的孩子們,
可以被聽到、可以感覺到被愛,而不是被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