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應一下。
※ 引述《dmxy (Barcssob)》之銘言:
: 「拉點」這個問題,在很久以前就討論過了
: 當時有一篇教踢化妝的文,然後板主說有美妝板可以發,就把人家辛辛苦苦打了四個小時
: 的文刪了
: 後來板主辭職,這個問題演變到後來,變成沒有明顯拉點的文章最後都會被「補拉點:我
: 是拉」而帶過
: 當然也包含了一些沒有拉點卻雙重標準的文章
: PO文問大家都吃什麼早餐被刪,因為沒拉點
: PO文問大家喜歡聽什麼音樂沒被刪還幾十推,因為問音樂比較有素養
: 問板友「某星座女怎麼追」、「某星座姐姐對我有沒有好感」,因為你是拉,所以算拉點
我的標準是這個算是拉子可以討論的範圍。
因為這是屬於感情困擾,如果拉板不討論感情困擾,
我是不知道大家到底還可交流什麼?
: 免費塔羅算命附上自己帳號網址,因為你是拉所以沒事
檢舉後已經處理,不存在雙重標準問題。
: 請問決定拉點的人是誰?不就是板主嗎?
確實仰賴板主心證。
: 板主覺得這篇沒拉點就可以刪,管他問早餐還是送養貓咪
: 板主覺得有拉點就過關,管他是問音樂還是無病呻吟心情文
: 跟人身攻擊一樣
: 板主覺得你說人家雙面人,就算是事實,也是人身攻擊
: 你被罵酸民,板主覺得不是人身攻擊他不想理,叫你自己去申訴
: 板主覺得你說別人網軍、質疑別人是來黑的是人身攻擊,那就是人身攻擊
: 文章一刪、水桶判下去就是不可逆,管你事後怎麼申訴、怎麼申辯
對於人身攻擊判定不服,建議直接進行申訴,後續可以由小組長進行判斷。
: 這種東西怎麼定義?根本沒辦法定義的情況下,就是看板主自由心證,就像法官去判決一
: 樣
我不否認板規可以制定的更詳細,但是我不認為目前判斷有明顯的雙重標準。
我仍會建議板友按照程序進行檢舉或申訴。
: 這個情況也導致先把你桶了、刪了文章,再來慢慢看你這個案件有沒有板主亂判、亂桶
: 那麼,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 本來就不該要求任何人去定義「什麼叫拉點」,一百個人有一百個定義,這種東西怎麼可
: 以簡單去定義?
: 或是,要有人檢舉板主才去審核?那請問沒人檢舉又沒拉點的文章該怎麼處理?
: 另外就是關於「自身感情糾紛」是否可以帶到板上討論?
: 有些心情抒發文,被判定是個人感情糾紛而不能發,無病呻吟心情文與卻沒事
: 那我也想問板主什麼情況下才叫自身問題不要PO到板上?
: 前女友欠錢沒還,PO到板上可以
: 某板友合租家庭方案不給錢,PO到板上可以
: 揭發對方劈腿,就被說感情糾紛不要帶到板上
: 那所以當事人就活該,給我乖乖吞下?不可以警示其他人?
: 所以只要牽涉到錢,就可以搬到檯面上?
: 關於以上問題,我認為解決方式如下:
: 1.板主經檢舉後,審核有無拉點或觸犯板規情形(沒人檢舉板主也能自行審核)
: 2.板主寄信給當事人要求補拉點、以及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屢勸不聽可以直接刪
: 文或水桶
: 3.板友行政自我檢查,是否文章需要補拉點或是修正文章
: #beauty988板友補充,文章經檢舉後3天內審核完畢,當事人於4天內陳述意見、修改文章
: 等等,板友也可以在文章底下推文提醒補充拉點
: 那碰到有爭議的時候怎麼解決?
: 模糊地帶的文章,就給予通過,像是無病呻吟心情文,或是贈送物品、送養貓咪,這些都
: 在PO文者是拉或是贈送對象是拉的情況下允許通過
: 另外關於「酸民」、「網軍」這種非直接人身攻擊的用語,板主可以通知當事人修改用詞
: ,而「智障」、「垃圾」明顯人身攻擊的,就直接桶了,這完全不在灰色地帶
: 連來黑的、網軍都桶,是在搞文字獄?那八卦板乾脆全部桶光光
: 國家在行政,也都要照正當法律程序走
: 今天板主有權力可以刪文、水桶人,但也必須要按照流程、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不是單
: 憑自由心證就任意決定,那遇到規範特別寬的板主,罵髒話也沒事,遇到特別嚴格的,PO
: 個問卷文都有可能被水桶
: 桶了之後,再來告訴你自己去申訴
: 刪文之後,再來告訴大家我們一起討論什麼叫拉點
一、無拉點或程序問題,是否要勸導修改?
人力不足狀況無法做到,但未來產生其他板主,可以徵詢其他板主的意願。
這部份我也樂觀其成。
二、人身攻擊,板主事前勸導?
人身攻擊無法勸導後不處理,無論如何講出去就收不回去了,
只能就行為本身進行判斷。
一律用事前勸導,是否也對相對的當事人不公平不正義?
等於任何的人身攻擊都可能無法獲得實質處理,更可能影響板面的討論風氣。
若發文的板友覺得不妥,就應該先徵詢當事人的諒解或還沒人看見就自行修正,
而不是要求板主跳下去當和事佬,個人認為完全不符合板主的角色。
這點我非常堅持「不宜如此進行」。
不過板規也有可以修改的空間,對於如何操作人身攻擊,我認為可以討論。
至於是否要先給當事人陳述意見?
目前的一般的板務處理要求是進行事後申訴,
如果板主被說服或小組長認為判斷不正確,可以改判。
不是不能這樣做,我認為可以看未來新板主的意見,
但就時間成本考量,已經有事後申述的途徑,或許板主應該先判斷為主。
另一個層面,是否大家都願意把這些檢舉處理時間拉長?
有可能今天檢舉後,要兩三週甚至一個月才會有明確判決。
另外,部分被檢舉人身攻擊,都是因為板友們勸導後仍然為之,
或是表達讓人難以接受的理由,才會後續被檢舉。
三、板友自律可行嘛?
雖然部分人自律,部分人不自律或是剛來不了解,仍然可能有違反板規的狀況。
就實際上我認為是個應該推動的理想,但是並沒有一個具體可操作的方法,
但是需要板友互相提醒共同營造。
四、感情糾紛不能發,但討論某人欠錢或討論有詐騙可以發?
欠錢不還部分,我不認為這個可以發在拉板。
如果你認為有沒有處理到的,可以進行檢舉。
畢竟若是當事人不敢反應,或是板主沒發現就可能遺漏。
至於疑似詐騙或交易糾紛,個人認為較具有明確的公益性。
所謂的公益性的部份是指,板上是否應該開放交易文或以何種方式開放。
板主也因此進行板規討論與修訂。
修改板規後,也於置底告知板友,相關的問題應該直接採取法律途徑。
拉板目前無法處理詐騙或交易糾紛,板主也認為不適合直接談論。
五、板主可以自行發現並判定違規?
當然可以,一直以來都有在做,只是時間有限,能處理的量也有限。
: 這樣對嗎?
: 以上是個人淺見,歡迎指教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