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在跟網友聊天時,有個網友說:我覺得有孩子很好,令人羨慕。
我跟她說,單親媽咪其實蠻累的,約會只能跟對方去親子餐廳,看展也要留心小孩吵鬧,約會時孩子也可能衝來拉著你跟伴侶牽住的手。
此時,另一個網友說了:那為什麼你還要戀愛?這樣是要求別人都配合你,你能給別人什麼?
我試著好好解釋:我覺得在互相交往之前,能明確的說明自己的情況是最好的,這樣對方也有選擇權可以決定要不要深入認識,我不想把自己包裝的很好,等對方投入感情之後才來要求對方配合那樣是不公平的。
對方說了:可是,如果是我,就不會白目到跟人戀愛去耽誤別人。
親愛的,這就是歧視。
這就像,你們同志不能生孩子幹嘛結婚?男女交往天經地義為什麼要跟同性戀愛?
一樣是用一個刻板的印象評價愛情。
天賦人權,並且天賦愛權。
不管你錢賺多少,工作多忙,長相身材如何,沒有人有資格決定你不能戀愛。
你們都是女生,所以不該戀愛。
你工作很忙,所以不該戀愛。
你不夠帥不夠高不夠瘦,所以不該戀愛。
有誰有資格,跟你說這些話??
不管世俗的認可是什麼,愛,只能有一種面貌嗎?
當我們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規範評論他人時,常常就是一種歧視。
那為什麼,要在拉版抒發這些呢?
因為我想讓大家知道,拉媽的處境跟我們會遇到的問題。
我知道我算是在拉版很囂張的拉媽(大笑),我也知道支持我的人有,但是等著看好戲的人更多。
但是,就像20、30年前,同志團體要出多少聲音忍受多少歧視跟責備,才能慢慢受到尊重。
拉媽也一樣,我們是同志裡少數中的少數,可是我們確實存在著。
並且在同婚通過,將來能人工生殖後,不管是跟異性戀結婚後離婚的拉媽,或是曾經跟同性伴侶生養卻離異的拉媽,我們的人數也許會增加。
如果沒有誰站出來好好的發聲跟面對,誰會注意我們,尊重我們呢?
我們一樣都是女人,只是也許身份更多,扛的責任更重。
但是一樣昂著頭走,努力生活,努力去愛,去經營人生。
我們不悲情,也不低人一等。
所以就算會被公幹,我還是,努力的繼續分享這些拉媽心事。
以上,感謝收看。