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舉個我自身的例子好了
我從國三開始才正式服用憂鬱症藥物直到現在來來去去快十年了
這一年被確診是邊緣型人格障礙
(或許我本來就不是單純的憂鬱症只是當時沒有上述障礙的普及率)
我交往過幾任都是因為同樣是有憂鬱傾向的人
應該也是因為彼此互相吸引互相關懷的當中喜歡上對方
但大眾的說法就是兩個有“病”的人在一起只會一起越陷越深
而我跟那幾任就是最後不了了之
於是自己試著跟樂觀開朗的人交往
但對方不明白我的痛苦跟心靈而導致不順利
現在就是如此
我看過許多人
開朗的跟開朗的在一起
樂觀的跟樂觀的在一起
內向的跟內向的在一起
當然也有對比的情侶存在
只是
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就不能如此?
無論是跟同類還是強烈對比的人交往都行不通?
等等 這明明是請益文卻變心情文了(笑
而且也似乎文不對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