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748施行法的六件事 一起讀判決

作者: quesse (parma)   2019-05-18 23:10:20
18 五月 2019 一起讀判決 民事
748施行法的六件事
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一共有27條,以下我們從6個方面來簡要介紹這部新的法律。
一、同性婚姻的定義
民法就婚姻,其實並沒有特別的定義。
748施行法第2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接著,第4條規定,這種關係的成立,必須符合和異性婚姻一樣的程序要件,包括書面、兩位證人,以及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雖然後面的條文都用「第二條關係」來指稱,但這個永久性結合關係,可以說就是「同性婚姻」。
二、和異性婚姻間的對比
異性婚姻→同性婚姻,三種名詞的類比大概是這樣的:
「配偶」或「夫妻」→「第二條關係當事人」。
「結婚」→「成立第二條關係」。
「離婚」→「終止第二條關係」。
三、規範的邏輯
關於婚姻所衍生的法律關係,主要是在民法的親屬跟繼承編。但延伸出去,還有民法其他編及其他各種法規。748施行法的邏輯是這樣的:
第一層的民法親屬、繼承核心,採列舉規定,有規定、準用到才有,這裡可能會造成同性和異性婚姻不同之處,像是收養就沒有全部準用親屬編規定,和異性婚姻相比,有的限縮、有的放寬,大部分是相同的。
第二層的民法總則、債編:全部準用。
第三層,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原則全部準用,除非法規另有規定。
四、 和異性婚姻比,少了什麼?
和原本的異性婚姻相比,748施行法少了一些規定:
法定年齡統一:結婚男要滿18、女滿16,同性婚姻一律是滿18歲。
沒有婚約:現在應該已經很少人在訂婚,婚約並不能強制履行,只能在解除或不履行時,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同性婚姻沒有婚約的規定。
沒有夫妻互相冠姓:民法規定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這部分748施行法並沒有準用。
不能因性功能而撤銷婚姻:民法規定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這裡的不能人道,是跟性能力有關。
沒有辦法「共同」收養「其他人」的小孩:夫妻收養主要可以分成三種,完全無血緣關係、一定親等之外且輩份相當,這兩類原則上夫妻要共同收養;第三種則是繼親收養,夫或妻收養對方婚姻前所生的子女。這次的748施行法,只規定了「繼親收養」,也就是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規定,並沒有同性婚姻關係可以共同收養其他人的小孩。同性婚姻的一方,還是可以收養小孩,只是民法規定除了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能成為二人的養子女,而748施行法就欠缺了這個同性婚姻可以共同收養的規定。
沒有和對方的家庭成立姻親關係:民法的親屬有三種,血親、配偶跟姻親,所謂的姻親是指配偶的血親、血親的配偶跟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同性婚姻關係,並沒有和對方的血親比如父母,成立姻親關係。
對同住配偶父母的扶養義務?民法1114條規定親屬間的互負扶養義務,其中第2款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這個部分並沒有在748施行法中準用到。如前面提到,同性婚姻配偶對他方的父母不成立姻親關係,是不是就沒有扶養義務?這倒是未必,因為民法規定家長家屬相互間,也負有扶養義務。而家長跟家屬並沒有一定要有親屬關係。民法規定同家之人,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因此,雖然748施行法並未規定到此,但從其他方面來解釋,同家之人的家屬關係,比如同住的對方父母,可能還是有扶養義務。
五、同性婚姻,放寬了什麼?
旁系血親結婚:原本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但由於同性婚姻間無法自然受孕,沒有優生學顧慮,因此將旁系血親放寬至四親等。
離婚事由:離婚法定事由中原本包括「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748施行法改為成為「有重大不治之病」,不再限於「惡」疾、但要「重大」。
(疾病去污名化)
六、和異性婚姻比,什麼是一樣的?
除了上述不同之處,其他部分應該都是一樣的。包括:結婚形式要件、離婚或終止同性婚姻關係及後續事宜、繼承、互負扶養義務、同居義務、協議住所、夫妻財產制等等,這些不管是異性婚或同性婚,都沒有不同。
至於民法以外的其他法規,如前面提到的,除非後續法規另有規定,不然都是準用的。
https://casebf.com/2019/05/18/748law-overview/
作者: Rae1547 (R漿漿)   2019-05-18 23:12:00
推 一起讀判決
作者: toothlesses (toothless)   2019-05-19 00:07:00
推 這篇夠詳細
作者: devil66 (Fan)   2019-05-19 01:24:00
作者: lazylee777   2019-05-19 01:46:00
作者: doris0728   2019-05-19 04:09:00
還有跨國婚姻跟異性戀不一樣@@ 好多人都忽略了
作者: ajiunn (icehockey)   2019-05-19 08:59:00
作者: ellen1987 (ellen)   2019-05-19 11:29:00
推 解釋的超清楚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9-05-19 12:06:00
推說明
作者: cathytwo (暗嵐)   2019-05-19 22:05:00
作者: silveraxe (銀斧頭)   2019-05-19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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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intfor (回首向來)   2019-05-20 17:11:00
作者: ryokutou   2019-05-20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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