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同志已在國外結婚 回台灣補結婚登記?

作者: Invisible12 (我還是隱形人)   2019-05-27 11:39:44
有沒有人和我們一樣 在台灣同性婚姻還沒合法前就已經在國外結婚
現在打算在台灣登記?
雙方當事人均為台灣人
所以我們到戶政事務所的時候 應該是辦"結婚登記" 還是"補結婚登記"?
台灣同性婚姻還沒合法前 在國外結婚的台灣人異性夫妻可以事後在台灣補登記
(而不是在台灣再辦一次結婚登記 因為據說這樣算是重婚)
那我們去戶政事務所的時候 是否就和其他異性夫妻一樣辦理補結婚登記
還是有其他不同的流程或文件?
我們在台灣戶政資料的結婚日會是在台灣登記的那一天 (可是這樣看起來很像重婚)
還是在國外登記的那一天 (可是那一天台灣同婚尚未合法)?
有沒有人已經去戶政事務所辦過可以分享經驗? 感激不盡 ^^
作者: nietzzzz   2019-05-27 12:23:00
建議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問~
作者: chicachica (拜託.....)   2019-05-27 12:38:00
國外結婚中外文文件經外館處驗證後來戶所辦理登記,以戶所辦理日為生效日
作者: maybemore (tj)   2019-05-27 12:51:00
可以問問男生宿舍的爸爸們~
作者: lesbb ( 換)   2019-05-27 21:07:00
2樓正確。同婚524之後國外結婚是生效日,如524之前國外結婚,以在台灣登記日為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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