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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PTT留言,但據悉很多人持我帶女友見父母的反對意
見,我這邊想要說明一下
我很勇敢,我很驕傲我能出櫃,並且即便我的父母不認同我,或者還在摸索,
我都覺得我出櫃是一件做過最棒的事情,我很遺憾有些人不能出櫃,
甚至不能帶心愛的女友回家見父母,必須要深鎖在櫃子裡,這個痛我懂,
我沒有要鼓勵大家都出櫃,這完全取決您自己本身,以及您的家庭友不友善。
我很慶幸,我從小就是一位叛逆的人,我從小和手足不一樣,
我的想法我的作為就是要一直告訴自己:
「我絕不屈於他人的意志之下,我會勇敢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和態度」。
父母一開始不能接受,但不代表我們的親情破裂了,至今來看,
他們依然很好奇我的外籍女友,依然和我和家人一樣談話,
從說要帶我女友以來我們沒有冷戰過,依然像平常相處一樣,他們只是擔心我要去
我女友的國家玩而已。
不管您是否贊成還是反對我值不值得帶我女友見父母,我還是要說,
因為我"出櫃"了,所以我可以勇敢做我自己,
我可做我感情的"決策者",而非一天到晚被逼嫁一個男人或者催婚。
這些都是在我出櫃後沒有發生的事情。我想說的是,我帶我女友見我父母,
是對的,也許對您來說是不應該的,但我說過,我已經出櫃了,我成年了,
我有權利帶我女友,我的另一伴侶,將來的妻子見我父母。
我不想對我父母有所隱藏,在台灣同志可以結婚,我女友的國家同志也可以結婚
,所以我們雙方是認真把這個關係看成是一個婚姻來看,
既然我把它當作婚姻,就不是兒戲,我父母有權知道我的未來和感情、交友狀況,
我不認為帶女友見父母這件是有絕對的對和絕對的錯。
最後聲明,我事後想想,和家人相處之後,我覺得帶女友見父母是一個明智決定,
女友也樂見見我父母,雙方彼此了解,更能夠有感情的下一步開花結果。
台灣同志有離婚事件,大都都是結婚之後父母反對而離婚,
我可不想變成這樣。我相信也沒有人願意變成這樣。
所以,依照父母後續慢慢接受事實的現階段的正常表現,
我很高興我能帶女友見我父母一面,算是對他們的尊重,不管今日您反對或者贊成,
至少我認為,我有其必要性告知我父母我的感情狀況,沒有人想結婚之後被反對離婚吧?
另外我也很高興,我父母就算不接受我的性向,但依然沒有打破親情關係,
他們也不排斥我結婚的念頭,我們還是家人。出櫃與否端取決您的背景和您自己的規劃,
再次聲明,我沒有鼓勵大家勇於出櫃,
但我很高興我能夠出櫃並有交往穩定的女友要見她未來的"岳父母"XD
因為我的個性本來就很叛逆,所以我勇於出櫃,我驕傲出櫃,
我不後悔我做的每一件關於我性向的事情,最後,
丹麥哲學家 齊克果說過:「人們的沮喪通常是因為無法做自己,而一個人最深沉的失落
則是選擇成為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
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