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大雨的上班時間搭上一台uber,司機突然問了我為什麼公投都反對了還可以立同婚
專法,我溫溫地說公投認為同性戀者不應適用民法,應該另立專法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所以立法院經逐條審議後三讀通過了專法。
然後司機跟我說他也有同性戀的朋友(這到底是什麼起手式),只是他覺得不需要急著這
麼快立法(請問你的朋友知道你說這種話嗎)
我淡淡地回他這就是社會轉變的過程,我們現在擁有的權利,也都是一次一次抗爭而來,
為的是讓社會可以更公平,多數決只是一種決策的方式,並不是一言堂。
司機又表達他認為同性戀的基因和異性戀不同才會有不一樣的性傾向,我告訴他我們不會
因為一個人有美人尖就說他基因跟別人不同,性傾向也是,這是無法選擇的自然現象。
最後我得知司機先生的兒子本身就是同性戀者,只願大雨過後司機先生可以更了解與接受
兒子真實的樣子。
PS 同性戀者要不要結婚到底干別人何事,看到自己的同性傾向兒女、朋友結婚是有多眼
紅?
又PS uber不是也在爭取自己的權利嗎?難道司機也覺得爭取開uber的權利是太急的行為
,畢竟小黃司機還沒接受uber,應該要取得共識再營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