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外國籍配偶同婚登記分享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9-05-29 11:07:02
同婚可登記之後,就開始幫朋友詢問他的德國籍配偶能不能在台灣換依親居留
他們在2015已經在德國依生活伴侶法登記,直到2017年婚姻通過後又再次登記
從2017年德國配偶已在台灣,持有學生簽證。
目前手邊只有:生活伴侶法登記的譯本經駐外館驗證(驗證已過期。6個月)
當初申請這個是為了在新北戶政註記
經詢問同婚登記相關規定,戶政表示需要外國結婚證書譯本還需要駐外館驗證
打電話去德國在台協會,那邊意思是說,可以幫忙蓋章已過期的生活伴侶法登記譯本
但因為這張是生活伴侶法譯本,並不是結婚證書譯本,所以當時也不確定能不能登記過
所以連去在臺協會蓋章都沒去就直接拿著衝戶政了
想說若真的不能登記的話,只好等下次回德國再重新申請
又因為已經有學生居留簽證,所以良民證跟體檢都可以不用做
接著524就帶著學生居留簽證、譯本跑到戶政去登記,然後就過了!
順利的完成同婚登記,我們也都覺得很驚訝(畢竟譯本已過期,又非結婚證書)
接著要弄依親居留的問題
打電話去外交部移民署,他是說需要
2吋照片兩張、結婚證書、護照、取用中文姓名申請書(這方面不是很清楚,因早已取用)
這樣就可以把學生簽證直接改成依親居留證
但是,跑去移民署要更改的時候,他們又說不可以直接更改
德國籍配偶一定要先離境,再申請停留簽證後回台灣才可以更改成依親居留
目前的打算是等到學生簽證到期之後回德國再重新用依親回台灣,省一筆出境的錢。
打了一大堆,結論
外國配偶去戶政登記同婚需準備
本國人:戶口名簿、身分證
外國人:居留證、護照、結婚證書譯本(經駐外館驗證)
登記後去移民署需準備
簽證申請表格(需有停留簽證才能辦理)、護照、與本國人登記之戶籍謄本(需有中文姓名)
、居住證明、結婚證書、良民證譯本、體檢
以上是目前所知道的資訊,可能不是太完整。
相關規定還是依外交部為主,基本上是跟異性婚姻相同的申請方式。
若有更多的資訊我會再上來更新
作者: www5www (chta)   2019-05-29 12:49:00
作者: baxs (萱)   2019-05-29 13:19:00
作者: Caneg (莫忘初衷)   2019-05-29 14:58:00
推推!
作者: kupenn   2019-05-29 16:18:00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9-05-29 16:51:00
作者: yuhsun (蔡步步)   2019-05-29 18:19:00
作者: ki0405ki (ぼん)   2019-05-29 21:42:00
推!同婚沒過的國家不知道可不可行...
作者: b3y1e7 (BDsauce號:)   2019-05-29 22:25:00
推.
作者: Burio (Rafa。)   2019-05-29 23:08:00
作者: moserjoyce (阿伯,你也跑太快了)   2019-05-29 23:27:00
目前僅限另一半本國法允許同婚的國家(25國)可登記結婚與申請依親居留呦
作者: JenTsai (JenJen)   2019-05-30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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