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日本首見 3在野黨提出同性婚姻法案

作者: faye543 (馬戲)   2019-06-04 18:25:40
鏡週刊新聞: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190604edi012/
日本首見 3在野黨提出同性婚姻法案
台灣在5月17日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而為了保護
被稱作「LGBT」的性少數族群的人權,包含立憲民主黨在內的日本3個在野黨,昨(3日)
也共同向眾議院提出同性伴侶結婚法制化的民法修正案。
根據《NHK》報導,立憲民主黨、共產黨和社民黨3個在野黨,昨(3日)午後向眾議院共
同提出讓同性伴侶婚姻法制化的民法修正案,他們希望能將日本民法第739條修正為,「
所謂婚姻,不論異性或同性當事人,根據戶籍法提出申請後生效」。
立憲民主黨表示,雖然憲法規定「婚姻在兩性合意的基礎下方能成立」,但主要是為了推
翻戰前結婚需要一家之主同意的制度,並不一定否定了同性伴侶的婚姻。
參與提出法案的、已經公開出櫃的立憲民主黨眾議員尾辻加奈子向記者們表示,「給予同
性伴侶婚姻法律上平等權利的保障,透過一步步的訴求,打造一個讓多數人能更容易生存
的社會,我覺得是可以得到多數人的理解的。」
自由時報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812006
日本首次提交同婚修正案 女議員公開出櫃呼籲平權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憲法民主黨、共產黨和社民黨昨天共同提出一項修正法案,
希望同性戀可以通過此法合法結婚,這也是日本首次提交同性婚姻相關法案。而民主黨議
員尾辻加奈子公開自己性向,表示希望未來日本能像台灣承認婚姻平權。
綜合外媒報導,此法案針對三點修正,第一為「同性婚姻的立法」、二為「同性伴侶也可
特別領養或收養」、三為「將與婚姻和家庭有關的詞修改為中性」,例如將「丈夫」、「
妻子」改為「婚姻當事人」等。
對於已領養孩子並成為家庭的同性伴侶,也有特殊措施,因據現行的日本法,一旦曾經達
成合法的親子關係,即使取消收養也不能結婚,所以法案還設有「在實施起2年內取消領
養,可辦理能結婚」的特別措施。
根據報導,民主黨議員尾辻加奈子公開自己為同性戀者,她認為,因為社會不承認同性戀
,所以許多人認為自己和他人不同時,可能會感到絕望,她說:「如果能合法,我們就能
在這社會中找到歸屬感,所以這法案是非常有意義的。」
作者: fatfinger2 (fatfinger)   2019-06-04 20:17:00
哇真不錯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19-06-05 16:50:00
感動 台灣通過也讓他們有信心吧
作者: nightseven (竹楓)   2019-06-07 07:36:00
台灣的法案推動了日本。よくいい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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